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 理 对 象 | 机电队队长 | 管理责任人 | 机电井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运输部部长、安全检查部部长 |
工 作 任 务 | 安排全队生产任务 | 编 号 | PLNJD-01 |
所 需 工 具 | 敲帮问顶专用工具、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台、自救器、防尘口罩、工作服、矿靴 | ||
管 理 标 准 |
1.负责本车间生产、安全、工程质量等各项管理工作,掌握四大机械及供电网络的运行情况,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负责机电队经济承包、结算和经济管理,职工奖金评定管理车间职工考勤工作。 3.及时向分管井长反映机电设备运行情况,为决策和制定措施提供依据。 4.负责组织编制、审核设备检修计划、措施及材料计划。 5.负责开展机电技术革新,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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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公司领导、各职能部室随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政工部及时对队长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进行培训,以提高其业务素质; |
机电队队长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机电队队长 | 管理责任人 | 机电井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运输部部长、安全检查部部长 |
工 作 任 务 | 完善落实制度 | 编 号 | PLNJD-02 |
管 理 标 准 |
1.监督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文件精神,全面主持行政工作,对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等负全面责任。 2.负责机电队经济承包、结算和经济管理,职工奖金评定管理车间职工考勤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审核设备检修计划、措施及材料计划。 4.负责开展机电技术革新,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 5.负责对机电队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进行监督,并按照上一班带班人员未到下一班不升井的原则在井下指定地点进行交接班;下井交接班时间:早班交接班时间6点30分,中班交接班时间14时30分,夜班交接班时间22点30分; 6、补充完善本队各项规章制度,每年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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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公司领导、各职能部室随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政工部及时对队长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进行培训,以提高其业务素质; |
机电队队长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机电队队长 | 管理责任人 | 机电井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运输部部长、安全检查部部长 |
工 作 任 务 | 贯彻落实政策法规 | 编 号 | PLNJD-03 |
管 理 标 准 |
1.监督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文件精神,全面主持行政工作,对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等负全面责任。 2.对与本队相关的政策法规及时进行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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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公司领导、各职能部室随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及时对队长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进行培训,以提高其业务素质; |
机电队副队长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机电队副队长 | 管理责任人 | 队长 |
监 管 部 门 | 机电运输部、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队长、书记 |
工 作 任 务 | 协助队长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 编 号 | PLNJD-04 |
所 需 工 具 | 敲帮问顶专用工具、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台、自救器、防尘口罩、工作服、矿靴 | ||
管 理 标 准 |
1.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日常工作中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问题,抓好电钳班维护质量,确保各设备正常运转。 2.配合主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车间质量标准化工作。 3.及时向主任反映机电设备运行情况,为决策和制定措施提供依据。 4.负责组织编制、审核设备检修计划、措施及材料计划。 5.负责开展机电技术革新,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 6. 做好下井跟班按照上一班带班人员未到下一班不升井的原则在井下指定地点进行交接班;下井交接班时间:班时间6点30分,中班交接班时间14时30分,夜班交接班时间22点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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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机电队队长、书记对副队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2.井职能部室有关人员督查措施和计划的真实性、可行性,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落实。 |
机电队班组长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班组长 | 管理责任人 | 队长 |
监 管 部 门 | 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队长、书记、副队长 |
工 作 任 务 | 班前会工作安排 | 编 号 | PLNJD-05 |
所需工具 | 扳手、螺丝刀、电工刀、手钳、验电笔、接地引线、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 ||
个人防护 | 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台、自救器、防尘口罩、工作服、矿靴 | ||
管 理 标 准 |
1.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日常工作中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问题,抓好电钳班维护质量,确保各设备正常运转。 2.配合主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车间质量标准化工作。 3.及时向主任反映机电设备运行情况,为决策和制定措施提供依据。 4.负责组织编制、审核设备检修计划、措施及材料计划。 5.负责开展机电技术革新,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 6. 做好下井跟班按照上一班带班人员未到下一班不升井的原则在井下指定地点进行交接班;下井交接班时间:早班交接班时间8点30分,中班交接班时间16时30分,夜班交接班时间0点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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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机电队队长、书记对副队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2.井职能部室有关人员督查措施和计划的真实性、可行性,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落实。 |
机电队班组长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班组长 | 管理责任人 | 队长 |
监 管 部 门 | 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队长、书记、副队长 |
工 作 任 务 | 落实工作任务 | 编 号 | PLNJD-06 |
所需工具 | 扳手、螺丝刀、电工刀、手钳、验电笔、接地引线、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 ||
个人防护 | 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台、自救器、防尘口罩、工作服、矿靴 | ||
管 理 标 准 |
1.负责落实本班组当天安排的各项工作。 2.抓好班组职工的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本班人职工作安排,检查各岗位工作情况和设备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协助开展技术革新和改造,抓好设备、工具、材料、配件的使用、保管、维修工作。 5.合理分工和人员的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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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及时对班组长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方面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2.机电队管理人员不定期对班组长的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 3.机电专检人员发现班组长未按标准要求上岗的,对班组长进行相应的处罚。 4.瓦斯检查员(安全员)不定期对井下作业地点和工人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存在问题时要求班组长及时整改。 |
管 理 对 象 | 机电队技术员 | 管理责任人 | 主管副队长 |
监 管 部 门 | 机电运输部、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运输部部长、安全检查部部长 |
工 作 任 务 | 编写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程; | 编 号 | PLNJD-07 |
所 需 工 具 | 敲帮问顶专用工具、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台、自救器、防尘口罩、工作服、矿靴 | ||
管 理 标 准 |
1.在机电队队长的领导下,对本区队的技术工作负直接责任。 2. 负责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的贯彻和现场落实。 3. 深入现场检查和消除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 4.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5.按照上一班带班人员未到下一班不升井的原则在井下指定地点进行交接班;下井交接班时间:早班交接班时间8点30分,中班交接班时间16时30分,夜班交接班时间0点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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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队长负责对本队操作规程进行初审,发现未按要求编制,责令限期整改。 2.机电运输部、安全检查部负责对操作规程的编制情况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要求编制,责令改正; 3.队长对操作规程的培训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开工前将操作规程贯彻导所有相关作业人员。 4.机电专检热源、安监人员对操作规程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培训就参与作业的,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5.队长对作业规程的编制与培训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开工前将规程贯彻到所有参加本工程的作业人员,发现未按要求编制或培训在作业规程,责令改正。 |
材料员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材料员 | 管理责任人 | 部 门 单 位 |
监 督 部 门 | 企管部 | 监督人员 | 队长、书记 |
工 作 任 务 | 库房管理 | 编 号 | PLNJD-08 |
所 需 工 具 | 便携式瓦检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尘口罩、防砸靴、手套、自救器、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库房防火,灭火器材放置在相应位置。 2.出入库材料要有等记台账。 3.每月25日下井核对材料消耗与地面、井下材料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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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队长、书记监督材料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根据情况对其进行考核。 |
材料员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材料员 | 管理责任人 | 部 门 单 位 |
监 督 部 门 | 企管部 | 监督人员 | 队长、书记 |
工 作 任 务 | 材料管理 | 编 号 | PLNJD-09 |
所 需 工 具 | 便携式瓦检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尘口罩、防砸靴、手套、自救器、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及时根据井上下达的生产任务制定材料计划,负责提前编制、审批。 2.施工前负责材料的领用与发放,并记录材料领用、发放台账 3.每月25日下井核对材料消耗与地面、井下材料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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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队长、书记监督材料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根据情况对其进行考核。 |
材料员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材料员 | 管理责任人 | 部 门 单 位 |
监 督 部 门 | 企管部 | 监督人员 | 队长、书记 |
工 作 任 务 | 油脂管理 | 编 号 | PLNJD-10 |
所 需 工 具 | 便携式瓦检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尘口罩、防砸靴、手套、自救器、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领用合格的油脂。 2.库房有备用油脂以及油脂领用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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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队长、书记监督材料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根据情况对其进行考核。 |
维修电工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当班班长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 |
工作任务 | 井下电气设备安装 | 编号 | PLNJD-11 |
所需工具 | 扳手、螺丝刀、电工刀、手钳、验电笔、接地引线、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 ||
所需个人防护 | 工作服、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矿灯、防尘口罩 | ||
管 理 标 准 |
1.入井前必须对设备进行耐压试验、检查完好; 2.检查、清点所带的工器具、仪表、零部件、材料、验电笔是否齐全完好; 3.由检修负责人安排熟悉供电系统的专人操作,由检修负责人监护; 4.停电后,闭锁,挂警示牌,挂接地线; 5.熟悉所检修电气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 6.维修电工在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经专业部门检验合格的绝缘用品) 7.安装完成后要检查所用工器具是否遗留在设备内; 8.送电试运转前要通知沿线所有工作人员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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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按规定每半年对职工进行上岗前操作规程的培训及现场操作考核,保证职工持有效证件上岗。 2.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作业前检查作业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发现没有检查的对维修电工进行相应处罚。 4.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5.带班人员不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标准进行操作,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
维修电工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及变电所检修; | 编 号 | PLNJD-12 |
所 需 工 具 | 高压验电器、接地线、放电工具、便携式瓦检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台、自救器、防尘口罩、工作服、矿靴 | ||
管 理 标 准 |
1.变电所检修由变电工停电操作完毕后,维修钳工开始检修设备。 2.维修电工(井下变电所作业)前必须检查并确认变电所里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停电。如果瓦斯超限应立即向调度汇报并在变电所门口上挂“瓦斯超限”警示牌; 3.维修电工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千伏级电气设备)的主回路前,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经专业部门检验合格的绝缘用品) 4.检修作业前先使用与验电电压相符的验电器按照先低压后高压的顺序进行验电,当确认无电压后,利用接地线进行放电; 5.维修电工在检修前,检查并确认工具无破损、外观完好,绝缘层达到绝缘要求,选用型号配套的工具; 6.维修电工在检修中不得改变原有端子序号、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护装置,不得任意修改整定值。 7.维修电工检修完成后清点材料、工具、配件、数量必须与工作前准备的数量相符,并清理检修现场; 8.检修完毕后,由施工负责人汇报生产调度室,检修完毕。 规范填写检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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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标 准 |
1.每年对维修电工进行一次操作规程,手工工具使用标准的培训; 2.检修前由机电技术员组织维修电工学习检修措施; 3.机电队、机电运输部负责监督检查维修电工手工工具是否完好,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不完好对当班维修电工要进行处罚; 机电队对维修电工清点工作与清理现场杂物进行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管 理 对 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高低压电缆的安装与连接 | 编 号 | PLNJD-13 |
所 需 工 具 | 高压验电器、接地线、放电工具、电工刀、尖嘴钳、斜嘴钳、扳手、螺丝刀、接线钳、便携式瓦检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台、自救器、防尘口罩、工作服、矿靴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电工用打压设备,不低于相应额定点验的2.5倍工频电压对电缆进行耐压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维修电工使用对应兆欧表对打完压的电缆相间和对地进行绝缘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维修电工在电缆下井前测试完毕后用接地线将电缆中储存的电量放掉; 4.维修电工将电缆装车完毕后,检查并确认捆绑牢固后方可运输; 5.维修电工悬挂电缆高度应距离巷道底板2.5m以上; 6.维修电工,多人拉电缆时听从专人指挥,要互相合作,站在电缆的同一侧,转弯时站在电缆外侧; 7.维修电工作业前必须使用便携式瓦检仪对接线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发现浓度超过0.5%应立即向调度汇报,并禁止接线作业; 8.维修电工确认要停电的开关,方可进行停电作业; 9.维修电工停电后,在开关隔离手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10.维修电工停电后使用与验电电压相符的验电器按照先低压后高压的顺序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利用接地线进行放电; 11.维修电工接线整齐、无毛刺,卡爪不压绝缘胶皮或其他绝缘物,也不得压或接触屏蔽层;接线盒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3~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增安型电气设备E》的规定; 12.维修电工在电缆敷设完毕后,使用对应兆欧表对敷设完的电缆相间和对地进行绝缘测试,合格后方可送电; 13.维修电工在送不上电时,要检查排除电气设备故障,不得强行送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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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标 准 |
1.机电队每年对维修电工进行一次操作技能的培训; 2.带班队长。现场巡检,发现接线前未停电、闭锁,立即制止,发现停电后,未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的,现场整改,发现接线前未验电、放电,接线不规范,强行送电的,及时纠正; 3.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接线前未停电、闭锁,隔离开关已拉到闭锁位置但未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的,接线前未验电、放电,接线不规范,强行送电的要对作业的维修电工进行处罚。 |
管 理 对 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机电运输部、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高低压电缆的拆线与 回 收 | 编 号 | PLNJD-14 |
所 需 工 具 | 摇表、高低压验电器、接地线、放线工具、电工刀、尖嘴钳、斜嘴钳、扳手、螺丝刀、拔线钳、便携式瓦检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防尘口罩、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台、工作服、矿靴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电工确认要停电线路的开关,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方可操作; 2.维修电工停电后必须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 3.维修电工停电后使用与验电电压相符的验电器按照先低压后高压的顺序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利用接地线进行放电; 4.维修电工回收电缆时,听从专人指挥,互相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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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每年对维修电工进行一次电工操作程序的培训; 2.带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接线前未停电、闭锁,要对作业的维修电工立即制止,隔离开关已拉到接地位置但未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的,拆线前未验电、放电,人员互相不配合的,要对作业的维修电工进行处罚。 |
管 理 对 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配电柜除尘 | 编 号 | PLNJD-15 |
所 需 工 具 | 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台、验电器、活口扳手、吹风机、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工作服、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防尘口罩、护目镜、耳塞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电工在开配电柜前,必须检查并确保瓦斯浓度不超过0.5%,如果瓦斯浓度超限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生产调度室汇报,瓦斯浓度降低到0.5%后,方可作业; 2.维修电工应该熟知配电柜工作原理; 3.维修电工操作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使用10KV的绝缘手套、绝缘鞋或站在10KV绝缘台; 4.维修电工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并闭锁,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 5.维修电工使用与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先接地、再接导电体对地放电; 6.维修电工在挂接地线时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并三相短路; 7.维修电工除尘前佩戴防尘口罩; 8.维修电工除尘前打开配电硐室的门,保证通风良好;除尘时如在同一配电柜时,由上到下除尘,不同配电柜时顺风除尘; 9.维修电工检修完毕后必须检查确保零部件齐全,连接可靠,无零件或工具等导体遗留在设备中,拆掉接地线后,方可关门; 10.维修电工送电前必须检查确认各操作手把的位置在零位,按照先高压、后低压、最后负载的顺序送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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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机电队每年对维修电工进行操作规程培训及现场操作考核; 2.带班队长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每发现一次未按标准进行瓦斯浓度检查和除尘、清理现场、送电,对维修电工进行相应处罚。 |
维修电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机电运输部、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更换巷道内照明灯管 | 编 号 | PLNJD-16 |
所 需 工 具 | 活口扳手、螺丝刀、梯子 | ||
所需个人防护 | 工作服、安全帽、自救器、防尘口罩、手套、矿靴、矿灯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电工停电后必须进行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2.维修电工使用移动式梯子前,必须检查梯子,确保梯子稳固、完好后方可使用; 3.维修电工确保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部坚实,不得垫高使用,立梯角度以75°±5°为宜; 4.维修电工更换灯泡前必须检查确认下方无其他人员时方可作业; 5.维修电工爬梯前必须检查确认安全带合格、完好,并佩戴好安全带; 6.维修电工上梯后将安全带吊挂在无尖锐楞角的稳固物体上; 7.维修电工在工作完毕后方可摘下停电警示牌,恢复送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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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每半年对维修电工进行操作规程培训及现场操作考核;带班班长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每发现一次未按标准进行操作,对维修电工进行相应处罚。 |
维修电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维修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当班班长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 |
工作任务 | 电气设备或电缆着火的处理 | 编号 | PLNJD-17 |
所需工具 | 扳手、螺丝刀、电工刀、手钳、验电笔、接地引线、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仪器仪表、消防器材 | ||
所需个人防护 | 工作服、安全帽、自救器、手套、矿靴、矿灯、防尘口罩 | ||
管 理 标 准 |
1.电气设备或电缆着火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2.使用合适有效的灭火器材或用水灭火; 3.着火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生产调度室汇报。 | ||
管 理 措 施 |
1、每半年对维修电工进行操作规程培训及现场操作考核。 2、明确电气设备或电缆着火的处理程序,定期对维修电工进行灭火器的培训。 3、带班人员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每发现一次未按标准进行操作,对维修电工进行相应处罚。 |
维修电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维修电工、变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管部门 | 机电运输部、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作任务 | 外 线 作 业 | 编 号 | PLNJD-18 |
所需工具 | 摇表、高低压验电器、接地线、放线工具、放电工具、电工刀、尖嘴钳、斜嘴钳、扳手、螺丝刀、拔线钳、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靴、工作服、安全带 | ||
管 理 标 准 |
一、外线高空作业; (一)、施工人员高空作业时坠落;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对地3 米以上为高空),安全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检查登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 2.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二)、高空坠物伤人; 在有过往行人地段施工时,应在施工杆(塔)周围架设防护栏,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攀蹬杆塔时应检查随身物件,以防坠落。杆塔施工时,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扔物件。 二、线路检修作业; (一)、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及工作票制度 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有工作票签发资格的人员签发工作票,一式两份,交变电所变电工经审核操作程序无误后,由变电工签字后,一份交工作负责人,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及时到变电所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停电后,应在所停线路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操作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二)、设专人监护; 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蹬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 (三)、挂设接地线; 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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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机电队每年对维修电工进行一次外线电工作业操作规程的培训;对变电工进行一次变电工作业操作规程培训; 2.班会由机电技术员组织,对维修钳工进行岗前风险辩认,使其充分认识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加强自保意识; 3.机电队管理人员进行动态检查、发现未按操作规程作业,及时纠正 4.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监督检查,发现未按操作规程作业,要对施工的维修电工及当班变电工进行处罚。 |
管理对象 | 变电工 | 管理责任人 | 当班班长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 |
工作任务 | 变电所停电 | 编 号 | PLNJD-19 |
所需工具 | 高压验电器、接地线、放电工具、便携式瓦检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台、自救器、防尘口罩、工作服、矿靴 | ||
管 理 标 准 |
1.变电工接到停电检修单位提供的停电工作票后,方可停电。 2.变电工应检查并确认工作票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正确清楚。设备名称、电压等级、时间、关键动词、接地线编号无修改,其它项修改不得超过两次,且用双划线覆盖。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栏注明双重名称(被检查设备的名称及编号)。 3.变电工,收到工作票后,应认真审核工作任务及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设备情况,如有疑问可向工作票签发人、工作人员询问,确认无误后,根据工作票的操作内容,按照操作顺序书写操作票,书写字迹要清楚,如有写错应注明“作废”字样; 4.变电工停电前向生产调度室汇报,待调度下令并经维修电工复诵确认后,方可停电: 5.变电工作业前必须检查并确认变电所里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停电。如果瓦斯超限应立即向调度汇报并在变电所门口上挂“瓦斯超限”警示牌; 6.变电工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千伏级电气设备)的主回路前,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经专业部门检验合格的绝缘用品) 7.变电工停开关柜,必须先停断路器,后拉隔离开关; 8.变电工停电后,要关掉开关柜的操作电源,使用与验电电压相符的验电器按照先低压后高压的顺序进行验电,当确认无电压后,利用接地线进行放电; 9.变电工放电后,在二次侧挂一组接地线,挂接地线应先接地端,后接导体端; 10.变电工在接地线挂接后,必须在对应的开关柜操作手把上挂“已接地”警示牌; 11.变电工停电后必须在对应的开关柜操作把手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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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续前页: 1.机电队每年对变电工停送电操作规程进行一次培训; 2.机电队技术员每年对变电工书写操作票进行一次培训; 3..停电检修单位工作负责人在计划停电检修工作的前一天按照两票管理制度办理工作票; 4.工作票要有统一编号,工作票按顺序号使用,不得跳号,作废、未执行和已执行的工作票在第一页右上角盖已“作废”、“未执行”和“已执行”字样的印章; 5.工作票由本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熟悉工作地段、工作任务、危险点和采取的安全措施; 6.工作票应逐项填写,不得漏项,某项无内容的应盖“空白”印章; 7.机电运输部负责对工作票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办理工作票或工作票填写有误的单位要进行处罚。 8.变电工必须持有操作证,否则不得操作设备,而且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9.机电运输部负责对操作票进行监督检查,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书写操作票,要对停电当天的变电工进行处罚; 10.机电专检人员与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瓦检员进行动态检查,如发现停电前未检查瓦斯浓时,对维修电工进行处罚; 11.机电队对变电所绝缘用具使用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机电运输部负责对使用绝缘用具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绝缘用具不完好或不按要求使用绝缘用具的要责限期整改,并进行处罚; 13.机电运输部机电专检人员、机电队管理人员负责对变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监督检查,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停电后未验电、放电的要对作业的变电工要进行处罚; 14.机电队负责对停电后挂接地线进行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5.机电运输部负责监督检查维修电工检修作业,停电后是否挂接地线,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挂接地线,对作业的变电工要进行处罚; 16.机电运输部、机电队负责监督检查维修电工挂接地线后是否挂已接地“警示牌”,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挂时对当班变电工要进行处罚; 17.机电运输部、机电队负责监督检查变电工挂接地线后是否挂“牌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挂警示牌对当班变电工要进行处罚; |
管 理 对 象 | 变 电 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变电所送电 | 编 号 | PLNJD-20 |
所 需 工 具 | 高压验电器、便携式瓦检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台、自救器、防尘口罩、工作服、矿靴 | ||
管 理 标 准 |
1.变电工应检查并确认工作票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正确清楚。设备名称、电压等级、时间、关键动词、接地线编号无修改,其它项修改不得超过两处,且用双划线覆盖。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栏注明双重名称(被检修设备的名称及编号); 2.变电工送电前向生产调度室汇报,待调度下令并经变电工复诵确认后,方可送电。 3.变电工送电前要摘掉“已接地”警示牌,按接地端的顺序拆除接地线,先拆导体端,后拆接地端; 4.变电工,在送电操作前,摘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5.变电工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千伏级电气设备)的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平台上。(经专业部门检验合格的绝缘用品); 6.变电工,在送电操作完成后,在开关柜挂上“送电”指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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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机电队每年对变电工停送电操作规程进行一次培训; 2.机电运输部签发发工作票时,必须严格对工作票的内容进行审核; 3.工作票有要统一编号,工作票按顺序号使用,不得跳号,作废、未执行和已执行的工作票在第一页右上角盖已“作废”、“未执行”和“已执行”字样的印章; 4.工作票由本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熟悉工作地段、工作任务、危险点和采取的安全措施; 5.工作票应逐项填写,不得漏项,某项无内容的应盖“空白”印章; 6.机电运输部负责对工作票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工作票填写有误的单位要进行处罚。 7.机电运输部、机电队负责监督检查变电工是否摘去“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摘时对变电工要进行处罚; 8.机电队对变电所绝缘用具使用进行日常检查,发现绝缘用具不完好或不按要求使用绝缘用具,及时处理; 9.机电运输部负责对使用绝缘用具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绝缘用具不完好或不按要求使用绝缘用具的要责限期整改,并进行处罚 10.机电运输部负责对操作票进行监督检查,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挂“送电”指示牌,要对当班的变电工进行处罚。 |
变电工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变 电 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作任务 | 处理一般性故障 | 编 号 | PLNJD-21 |
所需工具 | 高压验电器、接地线、放电工具、电工刀、尖嘴钳、斜嘴钳、扳手、螺丝刀、接线钳、便携式瓦检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台、自救器、防尘口罩、工作服、矿靴 | ||
管 理 标 准 |
1.变电工作业前必须检查并确认变电所里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停电。如果瓦斯超限应立即向调度汇报并在变电所门口上挂“瓦斯超限”警示牌; 2.变电工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千伏级电气设备)的主回路前,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经专业部门检验合格的绝缘用品) 3.变电工停电后,使用与验电电压相符的验电器按照先低压后高压的顺序进行验电,当确认无电压后,利用接地线进行放电; 4.变电工放电后,在二次侧挂一组接地线,挂接地线应先接地端,后接导体端; 5.变电工在接地线挂接后,必须在对应的开关柜操作手把上挂“已接地”警示牌; 6.变电工停电后必须在对应的开关柜操作把手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 7.变电工在检修前,检查并确认工具无破损、外观完好,绝缘层达到绝缘要求,选用型号配套的工具; 8.变电工在处理一般故障时不得甩掉原有的保护装置,不得任意修改整定值。 9.变电工检修完成后清点材料、工具、配件、数量必须与工作前准备的数量相符,并清理检修现场; 10.变电工送电前向生产调度室汇报,待调度下令并经变电工复诵确认后,方可送电。 11.变电工送电前要摘掉“已接地”警示牌,按顺序拆除接地线,先拆导体端,后拆接地端。 12.变电工,在送电操作前,摘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13.变电工,在送电操作完成后,在开关柜挂上“运行”或“送电”指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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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每年对变电工进行一次手工工具使用标准的培训; 2.机电队、机电运输部负责监督检查变电工手工工具是否完好,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不完好对当班维修电工、变电工要进行处罚; 3.机电队对变电工清点工作与清理现场杂物进行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机电运输部负责对操作票进行监督检查,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书写操作票或书写有误,要对停电当天的变电工进行处罚; 5.机电队、机电运输部负责监督检查维修电工送电前是否摘去接地线“已接地”警示牌,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未摘时对当班变电工要进行处罚; 6.机电运输部、机电队负责监督检查变电工是否摘去“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摘时对当班变电工要进行处罚; 7.机电运输部负责对操作票进行监督检查,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挂运行指示牌,要对停电当班的变电工进行处罚。 |
管 理 对 象 | 维修钳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制氮机检修 | 编 号 | PLNJD-22 |
所 需 工 具 | 扳手、、管钳、螺丝刀、手锤、吊链、矿灯、游标卡尺、专用拆装工具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匝靴、防尘口罩、工作服、手套 | ||
管 理 标 准 |
1.空压机的气缸有无裂纹,气缸内表面不得有深度大于0.5mm的擦伤,如气缸内表面有轻微擦伤或拉毛时,可用半圆形油石沿缸壁圆周方向,用手工往复研磨,直到以手触摸无明显的感觉为止。 2.活塞有无裂纹、断裂、严重拉伤、丝堵松动或活塞环槽严重磨损等缺陷,如有必须立即进行更换。 3.阀片如有磨损、裂纹、擦伤或出现沟痕必须更换,对于更换新组装的气阀应用煤油进行气密性试验,只允许有滴渗油。 4.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有无腐蚀、开裂、泄漏等现象,冷却水管应畅通,无堵塞、无漏水现象,冷却器如有个别管子泄漏,可将管子两端堵住,但泄漏的管子过多时应进行更换,中间冷却器及汽缸水套要进行清扫,水垢厚度不超过1.5mm。 5.阀应动作灵敏可靠,没超过开启压力时应关闭严密,无泄漏现象,达到开启压力时应立即开启,无振荡现象,开启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0%,压力调节器应动作可靠,其动作压力略大于工作压力 6.碳分子筛及其各气动元件的完好情况,确保气动元件的动作可靠灵活,无误动作、漏气现象。 7.机润滑系统不得漏油,油量适当,油压不得低于0.1MPa,不得大于0.5 MPa。 8.完毕后施工人员清扫现场,将工具、材料收集清点,设备外壳擦拭干净,施工负责人下令进行试运转,试运转分为空载试运转和负荷试运转两步进行,空载试运转合格后方能进行负载试运转,空载试运转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负荷试运转按额定压力的25%、50%、75%及100%,分四个步骤进行,前一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试运转,每一步试运转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各运动部件有无异常音响。 2)油路是否畅通,油压、油量是否符合规定,空载试运转时,应进行调整. 3)各运动部件温度是否正常,一般应在停车后测量,温度不得超过60℃。 5)各处不得有漏气现象。 6)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7)各仪表指示正常。 8) 安全阀、压力调节器、释压阀是否灵活可靠,动作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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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机电队每年对维修钳工进行一次维修钳工操作规程的培训; 2.班前会由机电技术员组织,对维修钳工进行岗前风险辩认,使其充分认识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加强自保意识; 3.机电队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发现维修钳工日常检查或检查不到位,未按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检修,检修完毕后未进行清理现场,要求维修钳工及时处理; 4.机电运输部每周进行动态检查,发现维修钳工未进行日常检查或检查不到位,未按正确的操作程序进行检修,检修完毕后未清理现场,对作业的维修钳工进行处罚。 |
管 理 对 象 | 维修钳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管路安装 | 编 号 | PLNJD-23 |
所 需 工 具 | 扳手、螺丝刀、吊链、专用捆绑链、便携式瓦检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砸靴、自救器、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采用人工抬运方式装车,8人一组协同作业,听从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同抬同放,装车前必须确认车厢四个拐角DN25焊接钢管牢固可靠且螺纹钢均已插入钢管内。 2.装车后用2台2T手拉葫芦分前后分别与无轨胶轮车捆绑牢固,经现场施工负责人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下放。 3..时慢慢松开两台2T倒链直到管子可以轻松抽出为止,由两人站在车辆后方抽动管子将一头落地,由现场负责人通知胶轮车司机慢速行驶,直到管子另一头落地为止,落地前必须两人将管头抬起慢放落地。 4.的钢管放到指定地点,严禁乱扔乱放。 5.管时,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随时和胶轮车司机联系,以便及时停开车,同时卸管路过程中严禁其他车辆通行,并且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6.卸车过程中施工负责人必须随时注意车厢四个拐角的螺纹钢有无松动现象,防止管子向车厢侧面掉落,同时现场施工人员严禁站在车厢两侧。 7.装管路时,如有车辆行驶,井下作业人员必须将管路平稳地停靠在巷道边上,待车辆经过后方可作业。 8.装管子时,如发现巷道顶板支护等存在问题时,施工负责人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此处,并立刻通知矿调度安排处理。 9.挂管子时,必须将“人形”起吊架倾斜放置在巷帮,保证将2T倒链牢固悬挂在起吊环上,管路必须先起吊一头后起吊另一头,严禁两头同时起吊。 |
管 理 标 准 |
10.吊管路过程中严禁管路下方站人,必须均匀拉动倒链起吊,严禁蛮干,由现场负责人时刻观察起吊架、倒链与管路、起吊架连接情况,一经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起吊工作,待问题处理后方可继续起吊。 11.起吊放置到管托架上后,必须立即用抱箍紧固防止管路从托架上滚落伤人。 12.接管子时施工人员要抱住管子对接,严禁将手放在管子对接口处,防止将手挤伤。 13.个施工过程中要带手套,在紧管子时快速接头两端螺栓要同时紧固,避免将快速接头垫圈挤坏。 |
管 理 措 施 |
1、机电队每年对维修钳工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 2、班前会由机电技术员组织,对维修钳工进行岗前辩认,使其充分认识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加强自保意识; 3、机电队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发现使用专用捆绑链未将管路捆绑牢固,未按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工具,未按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拆卸,及时纠正; 4、机电运输部负责每周进行动态检查,发现使用专用捆绑链未将管路捆绑牢固,未按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工具,未按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拆卸,对作业的维修钳工进行处罚。 |
维修钳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钳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机电运输部、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主排水泵的安装 | 编 号 | PLNJD-24 |
所 需 工 具 | 手锤、吊链、便携式瓦检仪、矿灯、螺丝刀、专用捆绑链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防尘口罩、防砸靴、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钳工用合格的吊装用具将合格的水泵装车; 2.维修钳工用专用捆绑链从车的四角将水泵捆绑牢固,方可入井; 3.维修钳工使用合格的起吊锚杆和手动葫芦将水泵卸到安装地点后,进行安装; 4.维修钳工使用水平仪对水泵进行调平找正,用地角螺栓将水泵固定牢固; 5.维修钳工根据水泵的型号配置进、出水管,将检验合格的压力表安在出水口处,真空表安在吸水口处; 6.维修钳工检查地角螺栓、泵体与管路的连接处、泵体与阀门的连接尺有无松动,发现松动立即紧固; 7.维修钳工进行水泵的试运转,确定水泵的正转,水泵运转时有无异常声音并观察压力表、真空表指示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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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机电队每年修钳工进行一次维修钳工操作规程的培训; 2.班前会由机电技术员组织,对维修钳工进行岗前风险辩识,使其充分认识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加强自保意识; 3.机电管理人员每周进行日常检查,发现维修工使用专用捆绑链未将水泵捆绑牢固,未按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工具的,即使处理; 4.机电运输部每周进行动态检查,发现维修工使用专用捆绑链未将水泵捆绑牢固,未按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工具的,对作业的维修钳工进行处罚。 |
维修钳工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钳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主通风机检修 | 编 号 | PLNJD-25 |
所 需 工 具 | 扳手、螺丝刀、手锤、吊链、矿灯、便携式瓦检仪、安全带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匝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维修钳工对主通风机进行每日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点检记录。 2.维修钳工对运转主通风机进行外部检查时,应注意各部分的清洁,有无漏风和剧烈震动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申请停机检修。 3.维修钳工用Ф15.5mm的钢丝绳进行牵引解体主机,分别拉出扩散器、一级风机、二级风机、将机壳部分拆开,检查叶片与机壳的间隙是否符合规定,各叶片的角度是否相同,拧紧各连接螺栓,检查机壳各部焊缝有无裂开现象;检查油管,温度计,轴承是否完好,检查水柱计的胶管有无漏风现象; 4.维修钳工检查风叶状况,风叶必须保持清洁,否则会造成转子的不平衡,引起机身振动,影响轴承寿命。叶片由于腐蚀出现小孔时,必须更换。 5.维修钳工根据通安队的联系书调整叶片角度,需要用专用工具进行调整; 6.维修钳工调整前必须在有专人拉住制动装置,方可进入机体内进行作业; 7.维修钳工检修结束对照联系书核对叶片调整角度的正确性; 8.维修钳工检修结束后对使用工具进行清点核对,并清理检修周围杂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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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标 准 |
1.转车间每年对维修钳工进行一次维修钳工操作规程的培训; 2.班前会由机电技术员组织,对维修钳工进行岗前风险辩认,使其充分认识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加强自保意识; 3.机电队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发现维修钳工日常检查或检查不到位,未按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检修,检修完毕后未进行清理现场,要求维修钳工及时处理; 4.机电运输部每周进行动态检查,发现维修钳工未进行日常检查或检查不到位,未按正确的操作程序进行检修,检修完毕后未清理现场,对作业的维修钳工进行处罚。 |
管 理 对 象 | 维修钳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机电运输部、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人工清仓 | 编 号 | PLNJD-26 |
所 需 工 具 | 泥浆泵、铁锹、吊链、矿灯、便携式瓦检仪、安全带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匝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人工清仓作业必须有相应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2.清仓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措施,清楚作业地点危险源; 3.工器具必须齐全完好,符合作业要求; 4.人员入仓作业前要检查水仓顶底板完好情况; 5.人员入仓作业前要检查水仓内瓦斯浓度; 6.清仓作业时必须有跟班领导现场负责安全工作; 7.清仓作业必须办理工作票,人员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求; 8.清仓作业时必须要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9.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要现场监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并制止。对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要进行相应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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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机电队每年对维修钳工进行一次清仓作业操作规程的培训; 2班前会由钳工技术员组织,对维修钳工进行岗前风险辩识,使其充分认识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加强自保意识; 3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发现维修工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施不合格,未按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工具的,严肃处理; 4.机电队主管安全副队长进行动态检查,发现维修钳工未按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工具的,对作业的维修钳工进行处罚。 |
管 理 对 象 | 维修钳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机电运输部、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登高作业 | 编 号 | PLNJD-27 |
所 需 工 具 | 扳手、螺丝刀、手锤、吊链、矿灯、便携式瓦检仪、安全带、爬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匝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人员登高作业前要检查安全带、保险绳、是否完好在检验期内。 2.人员登高作业前要检查爬梯有无开裂现象,梯腿防滑垫是否完好。 3.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扶梯监护; 4.人员登高作业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登高作业时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必须现场监督检查作业安全情况,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6.人员登高作业时必须制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7.人员在巷道作业时要拉设警戒线; 8.安全绳必须挂到牢固可靠的悬挂点上; 9.遇过过往车辆要及时避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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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机电队每年对维修钳工进行一次登高作业操作规程的培训; 2班前会由钳工技术员组织,对维修钳工进行岗前风险辩识,使其充分认识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加强自保意识; 3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发现维修工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施不合格,未按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工具的,严肃处理; 4.机电队主管安全副队长进行动态检查,发现维修钳工未按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工具的,对作业的维修钳工进行处罚。 |
维修钳工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钳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机电运输部、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起吊作业 | 编 号 | PLNJD-28 |
所 需 工 具 | 扳手、螺丝刀、手锤、吊链、矿灯、便携式瓦检仪、安全带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匝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起吊作业前要先检查倒链有无滑链、开裂现象,倒链小链拉动是否灵活。 2在起吊管路过程中严禁管路下方站人,必须均匀拉动倒链起吊,严禁蛮干,由现场负责人时刻观察起吊架、倒链与管路、起吊架连接情况,一经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起吊工作,待问题处理后方可继续起吊。 3起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观察起吊情况; 4.人员起吊作业时要先观察倒链吨数是否符合起吊设备重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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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标 准 |
1.机电队每年对维修钳工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 2.班前会由机电技术员组织,对维修钳工进行岗前辩认,使其充分认识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加强自保意识; 3.机电队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发现使用专用捆绑链未将管路捆绑牢固,未按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工具,未按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拆卸,及时纠正; 4.机电队管理人员到定期对起吊用具进行检查,对检查出来不合格的起吊用具严禁使用; |
维修钳工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钳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机电运输部、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切割机切割作业、砂轮机磨削作业 | 编 号 | PLNJD-29 |
所 需 工 具 | 直尺、钳子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匝靴、防尘口罩、工作服、手套 | ||
管 理 标 准 |
1.人员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求; 2.开启切割机或砂轮机前要先检查切割片或砂轮有无裂痕损坏现象; 3.人员作业前要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具; 4.切割机或砂轮机的防护罩必须牢固可靠; 5.切割机或砂轮机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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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标 准 |
1.机电队每年对维修钳工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 2.班前会由机电技术员组织,对维修钳工进行岗前辩认,使其充分认识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加强自保意识; 3.人员作业时若出现不安全行为,主管安全副队长要对其进行处罚,并有培训技术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
维修钳工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维修钳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机电运输部、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机制件加工 | 编 号 | PLNJD-30 |
所 需 工 具 | 扳手、螺丝刀、手锤、吊链、矿灯、便携式瓦检仪、安全带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匝靴、防尘口罩、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作业前要检查车床防护罩,确保防护罩牢固、完好; 2.加工件加工前必须用卡盘夹紧; 3.开启车床时,车床后方严禁站人; 4.人员作业时必须站位正确; 5.人员作业前要检查车床电源开关是否灵敏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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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标 准 |
1.车间每年对维修钳工进行一次维修钳工操作规程的培训; 2.班前会由机电技术员组织,对维修钳工进行岗前风险辩认,使其充分认识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加强自保意识; 3.机电队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发现维修钳工日常检查或检查不到位,未按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检修,检修完毕后未进行清理现场,要求维修钳工及时处理; 4.机电运输部每周进行动态检查,发现维修钳工未进行日常检查或检查不到位,未按正确的操作程序进行检修,检修完毕后未清理现场,对作业的维修钳工进行处罚。 |
管理对象 | 水 泵 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作任务 | 主排水泵操作 | 编 号 | PLNJD-31 |
所需工具 | 卡丝钳、尖嘴钳、扳手、螺丝刀、手捶、便携式瓦检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匝靴、防尘口罩、自救器、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一、水泵启动; 1.水泵工启泵前必须检查并确认水泵各部件螺栓齐全、紧固,无松动; 2.水泵工启泵前必须检查连轴器间隙应符合规定,一般为2—4mm,防护罩可靠;
1.水泵工缓慢关闭闸阀,使用权水泵进入空转状态; 2.水泵工关闭压力表和真空表旋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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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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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通风机司机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主通风机司机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管部门 | 机电运输部、安全检查部、 通安队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测 风 员 |
工作任务 | 主通风机运行操作 | 编 号 | PLNJD-32 |
所需工具 | 高低压验电器、接地线、放线工具、放电工具、电工刀、尖嘴钳、、扳手、螺丝刀、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工作帽、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台、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一、主通风机启动; 1.主通风机司机必须在得到调度启动指令的情况下,方可对主通风机进行启动操作 2.通风机司机在启动主通风机前应检查风门风道完好,密封情况良好,各指示仪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风机制动装置灵敏可靠且打到松闸位置。
10.倒换风机运转时,必须按程序首先开启备用风机,待备用风机运行稳定后再进行倒换风门操作,由备用风机带通风负荷运行10min正常后,方可停下另一台风机,确保井下通风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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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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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对 象 | 主通风机司机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机电运输部、安全检查部、 通安队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测 风 员 |
工 作 任 务 | 主通风机反风操作 | 编 号 | PLNJD-33 |
所 需 工 具 | 摇表、高低压验电器、接地线、放线工具、放电工具、电工刀、尖嘴钳、斜嘴钳、扳手、螺丝刀、拔线钳、便携式瓦检仪、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自救器、防尘口罩、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台、工作服、矿靴 | ||
管 理 标 准 |
一、主通风机反风启动; 1.主通风机司机接到井生产调度室反风总指挥的反风启动命令后,方可对主通风机进行反风启动操作。 2.通安队测风员在反风操作前用闭锁装置将防爆门锁好,向生产调度室汇报。 3.主通风机司机在反风操作前必须穿戴耐压等级不低于35千伏绝缘手套、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4.主通风机司机按下风机的停止按钮,停止风机运转,向生产调度室汇报。 5.主通风机司机拉紧主通风机制动装置,使风机完全停止运转。主通风机司机在风机停止运转后,松开制动装置。 6.通风机司机按下反转按钮,使风机反转,确认风流方向已改变,向生产调度室 汇报风机的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二、主通风机反风停机; 7.主通风机司机接到井生产调度室反风总指挥停止反风的命令后,方可对主通风机进行反风停止操作。 8.主通风机司机在反风停止操作前必须穿戴耐压等级不低于35千伏绝缘手套、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9.主通风机司机按下反风风机的停止按钮,使风机停止运转。主通风机司机确认反风风机停机后,拉紧制动装置。 10.通安队测风员松开防爆门(盖)闭锁装置。 11.主通风机司机反风工作或演习结束后,向生产调度室汇报,并做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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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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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工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污水处理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处理井下污水 | 编 号 | PLNJD-34 |
所 需 工 具 | 勺子、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矿靴、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检查各个水池的水位是否在指定水位; 2、检查各个水管阀门关闭情况; 3、检查各设备的供电电源是否正常; 4、检查设备的完好及搅拌机耙爪与沉淀池底部煤泥相对位置; 5、检查各种仪表、配电柜运行是否正常; 6、开启系统时,先观察调节水池的搅拌机,保证搅拌机水位在1--1.5m以下开启搅拌机; 7、在搅拌机开启10--15分钟后开启调节水池的污水泵; 8、在斜管沉淀池达到运行水位时开启进行过滤,并在加药房配好药剂,开启加药系统; 9、一次过滤水经管路送往选煤池,选煤池水位达到一半水位时,开启洗煤池水泵将一次过滤水打到气浮装置内,当水位到气浮装置运行水位时开启空气泵和气浮装置进行二次过滤; 10、当清水池水位达到运行水位,开启清水池的水泵将二次过滤水送往无阀过滤器内进行最后的过滤,同时开启混合消毒发生器队过滤水进行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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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机电队每年对污水处理工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 2、班前会由机电技术员组织,对污水处理工进行岗前辩认,使其充分认识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加强自保意识; 3、机电队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发现未按操作规程作业,及时纠正 4、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监督检查,发现未按操作规程作业,要对当班污水处理工进行处罚。 |
管 理 对 象 | 矿灯管理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矿灯管理工作 | 编 号 | PLNJD-35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工作服、 | ||
管 理 标 准 |
1.清点矿灯,掌握矿灯收发情况。 2.检查充电架是否完好,检查充电电压、电流,掌握矿灯充电情况。 3.充电时,将灯头充电插头孔插到充电架上的充电插头上,按顺时针旋转180度,直到固定位置,电路接通,如充电指示灯变为红色,则表示充电正常。 4.日常充电时间:约为8-10小时,充电结束时,充电电流应小于0.1A。 5.初充电注意事项:矿灯上架初充电时,一定要先接通充电架电源,然后再一盏一盏上架充电,若矿灯全部上架后再接通总电源,会因冲击电流过大损坏保护电路板。 6.日常充电:KL5LM(C)型矿灯正常充电采用恒流、恒压充电法,在充电架上进行,充电电压为4.2±0.05V,充电电流开始为1.5A,充电结束时充电电流小于0.1A。 7.矿灯有下列条件之一时,不得发放:(1)灯头、灯盖锁失灵。(2)充电不足。(3)玻璃破裂。(4)灯线破损。(5)接触不良。(6)缺少零部件 (7)矿灯有外壳破损、变形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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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机电队每年对矿灯管理工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 2.班前会由机电技术员组织,对矿灯管理工进行岗前辩认,使其充分认识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加强自保意识; 3.机电队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发现未按操作规程作业,及时纠正,按要求进行填写记录,并及时回收矿灯。 4.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监督检查,发现未按操作规程作业,要对当班矿灯管理工进行处罚。 5.当班出现一次矿灯红灭灯,应对矿灯管理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
管 理 对 象 | 电气焊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电焊作业 | 编 号 | PLNJD-36 |
所 需 工 具 | 焊钳、焊条、锤子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矿靴、工作服、手套、护目镜 | ||
管 理 标 准 |
1.工作中禁止戴围巾、手套,高速切削时要戴好防护眼镜。工作服穿戴整洁,齐全、袖口扎紧,女工必须将长发盘起并戴好工作帽。 2.装卸卡盘及大的工件时,床面要垫木板,不准开车装卸卡盘,装卸工件后应立即取下扳手。 3.小刀架、床面不得放置工具、量具或其它东西。 4.装卸工件要牢固,夹紧时扳手不得加套筒,禁止用榔头敲打,滑丝的卡爪不准使用。 5.加工细长工件时,床头后面伸出不得超过500mm并用楔塞紧,否则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方可工作。车削前根据伸出长度采取不同夹具和顶尖及跟刀架。 6.用锉刀锉光工件时,锉刀应上木柄,应右手在前,左手在后,身体离开卡盘。禁止用砂布包住工件砂光,应参照锉削方法进行。 7.车内孔时不准用锉刀倒角,用砂布光内孔时,不准将手指或手臂伸进去打磨。 8.加工偏心工件时必须加平衡铁,并要坚固可靠,刹车不要过猛。 9.切大料时,应留有足够余量,卸下砸断,以免切料时料掉下伤人。 10.在车削螺纹时,首先检查好正反车,手把是否灵活可靠。套丝时,必须用专用工具。 11.测量工件尺寸,必须停车后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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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机电队(机修)对车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2.车工在加工自制件前班组要组织加工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岗位风险评估; 3.分管副队长对加工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要求穿戴工作服、佩带安全帽、护目眼镜,未检查车床的完好性,立即制止、批评教育,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
管 理 对 象 | 电气焊工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气焊作业 | 编 号 | PLNJD-37 |
所 需 工 具 | 焊枪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矿靴、工作服、手套、护目镜 | ||
管 理 标 准 |
1.橡胶气管必须无裂痕、老化现象; 2.氧气瓶、乙炔瓶必须保持10米安全距离; 3.压力表指示必须正常、在有效检验期内; 4.作业现场通风情况必须良好; 5.人员在压力容器内焊割作业时要制定相应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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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机电队每年对电气焊工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 2.班前会由机电技术员组织,对电气焊工进行岗前辩认,使其充分认识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加强自保意识; 3.机电队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发现未按操作规程作业,及时纠正。 4.机电专检人员监督检查,发现未按操作规程作业,要对当班电气焊工进行处罚; |
检修工风险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检修工 | 管理责任人 | 机电队队长 |
监管部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管理人员 |
工作任务 | 车辆检修 | 编号 | PLNJD-38 |
所需工具 | 车辆维修专用工具、矿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工作服、矿用胶靴、自救器、安全帽、手套、防尘口罩、护目镜、耳塞 | ||
管理标准 | 1.检修工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完好检查。 2.检修工在检修时必须按照检修程序时行检修。 3.检修工检修时防止工具使用不当碰伤作业人员。 4.检修工在检查完毕后必须认真装配车辆的零部件。 5.检修工在装配车辆的零部件完毕后,一定要进行一次细致的运行前的复查工作,同时要半自驾车进行试运行,确认无误后,方可交付使用。 6.检修工在检修车辆前必须拉紧手刹,车轮用三角木块前后掖死。 7.用千斤顶支撑并用木头做支护。 8.确认车辆支护固定完好后方可进行检修。 9.检修工在吊装时必须遵守吊装操作程序。 10.检修工在检修时必须断开电瓶线,禁止带电作业。 11.检修工在检修时必须使用绝缘性能好的工器具。 12.检修工在修理完毕后要全面检查各零部件及发动机,转向机构,离合器行程,换档操纵机构,刹车,变速箱,后桥等,还必须使用万用表测试漏电,短路情况,并亲自驾车时行试运行确认各部件性能可靠后,主可交付使用。 13.检修工修理完毕后必须填写检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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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1.运输二队每半年对检修工进行操作规程知识培训。 2.运输二队管理人员不定期对检修过程监督,检查,发现检修工使用不完好或不适合工具,对检修工进行相应处罚。 3.运输二队每班班前会对检修工进行安全操作理论与技术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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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工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洗衣工 | 管理责任人 | 机电队队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洗衣工作业 | 编 号 | PLNJD-39 |
管 理 标 准 |
1、对部门主管负责,认真学习《洗衣房卫生、安全防火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洗衣操作程序及标准洗涤并烘干备品衣物,熟练掌握机器操作规程。 2、严格按照备品、衣物的不同品质,合理分洗,并合理使用洗涤剂,控制洗涤成本。私拿洗衣用品一次罚十倍,并视情节予以辞退。 3、按衣物的不同赃污程度分开洗涤,每次洗涤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漂洗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4、洗涤后,取出衣物检查洗涤质量,未洗涤干净的重新调出来,手工搓洗直至干净,取出衣物后检查洗衣机内是否残留小件物品。 5、对洗涤后达不到洗涤效果的物品及时向主管人员汇报,分析原因,妥善解决。 6、对洗衣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要及时向技术人员请教,因操作错误而导致的后果由洗衣人员负责。 7、洗衣过程中发生机器异常或发生故障立即停机,及时报告维修人员排除故障,严禁机器带病运转。 8、洗涤烘干、熨平、叠好洗涤品并及时返还,不得积压;认真填写物品交接记录,接收和返回的备品要当面点清、记录、双方签字,如有丢失由责任人按价赔偿。 9、下班前切断水、气、电源等,对洗涤设备进行清洁,维护洗衣房内的环境卫生,并对设备进行检查,一切正常方可离开。 10、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及时汇报工作,并完成上级分配的其它任务;工作中因不负责任造成洗涤物品丢失和破坏,设备破损及人身事故均由当事人负全面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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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每年对洗衣工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 2、由主管队干组织,对洗衣工进行岗前辩认,使其充分认识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加强自保意识; 3、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发现未按操作规程作业,及时纠正 4、工会、机电专检人员监督检查,发现未按操作规程作业,要对当班人员进行处罚。 |
管 理 对 象 | 司炉工 | 管理责任人 | 机电队队长 |
监 管 部 门 | 机电运输部、机电队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服务队队长等 |
工 作 任 务 | 司炉工作业 | 编 号 | PLNJD-40 |
所 需 工 具 | 扳手、卡丝钳、管钳、黄油枪、手锤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手套、工作服、护目镜 | ||
管 理 标 准 |
1.司炉工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2.司炉工作业前必须佩带好手套,工作帽,把衣服袖口扎紧后方可作业。 3.司炉工作业时随时检查锅炉安全附件、设备本体、辅机及设备指示仪表运行工况,确保在允许的范围内工作。 4.锅炉运行期间,各种记录健全,填写数值与实际运行数值相符; 5.司炉工配合化验员每班定期的对锅炉设备各受压部件进行定期排污以及对锅炉上锅筒进行连续排污; 6.司炉工每周必须对锅炉安全阀进行手动排汽(排水)试验,并将试验时间及数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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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主管队长、技术员对司炉工每月进行两次相关知识的培训; 2.主管队长发现司炉工未按照要求操作设备,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3.机电运输部、机电队负责监督,发现司炉工对于未按照要求操作锅炉设备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
水质化验工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 水质化验工 | 管理责任人 | 机电队队长 |
监 管 部 门 | 机电运输部、机电队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机电队队长等 |
工 作 任 务 | 水质化验 | 编 号 | PLNJD-41 |
所 需 工 具 | 试管、烧杯、量筒、PH试纸、铁架台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手套、工作服、胶靴 | ||
管 理 标 准 |
1.化验员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2.化验员作业前必须佩带好手套,工作帽,把衣服袖口扎紧后方可作业。 3.化验员必须保证锅炉水质符合标准,并保证锅炉所需符合水质标准的软化水量; 4.化验员定时对锅炉水质、PH值、炉水进行化验、分析,根据水质情况进行连续及定期排污; 5.锅炉运行期间,各种记录必须健全、填写正确并与实际数值相符; 6.化验员每班必须保证软化设备内有充足的供盐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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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主管队长、技术员对化验员每月进行两次相关知识的培训; 2.机电运输部、服务队负责监督,发现化验员对于未按照要求操作软化设备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3.主管队长发现化验员未按照要求操作设备,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
管 理 对 象 | 绞 车 司 机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干 |
监 督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工 作 任 务 | 拉 移 设 备 列 车 | 编 号 | PLNJD-42 |
所 需 工 具 | 矿 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尘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矿靴 | ||
管 理 标 准 |
1.绞车司机启动绞车前必须检查确认小绞车控制开关、操作按钮、电机、电铃完好,信号声光兼备、清晰、准确可靠后,发出警报,方可启动绞车 2.绞车司机启动绞车时,小绞车司机必须和信号工配合好,信号一致后,方可启动绞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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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带班队干负责检查绞车司机启动绞车前,是否发出开车信号,对于未发出开车信号或信号不清启动绞车的司机进行相应的处罚。 2.带班队干监督、检查绞车司机启动设备列车前是否接收到开车信号,每发现一次未收到开车信号启动绞车,对绞车司机进行相应的处罚。 3.由带班副队长负责监督绞车司机的作业行为。 4.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带班队干发现绞车司机开机前,未发出警报,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
管 理 对 象 | 绞 车 司 机 | 管理责任人 | 带 班 队 干 |
监 督 部 门 | 安全检查部、机电运输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
工 作 任 务 | 放 带 | 编 号 | PLNJD-43 |
所 需 工 具 | 矿 灯 | ||
所需个人防护 | 安全帽、防尘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矿靴 | ||
管 理 标 准 |
1.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劳保齐全、对工作地点危险进行辨识。 2.绞车司机必须对工作地点周围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 3.放带前必须在检修联络巷上下口两侧设置警戒并设专人监护,严禁人员通过。 4.放带前,绞车司机必须检查各连接点的连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连接点必须及时处理后才能放带。 5.放带时,严格控制绞车速度,严禁超速。 6.放带时必须设专人进行指挥。 7.钢丝绳波及范围内严禁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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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技术员负责对绞车司机进行上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机电运输部监督绞车司机放带作业,对违章作业情况对绞车司机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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