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班组长的的领导下,负责指定地点锚杆眼的施工作业,熟知锚杆眼的布置参数及有关技术质量要求。熟练掌握本工种各种工序和操作过程以及药卷性能,对本工种安全工作负责。了解锚杆机结构性能,掌握一般保养常识,具备处理一般故障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熟悉避灾路线,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按规程要求施工锚杆、锚索,保持钻机运行良好,完成当班生产任务。
2.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向接班人交代清楚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熟知并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作业规程、锚杆工操作规程并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3.参加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具有熟练的操作技能,熟悉锚杆(索)支护工艺的要求,懂得设备的一般故障处理及材料的质量要求。
4.爱护安全生产设备、设施。
5.严禁空顶作业,支护前必须巷道帮顶情况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发现隐患或问题必须汇报处理,确保无异常后方可作业。
6.掌握《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中对巷道的断面形状、支护方式、质量标准等技术要求,严格按规程施工,对所施工的锚杆支护质量负责。
7.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过期失效的支护材料。
8.在施工过程中要集中注意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汇报。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9.杜绝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自己的安全自保负责,与员工实行安全联保互保责任制。
10.参加矿组织实施的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11.参加职工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知识的普及教育,熟悉本工作面的避灾路线,并参与事故抢险救援。
12.发生事故和灾害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报告。
三、考核规定
掘进各区队按照本单位的考核管理制度,由各掘进区队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并在月度安全绩效工资中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