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矿用车辆的规范化管理,保证矿用车辆安全高效运行,确保满足矿车供应及生产需要,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节 矿用车辆使用
矿用车辆范围及类型:寨崖底煤矿井上下1t固定矿车、花车、3t平板车、开关车、油桶车、转盘车、翻斗车及人行车由运输队组负责管理、维护及调配使用。
1、各用车单位每班提前将车辆使用计划汇报至运输队组调车站,经调车站平衡同意后,按照计划及时调配车辆,运输至指定地点。车辆运输到位后由用车单位当班出具矿车使用交接单。对拒不出具矿车使用交接单的,罚责任单位200元/次,每拖交一天,罚责任单位50
2、为提高矿用车辆使用周转率,各用车单位待车辆到位后必须积极组织装卸车,及时将运输到位(各车场及各主轨道下山中间甩车场)的车辆转走,及时将装运的车辆返回各主轨道车场,严禁车场内积压车辆。
矿用车辆周转时间(车辆达到车场卸车返车时间)
供车地点 | 交车地点 | 时间(小时) |
地面 | 地面 | 16 |
地面 | 井下 | 24 |
井下 | 地面 | 24 |
井下 | 井下 | 24 |
3、不得在大巷、车场内私自卸车、截车、争抢车,否则一经发现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次,责任人给予“三违”登记处分。
4、运输队组将车辆交付使用单位时,必须保证清洁、完好,如果发现大车底有杂物、车辆不清洁、不完好等情况时,必须对大车底矿车及时进行清理、对坏车及时划出维修,保证矿车有效容积和载重量、完好使用,每发现一个大车底矿车或坏车,对当班相关责任人罚款20元/车。
5、运输队组应及时将散放在大巷、主轨道车场的矿用车辆进行聚拢,车辆必须存放在车场内。非车场封闭区间严禁停车,严禁占线停车、压道岔。对散放在巷道未及时聚拢的,对当班相关责任人罚款20元/车。
6、特殊车辆的使用管理。特殊车辆主要包含:翻斗车、开关车、油桶车、转盘车、花车。特殊车辆的使用必须填报矿用车辆使用申请单,由使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经运输队组审批后,方可办理使用手续。在特殊车辆使用期间,车辆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严格执行专车专用制度,严禁用作它途。翻斗车只能用于工作面短距离转运,只允许装运煤和矸石。
7、使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待运输队组批准后,方可进行改造,否则每发现一辆罚责任单位100元,同时严禁提升运输。
第二节 车辆管理和责任
1、运输队组加强矿车使用管理,做到车辆及时供给和回收,确保生产的需求。对使用矿车的单位,要建立统一的车辆管理台账、实行日清日结,由调车员负责管理和统计供车记录。
2、运输队组负责检查督促用车单位矿车使用情况,并根据要求每天对各轨道车场车辆、车皮使用情况进行核对。根据核对情况,开据处罚单,视情况汇报矿调度室通报。
3、运输队组每月开据的车辆罚款单,于次月3日前统计上报综考办,由综考办负责将罚款金额的100%纳入运输队组的工资结算,同时将其中的50%用于奖励相关人员。
第三节 其它管理规定
1、使用车辆超过周转时间,每车罚责任单位50元/天,依次类推。
2、用车单位要爱护车辆,严禁随便改造,更不得人为损坏。否则一经发现按破坏设备论处,责任人按违章处理,对责任单位按照车辆原值处罚。
3、工作面及大型设备安装撤除等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由调度同意,但延时不应超过48小时,月底根据延长时间,可减免延时段的超时罚款。
4、运输队组下料或转运材料、配件由使用单位提前24小时开具下料申请单并报送运输队组,由材管队负责押运材料车。
5、运输队组及其它用车单位不得使用坏车、大车底矿车装车,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车,副井井口不得给予提升。
6、运输队组将矿车交由用车单位使用后,由用车单位保证矿车卫生,尤其是表面的卫生,应将喷浆料、煤泥等杂物清理干净,否则罚责任单位50元/车。
7、所有用车单位使用车辆装清仓煤泥、水沟杂物等,不可装车太满,装矸石、煤等应低于煤车上沿;同时做好保护,防止在运送过程中,将煤泥、杂物等溢漏在运输途中,影响运输巷道卫生。回收的设备表面应无积尘,否则运输队组有权不予运送,并对其进行50元/车的罚款。
第四节 矿用车辆的检查维修
1、运输队组负责矿矿车、平板、开关车、转盘车、翻斗车等矿用车辆的检查维修,统一编号管理,并建立检查、检修记录。每月至少对所有车辆普查一次,并进行详细记录,及时进行维修处理。副井上井口把钩工对发现的问题车辆及时挑出处理,不得继续使用。
2、移变列车、架空乘人装置、喷浆机及其它改装的专用车辆,由责任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检查、维护管理,并统一轮对、统一尺寸、完好使用。
3、矿车轮对、轴承每三个月至少注油一次,每半年清洗检查一次,使其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每天检查矿车使用情况,对变形、锈蚀严重、损坏、强度降低的矿用车辆,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整修,确保安全有效运转。
4、无轨胶轮车、矿车、平板车、人行车等车辆加强检查维修,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及《机电设备检修标准》要求进行检修,
并详细记录。
第五节 矿用车辆报废办法
运输队组要进一步加强矿车管理,凡是废旧、破损严重且无法修复的矿车,要整齐码放在固定位置,以10辆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设备管理中心鉴定,进入报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