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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寨崖底煤业)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7-28 15:57 来源:煤矿安全网 技术 制度 寨崖 煤业

  为规范矿井安全信息化及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实施、管理和维护,明确责任,处罚违规行为,确保各信息化系统可靠有效运行,保障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矿井安全信息化系统指矿井安全监控检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井下程控交换电话系统、顶板压力监测系统、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工业以太环网和虹膜考勤系统,“一掌通”系统,地面工业大屏等新安装的矿井安全信息化系统。

  二、矿丼地面的信息化系统为地面机房数据中心

  矿井的信息化系统新项目建设需在信息化管理部的指导下进行,系统方案及选型需呈信息化管理部。

  三、矿井安全信息化系统管理责任

  (1)安全监控中心监控值班员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在系统传感器异常、报警时及时告知调度员、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和班队长,并通知瓦斯检查员(安监员)现场核实;如确实超限,应通知现场作业人员按规定釆取安全措施,并汇报值班矿领导、部门分管主管;如果是传感器故障,应通知系统维护工及时维护,确保正常运转;

  (2)安全科负责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基站、传感器的安装位置;负责监督顶板压力检测系统的安装、调校等使用情况。

  (3)断电范围控制图的填绘;协助做好瓦斯断电功能测试。

  (4)矿总工程师负监控中心领导责任。矿其他副领导应按定员要求配置矿井安全信息化的管理、维护人员和监控值班人员,落实分管矿领导、通风、机电、生产、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责任。

  四、建立相关的处罚制度

  (1)安全科在编写作业规程、釆取设计时,应将矿井安全信息系统的布置统一纳入设计,未纳入设计的,给予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2)监控中心负责各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各系统制度的订制和完善,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及时上报信息部及主管领导等,需购买相关零配件的,按程序釆购;各级部门须积极配合系统故障处置,如出现因工作延误而造成损失的,未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建设系统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每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处理。

  (3)矿井应将井下系统线路、分站和传感器的日常维护(如线路悬挂、分站、传感器的粉尘清理等)按区间落实到所在班、队,落实到责任人,确保系统随时处于最佳状态。己落实了责任,相关责任人不进行维护的或维护质量不达标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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