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局要求,我矿成立三个防治中心,为了规范操作流程,特制定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一、防治水中心责任体系:
防治水中心分三级管理,循环闭合、合理运行、信息及时准确、且多方论证,确保安全。
2、管理层:防治水中心、探水队及个生产、辅助队组;
二、防治水中心组织机构:
根据防治水特点及要求,防治水要责任到位、信息共享、反馈、整改、落实及时,并按要求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分级管理涉及各部门、科队防治水管理机构。各成员要在防治水管理体系下各司其责,信息及时反馈、措施及时落实,整改准确到位,现就防治水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矿 长:为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总工程师:为防治水技术管理主要负责人
地测副总:为防治水具体实施负责人
防治水中心(地测防治水科):为防治水具体实施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矿长:为防治水监督、落实责任人
调度中心:为信息指挥中心
安全科:为督查、监督、验收确认组织,落实实施部门
探水队、各生产辅助队组:为具体执行、整改责任单位
三、防治水操作流程:
1、防治水中心根据年度采掘计划及已掌握的资料进行预测预报,提前编制各水害隐患防治设计、措施,组织会审、培训学习,下发到各部门执行。并在过程中监督、给予技术指导。
2、防治水中心根据调查、核实资料,提前采掘作业编制各工作面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3、每年组织一次防治水专业培训,及时传达上级文件要求、技术规定、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措施等。
4、防治水中心主要采循环闭合,层层落实的原则,确保水害事故能及时得到处理,防治水中心根据水害潜在威胁,编制预防措施及设计,并在总工程师的组织下会审,然后要求执行单位施工及落实整改,并在安全确认后反馈上报,过程中安全部门全程监督,确保水害隐患得到处理。
5、设立专职的防治水中心办公室,要求防治水各相关记录做到留痕迹管理,台账真实整齐统一,方便查阅及分析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