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预防和控制矿井潜在的水害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防治水中心每年年初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编制水患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并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我矿突发水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救援保障原则
1、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救援保障原则。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
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原则。
4、科学救援原则。
5、分级响应原则。
三、应急处置
1、建立建全应急救援机构,领导小组成员通讯方式实行公开制。
2、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完善预警机制,建立预警系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3、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4、水害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最迟不得超过5分钟。
5、水害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由矿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确保安全。
7、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水害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预案切实做好应对水害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工作。
8、水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9、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10、对迟报、谎报和瞒报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11、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审批完毕后,纳入矿井灾害应急处理预案中,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全员培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