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1.第十八条 纪委书记岗位安全职责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7-23 16:04 来源:煤矿安全网

1. 第十八条 纪委书记岗位安全职责

1. 按照“一岗双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纪检委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

3. 负责纪委等部门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职责的落实,监督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组织带动周围

职工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4. 对公司各级领导干部的值班、包保、下现场、安全指导服务情况及重大隐患的整改、安全“双基”会议布置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5. 对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督察。

6. 参加公司的安委会及安全“双基”建设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议。

7. 认真履行值班、跟班、安全包保、下现场、安全指导服务等安全职责。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