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内容与要求
管理内容与要求
1.1 基本原则
1.1.1 董事长、总经理及各单位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其它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分厂专职安全员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1.1.2 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本岗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1.1.3 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1.1.4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职责由安全健康环保部履行。
1.2 责任制的制定
1.2.1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范围应覆盖公司内所有管理部门、分厂和岗位。各部门、分厂应根据其 职能,分别制定出部门、分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别制定出各岗位 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2.2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由公司安委会组织制定,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下发。公司下属各部门、 分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各部门、分厂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批准、发布。
1.2.3 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厂每年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审核修订。
1.3 责任制的内容
1.3.1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管理部门、分厂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所要承担的 安全工作责任、权利、义务和具体安全工作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涵盖本单位生产、经营活 动的内容及安全要求。
1.3.2 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厂应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及岗位实际,建立部门、分
厂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应包括以下方面:
1.3.2.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1.3.2.2 落实本岗位、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1.3.2.3 坚持“五同时”,落实安全措施;
1.3.3 各单位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安全生产职责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
容:
1.3.3.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1.3.3.2 掌握本员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熟练本岗位操作技能,具备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3.3.3 掌握了解作业现场、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1.3.3.4 按规定进行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1.3.3.5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