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火工品的管理,防止发生意外或丢失,制定矿电雷管编号管理制度。
一、雷管入库后,必须逐个作导通测试,并予以编号,否则严禁发放使用。导通测试必须按以下过程进行:
(一)在未使用前,将指针调到左端刻度线上。
(二)将转向开头,转向3欧姆、9欧姆或导线位置。
(三)转动校准旋钮、使指针停在红△中间。
(四)被测电阻固定在接线柱和按钮上。
(五)指针指示欧姆值就是被测的电阻值。
(六)使用完备后,将转换开关放在“关”位置。当指针无法调点线中间时,应更换电池。
(七)导通测试必须在专用测试室进行,且一次只许打开一只雷管箱,最多取100发雷管。测试时要理好脚线,并放在操作台上,最多20发编一组,按顺序一组组进行。
(八)导通仪表电流不许超过规定,全电阻检查测量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并按规定校核仪器。测试电雷管的防瀑箱的强度至少应为20发雷管起爆不被击穿。
(九)雷管编号必须用铁笔进行,位置应在原生产厂家编号的背面,且应做到字迹清楚,并配戴安全防护罩。
(十)在导通过程中,必须把雷管防入防包厢内,每次只准放入一发进行导通。室内必须有放电措施。
(十一)测试完一箱后,要核对数量,导通不合格的雷管,要剪掉导线。防入雷管箱内,保证以后处理。
(十二)测试时要轻拿轻放,抽拿脚线时,不准抽拿管体。以免发生危险。
(十三)经导通合格的雷管,使用前必须进行编号,未经编号的雷管,不准下井使用。
(十四)雷管编号后,必须按原包装密封入库,库存量不得超过矿井生产十天的数量。
(十五)每天出库的编号雷管,数量必须与交库的数目相符合 ,并建立出入库记录,当面签字。退回库的电雷管必须接编号进行登记,帐物相符。
二、领取雷管时,库管员用专用手持机刷卡发放并认真填写雷管编码信息登记表。
(一)雷管编号按厂家出厂的流水号为准。
(二)填写雷管使用编码登记单,横栏“个位”0—9是指盒内雷管流水号的个位,纵栏“十位”0—9是指盒内雷管流水号的十位,中间交叉空格用于填写相应编码雷管领用人的姓名。
(三)按要求规范填写企业代号;按雷管合格证提供的生产日期填写生产日期;按雷管的箱号、盒号条形码后三位数填写箱号、盒号。
(四)填写领用人和发放人姓名时必须由本人填写不能代签,并将领取日期、数量、实际用量填写清楚。
三、填写记录时必须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是否符合要求由主管主任审核。本记录一式二份,一份井口留底,保留5年以上备查,一份在右上角帖盒号标签报于公安部门备案。
四、发放时,火工品库管员必须按队组雷管领用计划单和有关规定按编号顺序发放,不得丢三落四。
五、交班时,交班人必须向接班人交清本班雷管的发放情况,交不清时,接班人可以拒绝接班并报告井主管部门。
六、由于库管员失职造成雷管流失,由库管员全面负责,发生问题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