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放水工程要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施工,工程完工后,由防治水中心牵头组织探水队、安全科、生产队组等有关人员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2、探水队队长签字制度:
在主管部门领导下对探放水工作负主要责任,按照设计要求现场组织、指挥人员按规定保质保量完成探放水作业任务,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
3、防治水中心科长签字制度:
负责核实跟班技术员汇总填写的探放水验收表及安全确认签字表,确认达到钻探设计要求签字后,由技术员填写并下发允许掘距离移接交表到安监、生产队组。
4、防治水中心主任签字制度:
负责核实跟班技术员汇总填写的探放水验收表及安全确认签字表,确认达到钻探设计要求并满足安全生产签字后,由技术员填写并下发允许掘距离移接交表到安监、生产队组。
技术矿长(总工)签字制度:
为探水施工作业提供技术保障,对探放水作业过程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论证,确认无一切安全隐患后方可签字,同意施工作业。
6、安监员签字制度:
安监部门负责探放水允掘距离的现场监督,及时下发调掘通知书;收到防治水中心下发的钻探通知书后,按设计现场监督探放水作业,对探水工作进行安全监管,根据设计和施工措施要求严格把关,验收合格后现场签字确认,
7、防治水中心跟班技术员签字制度:
跟班技术员负责现场钻探技术指导,实时掌握探水作业情况,遇钻探异常及时汇报,监督探水队现场施工记录,并进行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