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政策,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2、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矿安全技术工作,参加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二、到位标准
2、参与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监督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实施。负责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参加全矿安全标准化检查,并参与各类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协助事故单位制定预防同类事故的安全措施。
4、注视国内外科技动态,协助总工程师和安全副矿长提出有关矿安全技术工作的发展方向、对策及措施。
5、深入生产现场、对井下安全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