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麟北煤业)
消尘工是通风队对井下文明卫生所属区域,防尘工作的责任人,在通风队队长、分管副队长的领导下开展防尘及巷道清理工作,消尘工生产职责如下: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消尘工负责对本单位井下文明卫生所属区域进行日常灭尘工作;
2、消尘工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有关职业卫生和粉尘防治相关规定。掌握煤尘堆积的相关规定。
3、掌握井下供水系统、熟知管路阀门位置,接口大小,管内水压等。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综合防尘设施工作原理、熟知矿井防尘系统、消尘区域划分。
3、在工作前,应首先判断作业环境安全,无冒顶、片帮危险。按照规定使用U型销连接高压胶管。严禁带压插拔高压胶管快速接头。
4、定期检查负责区域防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汇报相关班组进行整改。
5、按规定的消尘周期对责任区域进行洒水消尘,确保巷道无积尘。
6、负责所属文明区域巷道卫生清理工作,及时捡拾巷道内的垃圾。
7、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区队召开的各种会议、安全活动、业务培训。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一通三防”的临时性和紧急工作。
三、考核规定
实行按月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具体规定如下:
1、若上述第1、2、4、6、7条执行不到位,每次扣3分;
2、若上述第5、8条执行不到位,每次扣5分;
3、若上述第3条执行不到位,每次扣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