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作为一种特殊行业,作业地点长受到水患、瓦斯、火灾、有毒有害气体及顶板等威胁,作业环境恶劣、不安全因素多。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防止重特瓦斯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杜绝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我矿瓦斯事故征兆及针对性停产撤人制度:
一、瓦斯喷出的预兆
瓦斯喷出预兆可分为有声预兆和无声预兆。
(一)、有声预兆:
1、响煤炮。由于各矿区、各采掘工作面的地质条件、采掘方法、瓦斯大小及煤质特征等的不同,所以预兆声音的大小、间隔时间、在煤体中发出的响声,有的象炒豆似的劈劈叭叭声,有的象鞭炮声,有的象机枪连射声,有的似跑车一样的闷雷声、嘈杂声、沙沙声、嗡嗡声以及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等。
2、发生喷出前,因压力突然增大,煤岩壁会开裂,支架会发出嘎嘎响、劈裂折断声。
(二)、无声预兆:
1、煤层结构构造方面。表现为:煤层层理紊乱,煤变软、变暗淡、无光泽,煤层干燥,煤尘增大,煤层因受挤压而褶曲、变的粉碎、厚度变大、倾角变陡。
2、地压显现方面。表现为:压力增大使支架变形,煤壁外鼓、片帮、掉渣,顶板出现凸起台阶、断层、波状鼓起,手扶煤壁感到震动和冲击,炮眼变形装不进药,打钻时垮孔、顶夹钻等。
3、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煤尘增大,空气气味异常、闷人,煤或空气变冷、有时变热,打钻时喷煤、喷瓦斯等。
二、瓦斯事故征兆撤人的规定
1、在矿井发现瓦斯事故征兆时,生产现场带班长、副队长有权组织人员撤离。
2、调度人员接到瓦斯事故预兆汇报,必须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紧急避险命令,有避险指挥权。
3、矿井发生瓦斯事故时,现场人员无力抢救时,现场带班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和沿避灾路线安全撤离,并利用最快的通讯方式汇报矿调度指挥中心。
4、人员在撤离途中要保持沉着、冷静,听从现场带班领导的统一指挥,积极避灾,不得个人擅自行动。
5、矿调度指挥中心是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队组,当调度指挥中心接到井下灾害事故汇报后,要立即启动矿井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6、现场带班领导要立即带领所有受威胁人员以最快的速度,选择最短路线向全风压大巷撤人,撤到安全地点后,由当班各队组负责清点人数。
7、矿井应急救援预案要与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不断提高职工在发生突发事故时的紧急避险撤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在瓦斯事故发生时,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撤人程序
1、当作业现场发现瓦斯事故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并发出报警或通知,按避灾路线撤离。
2、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汇报后,通知程序如下:
值班领导
矿长
公司调度
总工、副矿长
有关副总
有关科室、科队长
值班领导在接到电话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调度指挥中心,并电话通知所有受灾害威胁地点的全部人员,撤出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按《山西柳林寨崖底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中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或者按工作面避灾路线撤离。当发生火灾、瓦斯超限或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时,应切断作业地点的电源,并佩带自救器撤离。
4、矿长、矿总工程师、有关副矿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在接到调度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建立抢险指挥部,组织抢险工作。在公司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的协助下制定救灾计划。
5、调度指挥中心负责保持与相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的联系,对救灾发挥其指挥协调职能,并作好记录;安全科负责查清撤退上井人员以及没有上井人员名单并汇报救灾指挥部;运输队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运送上井;医院负责受伤人员的急救工作,做好伤员转运和住院期间的治疗工作,以及有关科室负责电、物质、保卫、 通讯、测量等工作。
6、将抢救过程和结果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