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按规定参加培训学习,做到持证上岗。
2、热爱本矿工作,严守各项规章制度、措施计划,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文件,当好煤矿安全监测工。
3、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加强通风安全及技术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及业务水平。
4、负责全矿井下监测设备的安装、搬迁、拆除、维修、调校,做到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二、到位标准
1、监测工必须熟悉所辖区域设备种类、工作原理及技术性能,并能独立操作及检修。
2、监测工确保所辖区域设备的完好及正常运行,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3、监测工所负责范围内的设备实行挂牌管理,责任到人,必须确保所辖区域内的设备、线缆卫生。
4、坚守岗位,严禁脱岗。值班过程中,出现监测数值超限报警时,迅速妥善处理,自己无法处理时,按照“先现场,后地面”的顺序通知相关人员处理,并及时向监控中心报告原因及处理情况。
5、按时填写报表并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审签后完整归档。
6、加强系统维护,保证系统完善、监控有效。巡回检查监控线路、监控分站、监控传感器;AQ 1029201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标准安装、调校、检测传感器,做到布点完善、位置恰当、种类齐全、功能有效。
7、负责矿井监控系统图、断电控制图的绘制、修正。
8、在安装、维护监控系统或进行功能试验过程中,需要其他人员配合完成的,不得任意作业,确保生产各环节安全正常进行。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10.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你不来,我不走,交班人、接班人双方要认真细致讲清当班情况、认真填写记录、交接不清不能离开,等待有关部门查清原因方可下班。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井下监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