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区队党支部书记是掘进区队安全生产教育和政治思想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原则,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支部书记全面负责本队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政治思想工作协助队长搞好本队的安全生产和日常管理工作。
2.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安全第一”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掘进安全文件、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对本队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
3.负责组织好本队的安全学习和政治学习,并要紧跟形势做好职工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
4.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并及时汇报。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以及职工现场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2.深入群众,关心职工生活,听取职工意见,解决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各种疑难问题。
3.教育本队职工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4.负责组织本队职工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做到遵章守纪。
5.协助队长追查处理本队事故和落实各种安全上存在的问题以及安全技术措施。
6.积极参加矿上的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抓好职工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支持安全网员、青监网员的工作使他们在现场充分发挥监督监查作用。
7.搞好本队班子建设,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掌握职工安全思想动态,教育本队党、团员和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直到模范带头作用。
8.负责完善掘进机构设置和掘进队伍建设工作。
9.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掘进安全管理制度。
10.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三、考核规定
掘进各区队按照本单位的考核管理制度,由各掘进区队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并在月度安全绩效工资中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