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抓紧矿井设备的改造工作,提高矿井通风能力。井下通风设施应齐全、有效,保证构筑物使用质量。
2、通过各种形式进行瓦斯管理,宣传教育,强化职工瓦斯管理意识。
3、认真编制、严格落实安全措施计划,不断完善瓦斯管理装备,提高管理水平,所有采掘工作面的安装使用全电压断电装置,提高瓦斯管理的科学化程度。
4、合理布置采掘工作面,消灭不合理通风。凡出现串联通风工作面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5、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全矿煤巷掘进工作面坚持执行“风电闭锁”。局扇要设专人看管,风筒设专人看护和检查,发现断开或无风时,要撤出人员,并及时处理,风筒接口全部反压边,工作面备存10米、5米风筒各一节,确保风筒末端距工作面不超过规定,切实做到工作面无瓦斯积聚。
6、必须严格执行停风停电审批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杜绝无计划停风。
7、加强瓦斯管理,井下执行专职瓦斯检查员现场交接班制度。
8、严格瓦斯排放制度,认真编写审批瓦斯排放措施,现场排放瓦斯人员必须严格按措施执行。
9、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0、严格通风设施的质量验收工作,发现损坏立即处理。
11、巷道贯通要制定措施,贯通和调整风流时,要有领导现场统一指挥。消灭盲巷,并加强对有盲巷的管理。
二、煤尘的控制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继续完善防尘洒水管路,改善防尘装备,防尘工作要做到有布置,有检查、制度化、规范化。
2、落实防尘管理各项制度,各生产班组所管辖工作面,巷道和硐室要定期进行冲洗,各项负责人管好所辖范围所有防尘设施,集中运输大巷、井口、井底、车场定期清洗。
3、严格测尘制度,做到布置合理,数据准确,报表及时。
4、主要进风巷道,回风巷都必须安设全断面风流净化水幕,保持喷雾良好,使用正常。
5、推广综合防尘新工艺、新技术。在提高工艺水平的基础上,由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检查放炮洒水,防尘情况。
三、外因火灾的预防管理制度
1、加强井口检身制度,严防易燃品入井。
2、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严格带电作业,杜绝明接头,使用好三大保护装置。
3、加强火工品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1、建立健全矿井各级顶板管理机构,加强以回采支护和采空区顶板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顶板日常管理工作。强化巷道贯通管理,杜绝重大顶板事故的发生。
2、综采工作面初采,收尾工作,开掘巷道开口贯通工作,必须制定专门顶板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各级领导的现场指挥作用,解决现场实际问题,并对此实施安全监督。
3、生产矿长和总工定期召开顶板管理经验研讨会,分析掌握顶板压力显现规律,进一步探索合理的顶板管理方式。
4、开掘巷道支护迎山有力,盘帮勾顶严实,切实加强岔点(三通、四通口)的支护管理。
5、严禁空顶作业,禁止使用腐朽等不合格坑木支护顶板,及时返修失修巷道,现场坚持敲帮问顶原则,及时处理额头、活石等不安全因素。
6、加强巷道贯通,对贯通点的各巷道全面检查,加强支护,检查有害气体,确保安全贯通。
1、全矿有的运输系统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运输设备设施,加强运输设备设施的管理,保证设备完好,严禁带病作业,加大安全监察力度,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运输环境。
2、加强煤溜皮带司机的技术培训工作,严禁扒、蹬、跳,杜绝违章行车现象,保证有一个良好的运输秩序。
3、加强劳动纪律,严禁脱岗现象,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4、定期组织检查验收运输设施的安全质量,对不完好的设备设施要及时整改,加强机电设备和技术管理工作。
5、加强井下各采区斜坡的运输管理,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强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运输的各项规章制度。
6、对井下的安全施设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维护,保证各种信号装置灵活可靠的发挥作用。
7、所有大巷作业人员,必须在作业地点按规定设置警戒信号。
8、所有运输的煤溜皮带必须按规定操作,不得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六、水害的预防管理制度
1、依照煤炭工业部《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第十条第五款规定,在雨季到来之际,对由于采空区造成塌陷的地段要认真进行调查,并要组织人员进行充填夯实,防治大气降水治岩地面裂隙渗入井下采空区,增加矿井涌水量,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技术员、安全矿长掌握地表裂缝的具体情况,为指挥部门提供第一手资料。
2、在洪水可能冲刷到的地方,不得堆放和倾倒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以免冲入涵洞,淤塞渠沟。
3、井一步处理存在山体滑坡危险的地段对沟谷进行疏通。
4、外围小煤窑严重威胁矿井生产的,由安全矿长呈报上级有关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加强排水设施管理和采掘巷道的日常排水工作,是我矿行之有效的措施。同时对井下各已停产的采区、与大巷有关的井下各类巷道的防水密闭重新检查、构筑和加固。
6、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有水害威胁的地段,在巷道开掘之前,必须采用钻探进行疏放,并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矿长、技术员及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掘工作。
7、结合我矿地质条件和生产实际情况,如果掘进过程中发现不压、水量较大,特别是雨季,由于地表水的补给,采空区积水量增大,则应先放水后掘进。
8、对同一煤层开采后有积水的采空区,相邻地区必须留设隔离煤柱,在隔离煤内不得开洞或超挖,煤柱按经验可留15—20米。
9、在采掘工作面发现有煤层发潮、煤壁挂汗、挂红、工作面温度下降、顶板来压、淋头水增大、水蒸气大及顶板鼓起有淋水、煤层中有水叫声、有害气体增加等征兆出现,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撤出所有工作人员并及时向地面值班领导汇报,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