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消息,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李福龙在能源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宗商品增产保供稳价的决策部署,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产煤地区细化措施,紧盯落实,全力以赴做好煤炭增产增供。
一是加强组织,压实责任。通过会议、调研等形式,要求重点产煤大省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强化全国统一市场和资源统筹配置,充分发挥煤炭调出省的“压舱石”作用;产能利用率低的中等产煤省立足省内保供应,督促在产煤矿提高产能利用率,不得随意停产限产。
二是坚守底线,安全增产。发挥好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作用,引导地方和煤炭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投入,大力提升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持续增强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只有生产安全才能实现供应安全、不出事故才能真正增产增供的原则组织生产。
三是定期监测,平衡供需。对煤炭产量、煤炭价格、电厂存煤、港口存煤实施日监测。组织煤炭企业加大电煤供应比例,提高长协合同兑现率,发挥长协在煤炭供应中的“稳定器”作用。对河南、甘肃、云南等电煤供应紧张的电厂实施“点对点”协调。
目前,迎峰度夏已进入高峰时期。国家能源局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宗商品增产保供稳价的决策部署,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进煤炭增产增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
一是推进生产建设。发挥重点产煤省区、重点煤炭企业、大型煤矿特别是露天煤矿的作用,充分释放有效产能。采取强力措施确保在产煤矿稳产,加快将已核准核增产能转化为实际产量,加快核准核增优质先进产能煤矿,统筹协调煤炭产运需全过程。
二是安全增产增供。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煤矿防控重大风险,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增产增供创造有利条件;停产煤矿抓紧整改隐患,安全验收合格后尽快恢复生产。
三是突出重点保供。统筹新能源、水电、火电出力安排和余缺调剂,加强重点地区、重点电厂供煤情况监测,协调解决好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紧急情况下实施“点对点”调度,避免缺煤停机。
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通报全省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检查期间,各级部门检查正常生产建设的矿井共计258矿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3212条,其中重大隐患14条,责令停产整顿矿井22座,责令局部停止采掘工作面9处,实施行政处罚1257.1万元,13名矿长累计考核计分51分。朔州市、忻州市、吕梁市、临汾市、阳泉市、运城市重大事故隐患数量和责令停产矿井数量均为“0”。
此次高突矿井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针对省内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用企业自查,市、县全覆盖检查,省应急管理厅抽查的方式开展。
此次专项检查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涉及通风系统、瓦斯抽采、防突管理、防灭火及安全监控等方面,主要表现为:个别煤矿瓦斯防治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技术人才匮乏、管理和培训不到位;井下抽采或消突方式与设计不符;防突瓦斯等级鉴定不规范,特别是突出危险性鉴定达到鉴定条件未鉴定、突出危险性评估代替鉴定等。
下一步,我省将坚决克服监管执法的“宽松软”现象,对存在重大瓦斯隐患的必须立即依法依规停产整顿和行政处罚;对瓦斯灾害严重、瓦斯防治能力不足、瓦斯事故多发的矿井,要加强重点监控;对人为破坏监控系统、传感器数据不上传、瓦斯参数测定弄虚作假等行为,要比照事故调查,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