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一队矿井水处理站水处理工是矿井水处理站正常运行的现场值班与巡检的重要人员,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在机电一队队长及分管副队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区域范围内现场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保证矿井水处理站日常矿井水处理正常运行巡查及记录
2.设备运转及巡查及记录
3.矿井水处理站水处理药剂添加
4.矿井水处理站环境卫生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污水处理站设备的操作,维护和保养。
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熟悉使用设备的性能和工作原理。
3.严格遵守《煤矿技术操作规程》和《煤矿通用安全生产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启动、关停水处理设备,保证水处理设备运行正常。正确把握加药比例,保证处理后的水质。
4.负责矿井水处理站范围内的设备、设施、通讯,照明的保管使用,妥善保管药料,不得随便乱扔乱放,坚持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
5.及时巡视组织人员对缓冲池、水处理池、调节池、沉淀池等设施、设备。
6.值班人员必须在交接班前后检查好机器是否正常,药剂是否够用,保证药剂的及时供应和机器的正常运行。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对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对污水要做到及时处理和排放,保证不外溢,不污染环境。
7.搞好设备和车间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窗明几净,物见本色。
8.每月按时填报水质分析报表,做到准确、无误。
9.保管好各种化验用器具,严防丢失、破损,更不准私自给人另作它用。
10.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
三、考核规定
1.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次考核100元;
2.不能正常完成当班工作的,每次考核100元;
4.查出事故隐患不进行整改的,每次考核100元;
5.工作时不按照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每次考核100元;
6.人为发生工伤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矿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7.汇报工作时,不汇报当班工作情况的,每次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