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科、室、队单位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各类安全生产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或旷工。有特殊原因时,要向分管领导请假,并有委托,否则按旷工处理。
2.安全工作会议每周五下午15:30必须提前五分钟到会场,每天早晨调度会必须按规定参加,调度室负责点名。其它临时通知的会议也必须按时到会。
3.对旷工者每人罚款1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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