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
二、到位标准
1、负责煤矿“一通三防”、防突措施编制、预测验证、抽采等技术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2、积极推广使用“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新技术,开展技术攻关,不断提高煤矿“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技术水平。
3、制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建立技术档案。每日对“一通三防”报表进行审阅、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4、负责督促检查通风设施的施工和维护,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
5、根据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安排布置设置通风设施和通风构筑物,确保正常生产。
6、组织或参与“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等方面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7、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隐患排查工作,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8、按规定组织对煤矿进行测尘、测风、检查瓦斯等工作。
11、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12、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通风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