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为依法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按程序保质量完成安全工程,提高矿井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增强综合抗灾能力,实现本质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投入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6]20号)文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生产安全费用是指矿按标准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矿安全生产投入的资金。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一)安全生产费用按原煤产量45元/吨标准从成本中提取。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投入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6]20号)文及相关规定提取使用。
三、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治理巷道、打钻、瓦斯管、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
(1)瓦斯区域预抽
顶底板瓦斯抽放巷、瓦斯抽放高位巷及配套的瓦斯抽放管(含管件)安装、预抽打钻进尺按工程管理;抽放泵站运维(材料、电)。
(2)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
保护层开采工作面巷道(首采工作面)、保护层开采抽放管(含管件)及保护层开采的打钻进尺。
(3)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
预测预报用仪器、仪表、设施等。
(4)局部补充防突措施
石门揭煤(含材料、配件、电);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含材料、配件、电)。
(5)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
材料、配件(成套配件进购的新钻机,煤电钻、小型气动防突钻机750以下)。
(6)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含材料、配件、电)。
(二)矿井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矿区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1)“一通三防”隐患治理
通风安全隐患治理(含材料、配件、电);通风机安全运维材料及监控(含材料、配件、电);“一通三防”其他隐患治理(含材料、配件、电)。
(2)防治水隐患治理
隐患治理排水管按工程管理‚排水系统安全隐患治理(含各类保护、信号、监控)。
(3)供电系统隐患治理
供电改造线路按工程管理。
(4)运输系统隐患治理
运输安全隐患治理(主运输巷、石门、上下山)(含各类保护、信号、监控)。
(5)数字化矿山或矿井机械化改造
监测监控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线路更换电缆、采煤支架侧压仪、检验设备的材料配件费用。
(6)矿压监测监控(材料、配件)
(7)采空区治理(井下)
工作面封闭(材料)。
(三)完善矿井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1)井下监测监控
井下监测监控系统运维(材料、配件);监测监控设施(材料、配件、仪器、仪表)新安装监测监控设备设施。
(2)人员定位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运维(材料、配件);人员定位设施(含材料、配件、仪器、仪表);新安装的人员定位系统设备设施。
(3)紧急避险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运维(材料、配件);紧急避险设施(含材料、配件、仪器、仪表);新安装的紧急避险系统设备设施。
(4)压风自救
井下压风自救系统运维(材料、配件);压风自救设施(材料、配件、仪器、仪表);新安装的压风自救系统设备设施。
(5)供水施救
井下供水施救系统运维(材料、配件);供水施救设施(管材、配件、仪器、仪表);新安装的供水施救系统设施按工程管理。
(6)通信联络
井下通信联络系统运维(材料、配件);通信联络设施(管材、配件、仪器、仪表)。
(7)应急救援(救护队)
技术装备;设施配置;维护保养(材料、配件及费用)。
(8)应急演练
技术装备;设施配置;维护保养。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外委评估(含设计、评审等)、治理支出(材料及费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1)矿井标准化建设
井巷系统标准化(巷修工程);重点巷修;一般巷修及其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支出(材料、机使)。
(2)安全生产检查系统(材料、仪器、仪表)。
(4)其他支出(材料及费用)。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劳保用品、自救器等)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的材料及费用。
(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原则
(一)专款专用原则
安全生产费用必须用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支出,做到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挤占和挪做它用。
(二)重点保障原则
安全生产费用资金分轻、重、缓、急,重点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瓦斯防治与抽放、安全监测监控设施、矿井防治水、矿井安全供电及提升运输安全设备的更换、改造和完善。安全生产费用资金要使用到消灭事故隐患、杜绝更大事故发生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部位。
(三)突出效果原则
安全生产费用资金投入最终要落实到使用效果上,根据专用资金计划和成本资金计划,通过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质量把关和竣工验收,投入运行后要达到预期的目的。
五、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和监督
(一)矿井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审定后要上报上级部门备案,各科室按规定对安全工程实行效能监察。
九、年度安全工程计划、项目安排必须征求上级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的意见。
(二)安全工程必须建立项目责任制度,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工程项目责任终身负责制。
(三)严格安全工程的立项、设计、实施、进度、质量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各业务保安科室对安全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必须列出组织实施计划进度表和实际工程进度表。各队组成本安全生产费用要有计划、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表,并上报矿科室,以便按计划督促实施。
(五)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实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管理,有关业务科室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安全科必须参加,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六)由安全科牵头,组织财务科、物资供应科、通风科、生产技术科等相关科室每季度对矿井安全生产费用项目进度、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审计部门年终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审计。
(七)矿必须按照年度安全生产费用实施计划所确定的时间组织实施;不能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的项目,要及时修订计划,说明原因,经相关部门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