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瓦斯事故,确保矿井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保证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制定矿长、技术负责人等瓦斯报表审阅签字制度:
1、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认真检查瓦斯浓度,仔细填写瓦斯检查班报表,严禁空班、漏检、假检,并保证数据准确无误。
2、通风调度值班员应将各检查图表汇总,瓦斯队长必须于班后认真审查报表,分析掌握瓦斯,次日由通风瓦斯防治中心长于调度指挥中心进行审批。
3、瓦斯日报初审人发现当班瓦斯气体异常变化的记录时,初审人应及时向矿调度指挥中心、矿长助理、通风通风瓦斯防治中心主任、通风矿长、总工程师、矿长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4、通风调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审阅瓦斯班报表,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按时将瓦斯报表送矿长、技术负责人等审阅。
5、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通风通风瓦斯防治中心主任、安全矿长、矿长助理、通风副总等必须认真审阅瓦斯报表,发现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员查明原因,迅速整改,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措施及时处理。
6、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通风瓦斯防治中心主任、矿长助理等审阅瓦斯报表后,必须在瓦斯报表上签字。
7、审批后的报表分送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及有关领导留存。
8、瓦斯日报表必须完整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