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调运员是选煤厂商品煤销售车辆调运管理责任者,“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原则,在选煤厂厂长、副厂长的带领下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坚守工作岗位,遵章守纪,负责按照《计量法》、《计量操作规程》进行计量,做好每日装煤车辆的除皮、称重工作,确保每车数据准确无误。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严格遵守企业相关规章制度。
2.车辆入场前的相关规定:车辆严格按照停车场登记顺序在调运员叫车时,按品种放车,从停车场出厂沿滨河路至空磅除皮,禁止一切车辆沿G244国道直接至空磅除皮。
3、核查提煤单,提煤单购煤单位与品种是否正确,承运单位盖章与签字是否完整等。
4.每日核对提煤单与过磅单据要认真负责,所有数据必须以原始票据为依据,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副经理、经理汇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遗留问题向接班人司磅员、调运员交代清楚。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规定
1.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第一、二条未能履行,每次罚款200元。
2.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第三、四、五、六条未按公司《煤炭销售管理制度》要求履行的,每次罚款200元。
3.以上规定月末计入当月考核范围内,月末统一按照相应的比例换算成公司考核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