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矿职业病应急处理能力,及时有效控制、处置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做到最大限度降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危险源与风险分析结合我矿相关资料和技术参数,通过分析得知我矿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危险源有: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
(一)粉尘危害
粉尘包括煤尘、岩尘、水泥尘等。其中煤尘、岩尘、水泥尘可导致接触人员罹患尘肺病,同时煤尘有强爆炸危险性。
(二)有毒有害气体危害
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可能导致接触人员窒息、急性或慢性中毒,并且甲烷还具有爆炸危险。
(三)噪音危害
噪音主要产生于矿井主通风机、压风机房、主副井绞车房、井下局部通风机、带式输送机、采煤机、破碎机、转载机、掘进机、风钻等设备工作时。噪音超过一定数值后就会造成环境污染,对从业人员听力、情绪及工作效率造成严重影响。
二、应急处理程序:
应急处理的过程分为接警、判断响应级别、应急启动、控制及救援、扩大应急和应急终止等步骤。
1、响应分级
应急响应原则上按照发生一般(四级)、较大(三级)、重大(二级)和特别重大(一级)职业病危害事故,依次启动矿级、集团级、县级、市级及以上应急预案。鉴于事故严重程度、处置难度和我矿对事故的可控能力,我矿只针对四级职业病危害事故启动相应应急处理。
四级响应(矿级)标准:矿井发生慢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或者急性职业中毒死亡3人以下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四级响应的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
2、应急启动矿井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达到四级响应标准时,立即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启动本应急处理程序。
(1)矿调度值班人员负责接收事故报警信息,认真做好事故报警信息的详细记录,立即向矿级值班领导报告。并按照矿级值班领导指令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到调度室集中。
(2)总指挥宣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正式运转。
(3)指挥部办公室整理事故资料、图纸,提供我矿应急处置队伍组成情况、同类事故救援技术等相关资料,供指挥部决策、指挥使用。
总指挥在进一步核实事故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布的情况下,组织研究、决策救援方案,根据事故类型、救灾的人力和物力,做好施救准备实施救援。指挥部成员根据指挥部命令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
3、处置措施
发生矿井职业病危害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3.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1)如果采掘工作面瓦斯突然涌出造成瓦斯超限,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由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组织撤到全风压进风巷道新鲜风流中,并汇报调度室。发生中毒事故时,会有人相继出现胸闷、头痛、恶心等症状,假如还没有类似症状人员,立即带好自救器,撤离前必须切断工作地点机电设备电源。撤离期间要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灾害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先救人,后救灾。立即将中毒者移至新鲜空气处。在搬运途中,如仍受有害气体威胁,急救者一定要戴好自救器,对被救人员也要戴好自救器。将中毒者口中一切妨碍呼吸的东西如假牙、粘液、泥土除去,将衣领及腰带松开,并使患者保暖。等撤至安全地点以后,立即电话报告调度灾区情况。包括灾区人数、中毒人员、灾区情况、撤出人数等。
如果是一氧化碳中毒,中毒者还没有停止呼吸或呼吸虽已停止但心脏还有跳动,要立即给中毒者解开衣服,搓摩他的皮肤,使他温暖以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果心脏停止跳动,就要迅速进行体外心脏按摩,同时进行人工呼吸。
如果是硫化氢中毒,在进行人工呼吸以前,要用湿棉花或手帕盖住他的口鼻。如果是二氧化碳窒息,情况也不太严重,只要把他抬到新鲜风流中稍作体息后,就会苏醒。假如窒息时间较长,就要进行人工呼吸。在进行人工呼吸前,先要搓擦他的皮肤。
如果作业现场呼吸性粉尘浓度超过接触浓度管理限制10倍以上,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有关领导进行分析并处理。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出现异常噪音或噪音指标超过国家最高环保标准时,要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开启备用设备并通知矿调度室。
(2)安全科通过井下考勤记录系统统计当前井下人员数据,随时向调度室汇报。各单位值班领导要详细了解入井人员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并留有详细记录。灯房发放灯人员在每次换班两小时内向调度室提供本班各单位入井人数、未升井人员,调度室负责通知未升井人员的所在队组,由所在队组查明原因,汇报调度室。
(3)保卫科值班领导在接到调度室紧急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对重要场所进行警戒,严禁无关闲杂人员进出。同时要及时向保卫科科长汇报,维护好进出矿人员的秩序,加强保卫职能。
(4)医疗救护及后勤保障:矿急救站值班领导在接到调度室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专业医疗人员到指定地点待命,携带必备的药品及医疗器材准备伤员的抢救。工会及后勤负责事故善后的处理工作,矿办公室安排车辆到调度室指定地点待命。
(5)避灾路线详见本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3.2因特殊原因无法撤离时,要采用下述方法避灾
(1)打开自救器,佩带好自救器。
(2)就近的避难硐室等候,并电话联系调度室,汇报现场情况,等待救援。
(3)当不能撤离时,要暂时避到安全地点,要沉着、冷静,尽量减少动作。并要在躲避地点巷道口悬挂矿灯、工具或定时间隔敲打管子、铁轨等,发出呼救信号,等待救援。
(4)打开压风管路阀门,以便向避难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3.3停电措施
井下发生事故时,由调度室立即命令机电区停止向事故区域送电(局部通风机电源除外)。
4、防止事故扩大措施
(1)当井口房或井底车场及井底大巷主要硐室发生较大有毒有害气体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救灾总指挥可研究决定采用矿井反风方法进行处理。
(2)当采区主要进风巷发生职业病危害时,可采取积极方法直接消灭或短路通风方法处理。
(3)当掘进工作面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保持原有的通风状态,经指挥部研究后再采取措施。
(4)当回采工作面出现职业病危害时,应视工作面具体情况采取对工作面进行局部反风或采用隔绝方法进行封闭。
(5)当采空区出现有害气体超标时,应视具体情况对采空区可采取上隅角埋管注盐水或均压措施灭火。
(6)当主要回风巷出现事故时,应视具体情况对主要回风巷采取积极方法直接消灭或采用隔绝方法进行封闭。
(7)技术专家组介入,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制定防治事故扩大和恢复生产的措施。
5、应急结束
当井下事故得到控制后,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救援工作即告结束,矿井已经进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应急状态可以终止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终止命令,宣布应急状态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