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矿材料管理,在保证安全生产所需材料设备供应的同时,努力降低材料消耗,特制定本制度。
1、材料的采购供应与管理由供销科具体负责,并必须做到规范的采购、验收入库和发放管理。
2、对于安全生产所需材料,必须进行分类建账管理,账簿包括总分类账、各施工队领用明细账、每月库存盘点明细账等。其中,各施工队明细账必须分别登记由队或矿负责投入的材料领用情况,每月盘点明细账必须一式三份,一份由库房留存,一份交核算部门核算,一份交矿领导审阅掌握。
3、凡购进材料在入库前,必须经提供采购计划的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记账入库,对于不符合计划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的材料,一律不得验收入库。
4、在进行材料发放时,对于根据考核办法由各施工队负责的材料,可由队
长签字认可,直接进行制单发放;对于其他材料,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进行发放。
5、为加强对由矿负责投入材料的管理,杜绝材料浪费,甚至被挪作他用,矿将实行严格的考核管理制度,凡经检查发现领用材料量与实际使用量严重不相符的,一律追究领用区队管理责任,并在每月结算时实行全额扣除。
6、对于单体液压支柱(含顶梁)实行每月清点制度,凡发生丢失并超过丢失率管理标准的,一律在当月工程结算中扣除。其清点工作,具体由调度会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