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队队长是救护队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的第一责任人,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原则,在陕西麟北煤业公司的领导下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和矿山救护队指挥员资格证。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负责本队全面行政领导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传达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负责矿井“灾害救援”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矿山救护规程,要求所有指战员保养并正确佩用个人装备仪器及劳动保护用品。
3.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有关规定,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等煤矿三大规程及矿山救护队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上级及公司各项决策部署。
2.组织指战员贯彻执行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并每月进行全面的考核及经常检查各种装备的完好情况。
3.注重指战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全体指战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学习和安全活动。
4.带领全队指战员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秩序,及时检查,加强行政管理。
5.负责组织制定本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队队员的日常培训、战备演练、应急值守等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计划,并负责总结评比,建设准军事化管理队伍。
三、考核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由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并纳入月度安全绩效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执行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实施细则》《安全风险预控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等相关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