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队技术员是救护队在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原则,在矿山救护队队长的领导下开展队员的业务理论学习、技术管理、资料管理、装备管理的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矿山救护队指挥员资格证。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负责本队队员的业务理论学习、技术管理、资料管理和装备管理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传达落实矿山救护队有关会议精神,负责矿井“灾害救援”方案制定、技术措施编制等工作。
2.严格执行矿山救护规程,要求所有装备达到完好随时可用状态,并指导队员正确佩用个人装备仪器及劳动保护用品。
3.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有关规定,树立良好的指挥员形象。
4.严格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组织编制救援行动方案、行动安全技术措施。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等煤矿三大规程及矿山救护队相关管理制度,落实矿山救护队各项决策部署。
2.组织指战员贯彻执行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并每月进行全面的业务理论考核及各类救援事故案例的剖析讨论及经常检查各种装备的完好情况。
3.严格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的要求,做到装备完好、仪器测量准确、库房管理达到帐物卡三统一,保障在行动中不出现装备故障,影响救援。
4.严格按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的要求,做到资料齐全,保存规范,并负责组织全队队员的理论学习、战备检查、应急值守等工作。
5.处理各种事故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陕西麟北煤业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等编制切实可行、安全有效的作战方案。
三、考核规定
1.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第一、二条,每次罚款200元;
2.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第三、四、五、六条未按救护队要求履行,每次罚款200元。
3.以上规定月末计入当月考核范围内,月末统一按照队内二次分配考核办法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