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经理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负责公司建设项目造价的管理及控制、及时审查、办理工程结算。负责公司建设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以及各种统计报表的编制。
2.参与审查、拟订公司重要经济合同。参与在建工程的月度、年度验收及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设备到货验收。
3.协助部门经理编制公司中长期规划,编制公司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协助部门经理管理部门内部工作。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负责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
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参与审核公司各类合同。
6.结合公司要求,对参与公司招标的委外单位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保证其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7.负责本部门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
8.按要求参加公司安全检查,对业务范围内的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
10.负责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行业规范标准的贯彻执行。
三、考核规定
实行按月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具体规定如下:
若上述条例落实不到位,每次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