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经理(分管安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环保、水保、消防、火工品使用监管等工作,分管安全环保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负责审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督促相关部门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监督检查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安全投入的实施情况
3.监督公司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情况和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监督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5.负责公司安全评价工作;监督检查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
6.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重大灾害防治措施和治理方案。
四、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参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
9.参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并监督检查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11.监督检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及上级安全生产指令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
12.负责督查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各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公司各项安全决定、决议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3.监督检查环保、水保、消防设施按规定投入和使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4.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年度安全目标考核办法。
15.组织召开公司安全会议,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体系。
16.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理组织生产,查处违法违规作业行为及瞒报、谎报安全事故行为。
17.参加安全办公会议,提出安全监管方面的建议和意见,落实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
七、安全职责落实及考核
18.负责公司安全绩效考核工作,督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八、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