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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运输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麟北煤业)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7-31 14:34 来源:煤矿安全网 运输队 副队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业

  辅助运输队副队长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原则,负责协助队长区队安全监察、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安全培训等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决议,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组织员工贯彻执行操作规程、检修规程和检修质量标准,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队长管理全队的安全生产运行情况。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全面掌握辅助运输队工作职责,熟悉车辆业务,了解车辆结构、性能、原理,不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2.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合理调派运行车辆和人员。

  3.负责开好三班人员的班前会,根据车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重点结合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培训学习。

  4.负责完成车辆的日常保养检修工作,加强动态检修,及时了解配件、材料储存情况。

  5.监督检查运行车辆的任务完成情况,对驾驶员的违章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予处罚。

  6.抓好班组建设的基础工作,为班组达标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

  7.认真学习贯彻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8.负责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及规范操作的检查。

  9.负责落实本队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佩戴。

  10.协助队长抓好辅助运输队的全面工作。

  三、考核规定

  1.发生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技术方面的事故,每次考核100元。

  2.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要求不达标,每次考核100元。

  3.员工安全培训、业务培训组织不到位,每次考核50元。

  4.各种学习、培训未及时参加,每次考核100元。

  5.违反公司规定或本队相关规章制度,每次考核50元。

  6.不能完成本岗位工作责任目标的,每次考核50元。

  7.不能及时传达调度会或公司领导精神的,每次考核100元。

  8.未完成“三违”指标或出现“三违”行为,按照公司“三违”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9.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区队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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