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对象 | 采 煤 机 | 主要责任人 | 采 煤 机 司 机 |
监督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C-01 | ||
管 理 标 准 |
1.采煤机各手把、按钮灵敏可靠。 2.喷水嘴工作正常,喷雾泵的工作压力不小于4MPa,采煤机喷雾水压不低于4MPa。 3.采煤机各部齿轮油位不低于油位观察窗,不高于齿轮高度的2/3。 4.液压油位能够保证各部油缸正常同时摆动最大幅度的要求。 5.采煤机检修前机身无块煤,无浮砰、杂物。 6.截齿齐全、合金头磨损量不超过1/3,安装牢固。 7.滚筒截齿丢失或损坏不超过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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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开机前采煤机司机必须认真检查采煤机各手把、按钮、旋转开关,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 2.电钳工每天检查一次煤机各手把、按钮、旋转开关,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 3.跟班主任负责对开机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进行监督。 4.采煤机司机开机前必须检查冷却水量和煤机的喷雾状况,发现不正常及时处理。 5.严禁无水割煤和长时间停水运转(时间不超过15min)。 6.检修维护人员每天检查采 煤机的冷却系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包机人每周对采煤机各部油位进行检查。 8.主采机司机开机前必须检查采煤机滚筒截齿,当截齿丢失或损坏超过10%时,必须停机更换后,方可开机。 9.班班组长对采煤机滚筒截齿每割4刀煤检查一次,当工作面遇构造时,必须每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管理对象 | 液 压 支 架 | 管理责任人 | 液 压 支 架 工 |
监督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技术部 | 监管人员 | 采面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机电专检人员 |
编 号 | PLNZC-02 | ||
管 理 标 准 |
1.支架要垂直于顶、底板,支架无歪倒,不小于±5度,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最大仰角小于7度,支架顶梁接触严密。 2.相邻侧护板的高差不得超过侧护板高度2/3。 3.工作面所有支架升架时的初撑力不小于24MPa。 4.液压支架无漏液、串液、自动卸载现象。 5.液压件、高低压液管无损伤、挤压、扭曲、挤压、扭曲、拉紧、破皮、断裂、阀组无滴液,支架无漏液卸载现象,操作手把灵活,置于中间停止位置,管接头无断裂,缺U形销子,顶梁、侧护板、千斤顶,推移杆,底座无开焊,断裂,变形,无连接脱落,螺钉无松动、压卡、歪扭。 6.工作面必须杜绝破跑冒滴漏。 7.管路接头完好、可靠,U型卡规格合适、安装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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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带班班长负责监督检查液压支架工的行为。 2.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带班队干发现液压支架工在工作中操作不规范,或支架不完好现象,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3.液压支架工负责保证所有支架的护帮板完好。 4.机电副队长负责检查此项工作,发现护帮板不完好,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整改。 5.液压支架工必须每班对工作面的液压管路进行检修维护。 6.跟班副队长每班对泵站及液压管路进行一次检查。 |
管理对象 | 刮板运输机 | 主要责任人 | 三 机 工 |
监督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技术部 | 监管人员 | 采面专检人员、机电专检人员、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C-03 | ||
管 理 标 准 |
1.刮板输送机通讯系统的报警完好,闭锁装置灵敏可靠。 2.刮板运输机机头防护网齐全、完好。 3.刮板运输机弯曲长度不得少于15m。 4.刮板链的两条链张力必须达到规定值。 5.刮板运输机哑铃销齐全、溜槽间隙符合规定,无脱节。 6.刮板弯曲变形不超过总数的3%,刮板缺少数不超过2%,并不得连续出现,刮板弯曲变形不大于15%。 7.中双链平面磨损不大于5mm,圆环链伸长变形不超过设计长度2.5%。 8.刮板运输机所设各种电器、机械、液力保护装置及闭锁必须使用,且动作要安全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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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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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对象 | 转载机 | 主要责任人 | 三 机 工 |
监督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技术部 | 监管人员 | 采面专检人员、机电专检人员、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C-04 | ||
管 理 标 准 |
1.装载机通讯系统的报警完好,闭锁装置灵敏可靠。 2.转载机的防护网齐全、完好。 3.转载机刮板链的两条链张力必须按照规定值。 4.装载机所设各种电器、机械、液力保护装置及闭锁必须使用,且动作要安全可靠。 5.转载机刮板弯曲变形不超过总数的3%,刮板缺少数不超过2%,并不得连续出现,刮板弯曲变形不大于15%。 6.刮板链平面磨损不大于5mm,圆环链伸长变形不超过设计长度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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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跟班副队长接班后必须组织人员检查转载机的通讯闭锁装置、设备的防护罩,如发现不完好,必须立即组织整改。 2.跟班副队长接班后检查联络巷、工作面两巷的安全警示牌,如发现不齐全,必须立即组织整改。 3.跟班副队长及时将接班后检查和整改情况,填写到交接班记录本上。 4.机电技术员,电钳工班长和包机人每天检查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发现不完好,及时检修。 |
管理对象 | 乳化液、喷雾泵站 | 主要责任人 | 泵 站 司 机 |
监督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编 号 | PLNZC-05 | ||
管 理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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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压力表变化大时,不得开泵,必须察明原因后方可作业。 2.泵站司机必须每天对泵站进行一次检查、维护。 3.泵站司机经常检查泵站压力,发现蓄能器、安全阀、卸载阀损坏,必须立即停泵,不得使用。 4.机电副队长、包机人每天检查泵站压力,发现乳化液泵压力不稳定时,必须立即停泵、进行修复,在压力恢复正常前,告知电钳工不得使用此泵。 5.泵站司机在接班前必须检查喷雾泵压力是否正常、喷雾是否畅通,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向跟带班班长汇报。 6.包机人每天必须检查喷雾泵的完好情况,发现喷雾泵压力低,必须立即处理。 7. 泵站司机必须每天对工作面的乳化液浓度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浓度低于规定值,必须及时加乳化油。 |
移动变电站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移 动 变 电 站 | 主要责任人 | 乳化泵司机 |
监督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技术部 | 监管人员 | 采面专检人员、机电专检人员、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C-06 | ||
管 理 标 准 |
1.系统电压波动范围不超过±5%。 2.移动变电站温升不超过下列规定B级绝缘不超过110℃,F级绝缘不超过125℃,H级绝缘不超过135℃。 3.移动变压器的漏电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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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电钳工应及时观察各变电所的波动情况,当发现波动幅度超出±5%时,必须通知机电运输部调整电压,避免供电系统因过压或失压造成设备故障。 2.电钳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观察系统电压发现问题及时向生产调度室汇报。 3.电钳工每隔4小时,检查一次移动变电站温度,发现温度高,要立即向跟班副队长汇报。 4.包机人每天检查一次移动变电站温度,发现温度高,必须立即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5.包机人必须每天检查一次移动变电站,发现保护缺失,必须及时整改。 6.包机人每天进行一次漏电试跳实验,发现漏电保护不完好,必须立即处理。 |
组合开关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组合开关 | 管理责任人 | 电钳工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 管 人 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编 号 | PLNZC-07 | ||
管 理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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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带班队长及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要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作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待问题处理后方可作业。 2.电钳工检修前必须使用同等级的验电笔验电。 3.控制台必须在停电后检查移变变压器是否单向带电,发现有电时,必须立即通知跟班带班队干、电钳工 |
单体液压支柱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单体液压支柱 | 主要责任人 | 支架工 |
监 督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生产调度室、 技术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采面专检人员 |
编 号 | PLNZC-08 | ||
管 理 标 准 |
1.单体支柱柱头与单体支柱的连接可靠。 2.DZ-2.8(3.5)型液压支柱,活柱伸缩灵活,不卸液,不漏液。 3.初撑力不小于50KN,工作阻力必须达到250KN,工作压力(6.3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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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支架工在打单体前必须检查单体是否完好、无卸液,无弯曲变形,柱头。 2.接牢靠,无开焊现象,发现不完好的单体支柱,必须标记清楚,严禁使用。 3.支架工打设单体支柱前必须认真检查单体支柱的完好情况。 4.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跟班副队长负责不定期的抽查,发现单体支柱失效,必须立即更换。 |
绞车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绞 车 | 主要责任人 | 绞 车 司 机 |
监 督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C-09 | ||
管 理 标 准 |
1.绞车的滚筒无裂纹、破损或变形,固定螺栓和油塞不高出滚筒表面。 2.绞车的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牢靠、无打结,绳卡不少于两道。 3.绞车的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活可靠,施闸后闸把位置不超过水平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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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机电副队长每个月负责组织人员对绞车的完好进行详细的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整改。 2.操作绞车前,绞车司机必须对绞车的完好情况进行直观的检查,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整改。 |
台式切割机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台式切割机 | 管理责任人 | 包 机 人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 管 人 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编 号 | PLNZC-10 | ||
管 理 标 准 |
1.操作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做到“三紧”。 2.工作中操作人员不准将身体正对切割片,操作人员应站在切割机的侧面。 3.操作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 4.启动后,待达到额定转速时方可进行切割作业。 5.严禁戴手套作业。 6.切割片无裂纹,固定牢靠。 7.切割机固定可靠,紧固件和防护罩紧固完好。 8.电气部分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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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带班人员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按要求作业的,进行处罚。 2.电钳工定期检查检修台式切割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手持式角磨机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手持式角磨机 | 管理责任人 | 包 机 人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 管 人 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编 号 | PLNZC-11 | ||
管 理 标 准 |
1.手持式角磨机必须设专人管理,按时更换切割片,使用前要检查切割片有无裂纹和松动,检查防护罩是否完好。 2.操作者必须戴上防护眼镜。 3.对切割机性能不熟悉的人,不能使用切割机。 4.对有裂纹,有破损的切割片,或者轮轴与切割片孔配合不好的切割片不得使用。 5.换切割片时螺丝要用力均匀,不能过紧或过松,安装切割片的法兰盘,不得小于切割片直径的三分之一,与切割片之间要垫好衬 垫。 6.多人工作时,要分工明确,步调一致,并指定专人控制起动按钮。 7.起动后必须待转动正常后,方可切料。 8.切割完一次必须断电。当料卡住时立即停止,排除故障后方可工作。 9.切料厚度不得超过设备最大允许值。 10.批量切料一定要做好首件质量检查和中间抽查工作,确保产品质量。 11.切料的料边、料头要随时清理,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整齐。 12.手持式角磨机不能当作台式机,用于磨削物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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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队部对综采维修电钳工每半年进行一次操作规程培训。 2.班组长、分管副队长对操作手持式角磨机的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每发现一次操作不当,对其进行处罚。 3. 手持式角磨机应有专人训检,应设有包机人,定期对台式切割机进行维护。 |
台式钻机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台式钻机 | 管理责任人 | 包 机 人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 管 人 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编 号 | PLNZC-12 | ||
管 理 标 准 |
1.操作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做到“三紧”。 2.严禁酒后上岗,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禁戴手套作业。 4.工作时,必须把工作台上的杂物清理干净,严禁工作台上放工器具或有杂物。 5.工作时,严禁多个工件叠加打孔。 6.钻机、钻头固定可靠。 7.设备绝缘或接地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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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带班人员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按要求作业的,进行处罚。 2.电钳工定期检查检修台式钻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煤电钻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煤 电 钻 | 主要责任人 | 综 采 维 修 电 工 |
监 督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C-13 | ||
管 理 标 准 |
1.煤电钻的漏电闭锁、短路跳闸、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 2.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实验。 3.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实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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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为了防止由于电缆结构三相对地不对称,造成三相对地电容不相等,而产生杂散电流,并下低压动力供电电缆应采用橡胶绝缘屏蔽电缆。坚持使用漏电保护装置,防止绝缘电阻太低,造成三相绝缘电阻不对称而产生零序电流。任何人不得随意甩掉漏电保护装置。 2.机电副队长对低压漏电保护装置每天必须进行一次实验,确保低压漏电保护装置动作可靠,防止因漏检保护动作失灵而使三相绝缘电阻不平衡产生杂散电流。 |
电焊机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电 焊 机 | 主要责任人 | 电 气 焊 工 |
监 督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C-14 | ||
管 理 标 准 |
1.电焊机电压与电网电压相符。 2.电焊机工作台必须有可靠接地,接地线不许接到有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或设备上。 3.电缆无划伤、无破损。 4.焊把绝缘完好。 5.电焊机必须完好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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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机电副队长负责组织电钳工按照要求设置接地线,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2.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运输部机电专检人员负责监督,当时用电焊机出现漏电跳闸时,必须查明原因,严禁甩保护送电,否则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3.电气焊作业前对电气焊工进行培训。 |
安全带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安 全 带 | 管理责任人 | 登高作业人员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 | 监 管 人 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C-15 | ||
管 理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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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登高作业或者高空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对登高使用的安全带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完好立即更换。 |
高压绝缘手套、靴子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高压绝缘手套、靴子 | 主要责任人 | 电钳工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编 号 | PLNZC-16 | ||
管 理 标 准 |
1.高压绝缘手套表面平滑,内外面无针孔、疵点、裂纹、砂眼、杂质、修剪损伤、夹紧痕迹等各种明显缺陷和明显的波纹及明显的铸模痕迹;凹陷直径不应超过三处,且任意两处间距不小于15mm,且手套的手掌和分叉处没有这些缺陷;小的隆起仅为小块凸橡胶,不易用手指除去,不影响橡胶的弹性;为改善握紧效果而设计的手掌和手指表面不应视为缺陷。 2.高压绝缘靴子无破损、无鞋底防滑齿磨平、无外底磨透露出绝缘层,预防性检验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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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半年机电队技术员负责将绝缘手套、靴子送水电公司进行一次耐压检验,保证绝缘用具合格完好。 2.半月机电队技术员对绝缘手套、靴子进行日常检查。 3.机电运输部对绝缘手套、靴子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
敲帮问顶工具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敲帮问顶工具 | 主要责任人 | 敲帮问顶作业人员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 | 监 管 人 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C-17 | ||
管 理 标 准 |
处理顶板的工具一般应采用铁质竿体,长度不低于巷道高度1.1倍、直径为10mm的铁杆。 | ||
管 理 措 施 |
1.敲帮问顶人员每天对敲帮问顶工具的完好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损坏或变形时及时更换。 2.敲帮问顶工具由使用单位根据巷道高度自制加工。 3.严禁将敲帮问顶工具作其它用途。 4.敲帮问顶工具应存放在指定地点。 |
检测器具操作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检测器具 | 管理责任人 | 电钳工、班组长、技术员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 | 监 管 人 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C-18 | ||
管理 标准 |
1.监测器具必须完好。 2.监测器具与现场实际情况必须相符。 3.按规定正确使用监测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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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措施 |
1.使用前电钳工对检测器具进行日常检查,必须保证监测器具完好。 2.机电管理人员不定期对监测器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3.带班人员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按要求作业的,进行处罚。 |
个人防护用品操作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个人防护用品 | 管理责任人 | 各岗位人员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 | 监 管 人 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C-19 | ||
管理 标准 |
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完好。 2.按规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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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措施 |
1.下井人员每天上岗前必须检查确认个人防护用品齐全、完好。 2.运输一队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进行处罚。 |
钢丝绳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钢 丝 绳 | 主要责任人 | 支架工 |
监 督 部 门 | 机电运输部、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编 号 | PLNZC-20 | ||
管 理 标 准 |
1.钢丝绳局部可见断丝损坏,有三根以上的断丝聚集在一起。 2.钢丝绳表面出现集中断丝。 3.钢丝绳严重磨损,在任何位置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以不到原直径的90%. 4.钢丝绳严重锈蚀,柔性降低,表面明显粗糙,在锈蚀部位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以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3%。 5.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的钢丝绳挤扁,压破、绳芯损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原公称直径的20%。 6.插接处严重受挤压、磨损、金属套管损坏(如裂纹、严重变形、腐蚀)或直径缩小到原公称直径的95%。 7.平衡钢丝绳各种股捻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绳总面积之比,达到10%,必须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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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支架工在使用钢丝绳前必须按照要求仔细检查钢丝绳的使用情况,当钢丝绳不符合标准时,必须立即更换。 2.钢丝绳(包括吊装用钢丝绳)断丝、磨损超限时严禁使用,违者对机电技术员和机电副队长进行相应的处罚。 3.新钢丝绳的检查周期为1年。 4.一年后检查周期为6个月,新绳悬挂前的检验必须对钢丝绳做拉断、弯曲和扭转3种实验,在用绳的定期检查,可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2种实验,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5。 |
防护网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防护网 | 主要责任人 | 皮带司机、电钳工 | ||
监督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
编 号 | PLNZC-21 | ||||
管 理 标 准 |
1.防护网结构布局设计合理,可以防止人体任何部位不能直接进入危险区域。 2.防护网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 3.防护网应采用封闭结构,当采用网状结构时,其安全距离和网眼的开口宽度应符合要求。 4.防护网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和尖锐棱角。 5.防护网不影响视线和正常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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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带班队长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岗位司机、矿井电钳工、矿井电钳工定期检查设备防护网及结构布局设计合理、强度、刚度和封闭、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和尖锐棱角。 |
挡煤板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挡 煤 板 | 管理责任人 | 电钳工 | ||
监督部门 | 机电运输部、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 | ||
编 号 | PLNZC-22 | ||||
管 理 标 准 |
1.必须使用挡煤板。 2.挡煤板结构布局设计合理。 3.对使用的挡煤板检查、维护维修工作必须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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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电钳工定期检查挡煤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带班人员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
消防设施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消防设施 | 管理责任人 | 班组长、材料员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C-23 | ||
管 理 标 准 |
1.必须使用消防器材。 2.灭火器未过期,压力表指针处于绿色区域。 3.沙箱沙子干燥,沙袋数量不少于15个。 4.消防管路畅通、消防栓工具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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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带班班长(材料员)每天对工作面(库房)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器材立即更换。 2.队部管理人员不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立即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
氧气瓶、乙炔瓶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氧气瓶、乙炔瓶 | 管理责任人 | 电气焊工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C-24 | ||
管 理 标 准 |
1.气瓶的减压阀、输气管、调节阀不漏气,压力表指示准确,气瓶无漏气。 2.对盛装压缩气体的氧气瓶、乙炔瓶,应放在阴凉处,远离火源,避免与油类及易燃物接触。 3.搬运时有两人同时进行,注意平稳。 4.氧气瓶必须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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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每次领取气瓶时,材料员必须对气瓶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完好的气瓶严禁领取、使用。 2.技术员强化对电气焊工关于氧气瓶、乙炔瓶知识的培训,提高电气焊工使用气瓶的操作技能。 3.搬运时轻拿轻放,防止碰撞。 4.严格氧气瓶、乙炔瓶领用、运输,使用、保管程序。 5.氧气瓶、乙炔瓶泄露后,应立即打开窗户,及时将两瓶隔离,杜绝靠近火源,并立即更换瓶嘴。 6.氧气瓶、乙炔瓶发生爆炸时,人员立即撤离现场,立即通知调度或相关单位。 |
轨道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轨 道 | 主要责任人 | 支架工 | ||
监督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
编 号 | PLNZC-25 | ||||
管 理 标 准 |
轨道质量达到合格品,不得有杂样拌道(异型轨道长度小于50m为杂拌道)。 | ||||
管 理 措 施 |
1.支架工发现不合格的轨道严禁使用,必须标记清楚,及时升井以免误用。 2.由安全检查部、带班队干负责监督检查,发现不合格轨道,必须立即责令其整改。 |
综采机遥控器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综采机遥控器 | 管理责任人 | 综采机司机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通风队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号 | PLNZC-26 | ||
管理标准 | 遥控器电量充足,按钮正常灵活可靠,电源显示可靠。 | ||
管理措施 | 1.综采机煤机司机入井前检查遥控器电池电量是否充足,不充足及时更换; 2.综采机司机开机前检查综采机遥控器各按钮,发现有不灵敏可靠按钮时,及时更换遥控器; 3.综采机煤机司机下班后及时给遥控器充电。 |
乳化液浓度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乳化液 | 管理责任人 | 电钳工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号 | PLNZC-27 | ||
管理标准 | 乳化液浓度3%~5%。 | ||
管理措施 | 综采维修工必须每天对工作面的乳化液浓度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浓度低于规定值,必须及时加乳化油。 |
回柱绞车信号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回柱绞车信号装置 | 主要责任人 | 电钳工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号 | PLNZC-28 | ||
管理标准 | 信号必须声光兼备、信号清晰、准确可靠。 | ||
管理措施 | 1.按信号开车,信号不清、发现有人或其它障碍物影响行车时,不准开车,启动绞车时,小绞车司机必须和皮带司机配合好,信号一致后,才能启动绞车 2.电钳工负责定期检查绞车信号。 |
水管接头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水管接头 | 主要责任人 | 电钳工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号 | PLNZC-29 | ||
管理标准 | 水管接头无锈蚀、无松动。 | ||
管理措施 | 1.在拆卸水管前应检查水管的完好情况,发现锈蚀,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处理; 2.机电队副队长负责拆卸水管前监督水管的完好情况,发现不完好,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处理。 |
排水设施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排水设施 | 管理责任人 | 电钳工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生产调度室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号 | PLNZC-30 | ||
管理标准 | 1.排水设施的水泵完好、水管无破裂、闸阀无锈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电缆无漏电、无破损; 2.过富水区、构造带时,根据技术部预计的涌水量,生产调度室设计的排水系统,配备排水能力不小于预计涌水量的1.2倍的排水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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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1.接班后应对工作面的排水设施、管路进行详细检查,并向跟班副队长汇报; 2.生产调度室、安全检查部负责检查工作面的排水能力、排水设施的可靠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截齿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截齿 | 管理责任人 | 综采机司机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号 | PLNZC-31 | ||
管理标准 | 1.截齿完全、合金头磨损量不超过1/3,安装牢固; 2.滚筒截齿丢失或损坏不超过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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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1.综采机司机开机前必须检查采煤机滚筒截齿,当截齿丢失或损坏超过10%时,必须停机更换后,方可开机; 2.跟班副队长对煤机滚筒截齿每割4刀煤检查一次,当工作面遇构造时,必须每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泵站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泵站 | 管理责任人 | 电钳工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号 | PLNZC-32 | ||
管理标准 | 1.乳化液泵站压力不得低于28M pa,不得高于35 M pa(管路的最高压力值); 2.泵站油箱蓄能器不漏液,安全阀、卸载阀动作压力不大于315bar,压力表准确可靠,误差不超过0.1 M pa; 3.喷雾泵的喷雾喷头畅通,水压在35-60bar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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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1.压力变化大,不得开泵,必须查明原因后才能作业; 2.综采维修钳工每天必须对泵站进行一次检查、维护; 3.电钳工经常检查泵站压力,发现蓄能器、安全阀、卸载阀损坏,必须立即停泵,不得使用; 4.机电副队长、包机人每天检查泵站压力,发现泵压不稳定时,必须立即停泵、进行修复,在压力恢复正常前,通知泵站司机不得使用此泵; 5.泵站司机在接班前必须检查喷雾泵压力是否正常、喷头是否畅通,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向跟班副队长汇报; 6.包机人每天必须检查喷雾泵的完好情况,发现喷雾泵压力低,必须立即处理。 |
支架相应管路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支架相应管路 | 管理责任人 | 液压支架工 |
监管部门 | 安全监察处、机电科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号 | PLNZC-33 | ||
管理标准 | 1.工作面必须杜绝破跑冒滴漏; 2.管路接头完好、可靠,U型卡规格合适、安装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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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1.支架工必须每班对工作面的液压管路进行检修维护; 2.必须每天对工作面的液压管路进行检修维护; 3.跟班副队长每班对泵站及液压管路进行一次检查。 |
手拉葫芦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手拉葫芦 |
主要责任人 |
电钳工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编号 |
PLNZC-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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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标准 | 1.链条环发生塑性变形的伸长不得达到原长度的5%; 2.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吊钩连接部位磨损不得低于原直径的80%,其它部位磨损不得低于原直径的90%; 3.手拉葫芦上必须有吊钩无扭曲、无严重锈蚀、无不能排除的积垢; 4.手拉葫芦上必须有吊钩,吊钩的危险断面磨损未减少到原尺寸10%; 5.吊钩无补焊,吊钩表面光滑,无裂纹、折叠等缺陷; 6.且吊钩上无钻孔或焊接; 7.吊钩上必须有安全扣; 8.吊钩开口最短距离处的二个适当位置必须有不易磨损的标志,标志间距离的开口度不超过原尺寸的10%; 9.吊装设备及吊具的保险系数,必须在原吨位的基础上增加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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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1.综采维修钳工使用 起吊用具前必须检查链环是否发生塑性变形,伸长是否达到原长度的5%; 2.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吊钩连接部位磨损是否减少到原直径的80%;其他部位磨损是否减少到原直径的90%,磨损达到以上情况,不得使用; 3.扭曲、严重锈蚀以及积垢是否能够加以排除,不能排除不得使用; 4.吊钩的危险断面磨损是否减少到原尺寸的10%; 5.吊钩是否有补焊,吊钩表面是否光滑,是否有裂纹、折叠等缺陷; 6.吊钩上是否有钻孔或焊接,是否无吊钩,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 7.在起吊大型设备时,除了起吊用具外,还必须加防护链,以确保安全; |
支架间隙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支架间隙 |
主要责任人 |
液压支架工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生产调度室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编号 |
PLNZC-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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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标准 | 支架测护板紧靠,架间隙<200㎜ | ||
管理措施 | 1.机电副队长负责检修前对作业环境进行详细检查,及时调整支架空隙,确保支架测护板紧靠; 2.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负责日常的 监督、检查; 3.组织开展日常的风险辨识,提高员工对危险源的充分认识; 4.机电副队长负责检修作业前,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安全,当支架的架间隙超过规定时,必须进行调整,达到要求后方可作业。 |
液压支架的安全阀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液压支架的安全阀 |
主要责任人 |
支架工 |
监管部门 |
安全监察处、机电科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号 |
PLNZC-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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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标准 | 1.油缸的安全阀在元件未达到开启值时无泄液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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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1.更换各种安全阀必须按照规定,关闭进液截止阀,并进行泄压; 2.机电副队长、技术员不定期抽查员工的作业行为,规范其作业,以防止因安全阀失效而未泄液造成人员伤害。 |
电缆夹子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电缆夹子 |
主要责任人 |
电钳工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号 |
PLNZC-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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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标准 | 电缆夹子螺丝、夹板齐全,夹板上铁棍不外漏。 | ||
管理措施 | 支架工认真检查电缆夹子,发现损坏、螺丝掉的及时向跟班副队长汇报。 |
气泵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气泵 |
主要责任人 |
电钳工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编号 |
PLNZC-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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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标准 | 1.整个供气系统的管路及附件的耐压值大于1Mpa,且大于系统中最高气压的150%; 2.送气管路上距操作位置不大于3m的位置配置阀门或遥控开关; 3.阀门密封良好,开关灵活,关闭后无漏气现象,存放和使用供气软管时远离油、热表面和化学品; 4.气动扳手的防护罩无磨损、无裂纹、无变形; 5.供气管路无漏气、气源软管与接头连接可靠; 6.压力表灵敏准确,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动作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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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1.作业前必须检查气源软管与接头应连接可靠,不得松动漏气,检查进气阀门是否密封良好,开关灵活,整个气路密封有无漏气; 2.检查供气管路是否完好; 3.检查防护装置,是否有磨损、裂纹、弯曲; 4.检查工作部件是否完好,是否有裂纹、缺损,发现应立即更换。 |
管理对象 | 绞车 |
主要责任人 |
电钳工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编号 |
PLNZC-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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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标准 | 1.绞车的滚筒无裂纹、破损或变形,固定螺栓和油塞不高出滚筒表面; 2.绞车的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牢靠、无打结,绳卡不少于两道; 3.绞车的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活可靠,施闸后闸把位置不超过水平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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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1.机电副队长每个月负责组织人员对绞车的完好进行详细的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整改。 2.操作绞车前,绞车司机必须对绞车完好情况进行直观的检查,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整改。 |
真空接触器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真空接触器 | 主要责任人 | 电钳工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编号 | PLNZC-40 | ||
管理标准 | 变电所真空接触器能够正常吸合、断开。 | ||
管理措施 | 1.电钳工检修前必须使用同等级的验电笔验电; 2.必须在停电后检查移变变压器是否单向带电,发现有电时,必须立即通知跟班副队长、值班电钳工。 |
管理对象 | 煤电钻 | 管理责任人 | 锚杆机司机 |
监管部门 | 机电运输部、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号 | PLNZC-41 | ||
管理标准 |
1.煤电钻机体:转动无异响,润滑良好,温度不超过60℃;操作手把和后盖有良好的绝缘;有合格的综合保护装置;机壳无裂纹,风罩合格; 2.煤电钻的开关:完整,固定可靠;操作灵活,接触良好;绝缘无烧痕,不漏电; 3.煤电钻的接线:接线及密封合格;电缆护套无破损; 4.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捡漏、漏电闭琐、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 5.机械部分完好,绝缘良好,主轴旋转方向与减速箱上箭头方向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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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1.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 2.使用前应将煤电钻空转三至五分钟,检查其各机械部分有无异声,绝缘是否良好,部分有无异声,绝缘是否良好,主轴旋转方向与减速箱上箭头方向一致时,方可使用。 |
高压接线盒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高压接线盒 | 管理责任人 | 电钳工 |
监管部门 | 机电运输部、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C-42 | ||
管理标准 |
固定高压接线盒使用长度不小于1米直径不小于32mm螺纹钢固定在煤壁上,螺纹钢外露长度15~25cm,外端设有防脱落装置,高压接线盒使用合格的挂链或花蓝螺栓进行吊挂。 | ||
管理措施 | 电钳工拆线前必须检查接线盒吊挂是否牢固,不牢固时,必须先固定牢固后,再拆线。 |
接线盒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接线盒 | 管理责任人 | 电钳工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C-43 | ||
管理标准 | 1.电线无破皮、绝缘阻值达到相应电压等级的要求; 2.线盒隔爆面无划痕、无点蚀、接线柱的压线板无变形,螺丝无滑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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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电钳工对接线盒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隔爆面有划痕、有锈蚀、接线板的压线板有变形,螺丝有滑丝,及时更换处理。 |
防爆开关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防爆开关 | 管理责任人 | 电钳工 |
监管部门 | 机电运输部、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C-44 | ||
管理标准 | 外壳无变形,无开焊、无锈蚀,托架无严重变形,防爆面及防爆间隙符合完好标准要求。操作手柄位置正常,与操作轴连接牢固,无误动作,磁力起动器的按钮与手柄及盖壳的闭锁关系正确可靠,并有警示标志,接地螺栓,接地线完整齐全,接地标志明显,有定期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 ||
管理措施 | 1.凡需要检修的防爆设备必须建档、编号,其检修工艺,检修部位都要在档案中做明确记录,检修人员必须在检修档案中签字; 2.防爆检验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且必须经过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检验; 3.经检修后需要入井的防爆设备,防爆检验员应在检验完毕后,在入井安装记录中签字; 4.《入井防爆校验合格证》要由防爆检验员和设备管理员共同签发并注明年月日。 |
托辊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托辊 |
管理责任人 | 电钳工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C-45 | ||
管理标准 | 托辊转动灵活,筒皮壁厚、轴无窜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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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电钳工更换前检查确认托辊转动灵活,筒皮壁厚、轴无窜动后方可便用。 |
注油嘴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注油嘴 | 管理责任人 | 电钳工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编 号 | PLNZC-46 | ||
管理标准 | 注油嘴破裂,堵塞,油路不畅通。 | ||
管理措施 | 电钳工注油前检查油杯、油嘴完好齐全,油路畅通,油量适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