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对象 | 本质安全委员会主任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部室 | 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成员 |
工作任务 | 管理评审 | 编 号 | CHGS-本质安全委员会主任-01 |
管 理 标 准 |
1.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每年年底组织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检查部及各单位、部室负责人参加,以会议进行评审; 2.对方针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对目标和计划制定的适宜性进行评审,提出方针的修改方案,对下一年度制定目标和计划提供依据; 3.评审标准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提出修改方案; 4.评审措施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提出修改方案; 5.评审培训机构是否健全,培训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评审培训计划的适宜性和有效性,提出下一年度培训工作的改进意见; 6.评审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为下一年度资源配置提供依据; 7.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在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组织追加评审(方针和目标变更时;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换时;出现重大、持续的安全事故、职业健康事故时、相关方有重大投诉时)。 |
||
管理 措施 |
1.本质安全委员会负责对矿井管理进行监督,发现未按要求评审时,责令限期评审。 2.安全检查部负责对矿井管理评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管理对象 | 总经理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制度的制定与落实、应急预案管理、定编定员、安全组织机构、安全文化建设 | 编 号 | CHGS-总经理-01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
党委总支书记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党委总支书记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总经理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综合管理类制度的制定与落实、经营管理类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 编 号 | CHGS-党委总支书记-01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
生产副总经理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生产总经理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矿 长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 员 会 人 员 |
工作任务 | 生产管理类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 编 号 | CHGS-生产矿 长-01 |
管 理 标 准 |
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完成后,组织相关部室和人员对制度进行审核,并确认制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现场生产实际。 | ||
管 理 措 施 |
|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总经理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 编 号 | CHGS-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01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
机电副总经理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机电总经理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矿 长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机电管理类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操作规程的编写与落实 | 编 号 | CHGS-机电总经理-01 |
管 理 标 准 |
|||
管 理 措 施 |
|
经营副总经理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经营总经理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矿 长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经营管理类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 编 号 | CHGS-经营副总经理-01 |
管 理 标 准 |
在经营管理理制度制定完成后,组织相关部室和人员对制度进行审核,审核并确认制度符合相关制度的要求,符合现场生产实际。 | ||
管 理 措 施 |
|
基建副总经理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基建副总经理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矿 长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基建管理类制度的制定与落实、基建项目的现场施工 | 编 号 | CHGS-基建副总经理-01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
总工程师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总工程师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矿 长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生产管理类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 编 号 | CHGS-总工程师-01 |
管 理 标 准 |
在生产管理类制度制定完成后,组织相关部室和人员对制度进行审核,审核并确认制度符合相关制度的要求,符合现场生产实际。 | ||
管 理 措 施 |
|
总工程师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总 工 程 师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矿 长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综合管理类制度的制定与落实、一通三防类制度的制定与落实、作业规程的编写与落实 | 编 号 | CHGS-总工程师-02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
总工程师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总 工 程 师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矿 长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应急预案管理 |
编 号 | CHGS-总工程师-03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
工会主席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工会主席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矿 长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群众工作 | 编 号 | CHGS-工会主席 |
管 理 标 准 |
1.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全委会、常委会、工会主席会议和办公会议,传达贯彻党组织和上级会议的决议、指示,按时组织定制工作计划,按时布置、检查总结工作。 2. 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代表职工参加管理委员会、负责筹备职工和会员代表大会,并贯彻大会决议 。 3.组织开展“安康杯”活动及各项劳动竞赛活动。 4 .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检查安全工作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5. 开展业余文体活动,深入基层了解掌握群众生产、生活和学习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和要求,为职工解难帮困,改善职工生活。 |
||
管 理 措 施 |
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 领导责任。 2.在分管范围内组织贯彻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3.组织审查班组建设年度计划,“安康杯”活动计划和修旧利废、小改小革等群众性安全技术活动。 4.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检查安全工作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5.组织群众安全监督岗、网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6.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解决职工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做好扶贫帮困工作。 7.监督检查《煤矿职工安全生产十项权利》的贯彻落实情况。 8.及时了解、掌握职工劳动保护、职业病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改善劳动作业条件。 9.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业余文化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
总经理助理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总经理助理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机电副总经理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管 理 评 审 | 编 号 | CHGS-总经理助理 |
管 理 标 准 |
1. 要了解质量体系、环境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上级单位制度,措施现场实际情况。 2. 在制定质量体系、环境体系类制度时,应明确制度的管理要求、需要达到的目标; 3. 对质量体系、环境体系管理制度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核; 4. 在质量体系、环境体系制度下发后,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情况,对于未严格执行机电类制度的责令改正。 |
||
管 理 措 施 |
1. 负责对评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要求运行时,责令整改。 2. 负责对节能办监督情况检查,发现节能办监督不到位时,责令整改。 |
生产副总工程师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生产副总工程师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生 产 矿 长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生产管理类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 编 号 | CHGS-生产副总工程师-01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
安全副总工程师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安全副总工程师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生 产 矿 长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本安体系运行和完善 | 编 号 | CHGS-安全副总工程师-01 |
管 理 标 准 |
3. 每月组织三次全矿性本安体系(含两次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考核。 4.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通报本安运行情况,以及需要改进、完善的单位。 5. 监督检查本安体系信息化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公司领导汇报,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本安体系信息化系统运行正常。 6. 组织本质安全委员会成员进行本安体系相关理论知识的培训。 |
||
管 理 措 施 |
1. 监督检查各单位本安体系运行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意见,以五定表的整改要求下发。 2. 严格考核本安体系检查中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 3. 督导各单位本安体系业务员,及时完善本安信息化,确保每一个安全问题(隐患)的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
采掘副总工程师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采掘副总工程师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矿 长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 编 号 | CHGS-采掘副总工程师-01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
机械化副总工程师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机械化副总工程师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矿 长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 编 号 | CHGS-机械化副总工程师-01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
机运副总工程师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机电副总工程师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矿 长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 编 号 | CHGS-机运副总工程师-01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
基建副总工程师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基建副总工程师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矿 长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基建管理类制度的制定与落实、基建项目的现场施工 | 编 号 | CHGS-基建副总工程师-01 |
管 理 标 准 |
|||
管 理 措 施 |
|
通风副总工程师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通风副总工程师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矿 长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 编 号 | CHGS-通风副总工程师-01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
调度室主任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调度室主任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生 产 矿 长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生产管理类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 编 号 | CHGS-调度室主任-01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
动力科科长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动力科科长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机电总经理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机电管理类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 编 号 | CHGS-动力科科长-01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
生产技术科科长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生产技术科科长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总 工 程 师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生产管理类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 编 号 | CHGS-生产技术科科长-01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
经营管理科科长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经营管理科科长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经营副总经理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经营分析 | 编 号 | CHGS-经营科长-01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
经营管理科科长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经营管理科科长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矿 长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经营管理科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 编 号 | CHGS-经营科长-02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1. 经营副总经理、安监人员负责对节能减排制度的制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编写不符合要求,责令限期整改。 2. 经营副总经理、安监人员负责对节能减排制度的监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要求监督执行,责令限期整改。 |
党委组宣科科长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组宣科科长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党委书记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安全文化建设 | 编 号 | CHGS-党委组宣科科长-01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
教育培训科科长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教育培训科科长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经营总经理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安全文化建设 | 编 号 | CHGS-教育培训科科长-01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
各单位负责人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各单位负责人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矿 长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管理评审 | 编 号 | CHGS-各单位负责人-01 |
管 理 标 准 |
各单位负责人根据评审意见分解落实后见表,及时修改完善体系文件。 | ||
管 理 措 施 |
总工程师、体系专检人员、安监人员负责对评审修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未按要求进行修改时,责令限期整改。 |
各单位负责人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各单位负责人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矿 长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 编 号 | CHGS-各单位负责人-02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
各单位负责人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各单位负责人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矿 长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应急预案管理 | 编 号 | CHGS-各单位负责人-03 |
管 理 标 准 |
各区队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评估风险等级,制定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
||
管 理 措 施 |
|
通风区区长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通风区区长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矿 长 |
监管部室 | 本质安全委员会 | 监管人员 | 本质安全委员会人员 |
工作任务 | 一通三防类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 编 号 | CHGS-通风区区长-01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
队长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队长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机电总经理 |
监管部室 | 动力科、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机电专检人员、安监员 |
工作任务 | 操作规程编写与落实 | 编 号 | CHGS-队长-01 |
管 理 标 准 |
队长应随机抽查操作规程的现场执行情况。 | ||
管 理 措 施 |
|
队长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队 长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机电总经理 |
监管部室 | 生产技术科、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生产技术科科长、安监员 |
工作任务 | 操作规程编写与落实 | 编 号 | CHGS-队长-02 |
管 理 标 准 |
队长按作业规程的要求安排工作,并监督执行情况。 | ||
管 理 措 施 |
|
队长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队长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总工程师 |
监管部室 | 生产技术科、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生产技术科科长、安监员 |
工作任务 | 安全技术措施制定与落实 | 编 号 | CHGS-队长-03 |
管 理 标 准 |
队长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排,并随即抽查其执行情况。 | ||
管 理 措 施 |
|
技术员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技术员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总工程师 |
监管部室 | 动力科、生产技术科 | 监管人员 | 动力科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 |
工作任务 | 操作规程编写与落实 | 编 号 | CHGS-技术员-01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
技术员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技 术 员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总 工 程 师 |
监管部室 | 生产技术科、动力科 | 监管人员 | 生产技术科科长、动力科科长 |
工作任务 | 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 编 号 | CHGS-技术员-03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
技术员风险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 技 术 员 | 管理责任人/ 组织 | 总工程师 |
监管部室 | 生产技术科、安全检查部 | 监管人员 | 生产技术科科长、安监员 |
工作任务 | 作业规程编写与落实 | 编 号 | CHGS-技术员-02 |
管 理 标 准 |
|
||
管 理 措 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