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调度网络信息系统和调度生产指挥监控系统的稳定、安全、可靠运行和健康发展,更好发挥调度的指挥、协调、平衡、催办、落实的职能,顺利完成公司年度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结合公司调度指挥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由调度室科长负总责、科长工程师专门负责,共同做好调度指挥系统的管理工作,同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共同维护、管理好调度指挥信息系统。
2、调度指挥系统内容主要包括:矿井通讯系统、工业电视监视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环保在线监测系统、综采玛珂矿压监测系统、顶板离层监测系统、矿井水文监测系统、无线广播系统及综合自动化平台系统等。
3、值班调度员保证各监控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私自拆卸监控设备,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各监控设备24小时的正常运转,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报警或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求小故障8小时内排除,大故障24小时内排除,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排除的故障,调度员及时汇报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落实排除故障。
4、调度室全体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监控系统的操作、使用及简单故障的排除,每天要加强对监控系统设备的日常管理,杜绝他人随意操作。
5、调度员须认真详细的填写调度各监控系统运行记录,如发现报警或违章行为,必须及时处理和制止,并将相关的数据和资料(录像)存档以备查验。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监控设备运行情况。
6、调度人员须自觉遵守监控系统管理规定,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数据和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删改监控记录、系统文件等。
7、未经矿领导同意,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检修维护设备时必须由主管部门专人陪同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8、调度员要保持高度警惕性,通过监控系统,掌握各种监控信息,要善于分析并及时发现监控数据异常报警,发现突发情况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在值班过程中因个人疏忽大意而造成各类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造成事故的,将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