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部副部长岗位安全职责
1. 生产部副部长岗位安全职责
1. 协助行政正职进行本部门日常工作,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令在部门中贯彻执行。
2. 认真落实系统开、停车方案,并确保开、停车安全。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汇报或通知主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现场保护和组织力量抢救,防 止事态扩大。
3. 贯彻操作规定,杜绝或防止发生非计划停车和跑、冒、串料等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4. 协助组织生产操作事故、产品质量事故、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5. 协助组织编制、修改岗位操作法、工艺指标,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6. 协助制订生产、技术发展规划、编制公司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制止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做法。制订增产节约措施 时,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7. 组织对工艺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及隐患的排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应有计划地及时整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落实。协助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 上存在的问题。
8. 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规范,不断完善安全技术措施,保障企业生产及技术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9. 参与制定、修订、审核、贯彻和执行技术管理中涉及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0. 对系统工艺运行参数的合格率进行监督,协助部长对异常工况处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11. 对生产部分管安全作业票证进行检查、批准。
12. 认真履行值班、跟班、安全包保、下现场、安全指导服务等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