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3、建立、健全本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执行,并经常或定期检查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5、保证本矿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工作。
9、主持全矿安全生产规划、计划,确定全矿的安全生产目标。
10、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布置、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实施有关安全方面的重大决议。
12、关心职工、爱护职工、积极治理隐患,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环境。
13、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主管生产的副矿长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矿井的安全大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
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劳保标准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规划,并提请矿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抓好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协助矿长组织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督导责任。保证煤矿有关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全矿的贯彻执行。
组织制定并实施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
认真组织好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抓好对新职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坚持安全检查,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2、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时上报,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同时组织事故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23、不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指挥和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
可停止其工作,并对其进行处罚。
24、在进行新产品设计、技术改造或提出技术措施的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26、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
27、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8、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分管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9、各分管领导按期组织安全大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30、负责分管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31、组织对分管领导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32、负责煤矿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对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33、参与制定、修订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4、协助各级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新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35、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36、组织并参加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由班组长进行整改。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文化。
37、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不放过)。参加煤矿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
3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
39、按照煤矿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总结经验。
40、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1、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直接责任人搞好职工教育和考核工作。
4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43、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作好记录。对于未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4、负责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45、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46、保证工作现场的通道畅通,随时注意机械设备的动作情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员工的安全防护用品有无正确使用与佩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