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学习、贯彻国家关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强我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提高职工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水平,及时准确的指导和解决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不定期召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会议
1、会议由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常务组长主持,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2、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上级部门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
3、由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对每阶段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季度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二、每年12月召开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办公会议。
1、会议由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组组长主持,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组成员参加。
2、会议要研究分析当前我矿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人员。
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对第二年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对认真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会议的各项决议,表现较好的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对没有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会议决议,表现较差的部门,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给予批评或处罚。
三、要认真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并下发会议纪要。
四、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向主持人请假。
2、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负责签到,并做好会议记录。
要求各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及内容,切实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