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及安全会议,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业务保安,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自愿接受公司等各级安全和业务技能培训,组织部门全员努力提高自身安全及工作业务技术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四不伤害”。
3、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审查、督促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与计划、安全规章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等。
4、负责具体实施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要求组织部门全员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及时排查生产安全隐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组织制定、贯彻学习《乌审旗蒙大矿业公司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要求参加演练。
5、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时培训,持证率达到100%。
6、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参与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及管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9、负责日常安全生产调度工作,检查每班、每日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10、动态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季节、不同生产条件,协调值班调度员解决好生产中出现的各类安全问题。
11、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及政府单位下发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