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矿山救护队制度规范,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地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保养好技术装备,使之达到“全、亮、准、尖、利、稳”战斗准备标准要求,积极参加学习和技术、体质训练。
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地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
2.保养好技术装备,使之达到战斗准备标准要求;
3.积极参加学习和技术、体质训练,不断提高思想、技术、业务和身体素质;
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矿山应急救援预案》及矿山救护队相关管理制度。
2.在日常训练过程中,严格按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标准要求,扎实开展体质训练及各项技术训练,做好剧烈运动前的热身工作,保障在训练过程中,不发生受伤事故。
3.负责维护保养好个人的技术装备,严格按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标准要求,刻苦训练,使之达到战斗准备要求。
4.按照应急值守的管理要求,坚持24h战备值守,接到事故召请电话,确保紧急迅速出动。
5.在救援过程中,认真贯彻学习行动方案、措施,严格按照救援行动方案、措施执行。严格按照小队分工展开救援。
三、考核规定
1.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第一、二条,每次罚款200元;
2.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第三、四、五条未按救护队要求履行,每次罚款500元。
3.以上规定月末计入当月考核范围内,月末统一按照队内二次分配考核办法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