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技术人员定期对井下现场实际资料进行收绘,并每旬填充整理。
②对日常收集的地测资料,及时进行校核、整理、计算和填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③定期收集采空区塌陷数据,及时进行整理和填图,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分管副总或总工程师。
④各类贯通工程应在贯通后立即进行联测、计算和精度评定,重大贯通工程,按工程进度情况不定期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或建议,贯通后及时写出技术总结。
⑤井下基本控制成果资料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井下采区控制成果资料每月进行一次分析,发现控制范围或精度达不到生产要求时要及时安排补测。其它测量资料每月进行一次分析整理。
⑥由地测专业人员负责定期地质图和地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不断总结矿井地质规律,按月提出地质、水文地质预报。其中采掘工程图、采区地质资料每月分析一次;井上下对照图、工业广场平面图、地形图以及水文地质资料、煤量报表等每季度分析一次;煤层底板等高线图每半年分析一次。
⑦生产地质资料由地质负责人组织定期进行分析,对采掘工程的布置和调整有影响的地质资料收集后要立即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及时发现对生产和安全有威胁的各种地质因素,并填绘在有关的生产用图上,以技术报告、地质说明书、各种地质预测预报或图纸、报表等形式向生产管理、技术、设计等部门提供。
⑧每月对矿井涌水量、地质情况等作一次综合分析总结,每年初、季度初,对全矿井水害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水害预报报相关领导和部门。每年末,对防治水、地质工作作出总结。
⑨采区和工作面结束后地测科(防治水)都应该对其地质和储量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2、资料保管制度:
①地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计算成果、台帐、卡片、地质说明书、地测预报、通知书、各种图件等)必须分门别类建立台帐、档案,归档存入图纸资料室,做到有目录、有索引、查找方便。
②每年一季度,对上一年度地质资料进行统一存档编号,临时存档资料转为正式存档。
③任何人使用资料时,应爱惜图纸、资料,不得损坏。严禁在图纸上乱写乱画,对于损丢、泄密地测资料者,按国家档案法处理。
④对于正在编录和整理的图纸、资料,下班后必须加锁保存,不得放在桌面或图案上;对大型图纸当日无法收起的,必须采取防盗、防泄密措施,确保图纸安全。
⑤对于无继续保存价值的废旧图纸、资料,图纸资料超过保存期的,必须列出清单需经科长审阅并报矿领导审批后,在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予以销毁。
3、资料提供制度:
①所有地测资料必须经科长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向技术、设计及生产部门提供。
②测量成果资料必须至少两人校对无误,经测量技术主管审核后,方可向技术、设计及生产部门提供。
③采区设计所需地测资料,技术部门应提交经总工程师签字的委托书,地测资料在设计前3个月提供;巷道掘进设计所需地测资料,技术部门应提交经总工程师签字的委托书,地测资料应在设计前1个月提供;工作面回采所需地质说明书,技术部门应提交经总工程师签字的委托书,回采地质说明书应在工作面形成后10天内提供。
④工作面采后总结应于回采结束后30天内提交,报总工程师审定后保存。
⑤公司属各单位借阅图纸、资料,必须有借条和登记手续,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凭单位介绍信经矿长或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借阅。非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借阅、摘录图纸、资料,须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否则不予接洽。未经审核、签字的图纸资料不准外借和上报。
⑥公司属各单位需用图纸上报的,应提前做好计划,登记后方可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