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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的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7-29 17:17 来源:煤矿安全网 环境 风险 标准 措施

两顺槽安全出口风险管理标准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两顺槽安全出口 主要责任人 带班班组
监 督 部 门 安全检查部、技术部 监管人员 采面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编 号 PLNZC-01



1.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
2.安全出口无片帮、无杂物。



1.当班带班队干检查发现安全出口宽度小于700mm,或小于700mm的趋势时,必须安排当班加刀或甩刀,调整工作面,保证安全出口宽度不小于700mm。
2.当班带班队干发现安全出口高度低于1.8m,立即进行起底。
安全出口的浮煤必须清理干净,带班班长负责检查安全出口的浮煤情况,发现一次未及时清理出口浮煤,对刮板运输机司机进行相应的处罚。

两顺槽顶板及煤帮风险管理标准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两顺槽顶板及煤帮 主要责任人 带班班组
监 督 部 门 安全检查部、技术部 监管人员 采面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编 号 PLNZC-02



顶板完好、无离层、破碎带,两帮无片帮迹象,锚杆扭矩必须达到100N.m,锚固力达到5T以上。



1.技术部、区队采煤技术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必须每天检查两顺槽的顶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整改。
2.技术员在两顺槽顶板出现构造,破碎带时,必须及时编制措施,并贯彻到全体员工。

顶底板、端面距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顶底板、断面距 主要责任人 带班班组
监 督 部 门 安全检查部、技术部 监管人员 采面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编 号 PLNZC-03



1.顶底板平整。
2.端面距不得超过340mm。



综采机司机割煤前必须检查工作面底板起伏和端面距大小,底板平整,端面距不得超过340mm方可作业,不符合及时进行调整。

工作面压力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工 作 面 压 力 主要责任人 带班班组
监 督 部 门 安全检查部、技术部 监 管 人 员 采面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编 号 PLNZC-04



工作面支架初撑力不得小于24MPa。



  1. 支架工接班后必须检查工作面整体压力情况。
  2. 支架出现串漏液时,现场必须及时进行整改。

片帮煤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片 帮 煤 主要责任人 带班班组长
监 督 部 门 安全检查部、技术部 监管人员 采面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编 号 PLNZC-05
管理标准 安全出口无片帮煤、无杂物。
管理措施 安全出口的浮煤必须清理干净,带班班长负责检查安全出口的浮煤情况,发现一次未及时清理出口浮煤,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两顺槽及工作面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两顺槽及工作面 主要责任人 带班班组长
监 督 部 门 安全检查部、技术部 监管人员 采面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编 号 PLNZC-06



  1. 两顺槽距离工作面最近的已经打闭的联络巷口,必须设置栅栏,设警示牌板。
  2. 工作面机尾挂设“正在运转,严禁跨越”的牌板。



带班班长负责安排挂设,由支架工移设,采面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监督实施。

矿井水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矿 井 水 主要责任人 端 头 工
监 督 部 门 安全检查部、技术部、生产调度室 监管人员 采面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编 号 PLNZC-07
管理标准 矿井涌水量不超过规定值。
管理措施 带班队干负责检查工作面的涌水情况,当发现涌水量超过规定值时,及时抽排并向生产调度室汇报。

工作面顶板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工 作 面 顶 板 主要责任人 采煤机司机
监 督 部 门 安全检查部、技术部 监管人员 采面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编 号 PLNZC-08



  1. 顶底板平整,无波浪起伏。
  2. 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300mm。



1.采煤机司机割煤过程中必须认真观察工作面的顶、底板,及时调整顶、底板,保证工作面平整。
2.液压支架工拉架时,必须认真检查工作面顶板,发现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大于300mm时,及时采取措施调整。

液压支架与电缆槽间距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液压支架与电缆槽间距 主要责任人 电钳工
监 督 部 门 安全检查部、生产调度室、技术部 监管人员 采面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编 号 PLNZC-09



横向间距≧1m,向后活动间距≧1m,腿部空间进深≧330mm,脚空间进深≧530mm。



  1. 每架前同时作业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
  2. 架前人员使用工具时必须通知架前作业人员,避开工具。
管 理 对 象 瓦 斯、二氧化碳 主要责任人 瓦 斯 检 查 员
监 督 部 门 安全检查部、生产调度室 监管人员 采面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编 号 PLNZC-10



1.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
2.采区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
3.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
4.总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最大浓度值不超过0.75%。
5.综采工作面上隅角排放瓦斯时,综采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
度不超过1.5%。






1.带班班长每班对工作面及其作业地点风流中、电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瓦斯浓度检测2次,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断电、撤人,并汇报生产调度室;
2.带班班长每班对采区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检测2次,当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断电、撤人,向生产调度室汇报,并在通向采区回风巷和采掘工作面的入口揭示警标;
3.带班班长每班对总回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检测1次。当瓦斯浓度超过0.75%时应立即切断总回风巷中的所有电器设备,设好警戒人,禁止人员进入。
管 理 对 象 浮 煤 主要责任人 清 煤 工
监 督 部 门 安全检查部、生产调度室、技术部 监管人员  
编 号 PLNZC-11



架前、架间,电机附近内无积尘、无杂物、无浮煤。



1.刮板运输及司机必须每班清理电机附近浮煤一次;清煤工每刀煤清理架前、架间浮煤。
2.跟班队干负责监督,发现其未按照要求作业,必须要求其立即整改,对责任人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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