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在矿总工程师和科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国家及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上级的指示和决定。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二、到位标准
1、负责抓分管范围的业务工作,组织职工学习和贯彻规程措施及上级有关文件指令和通报。
2、负责组织井下通风设施施工以及局部通风管理工作,保证按照通风设施、局部通风按照生产标准化要求施工和安设。按要求巡视检查好通风系统,发现循环风、串联风等现象,查明原因,及时汇报处理。
3、负责矿井的瓦斯检查工作,瓦斯检查严格按照矿井瓦斯检查进行,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处理井下的瓦斯问题。
4、诶负责矿井防灭火的日常检查工作,按照要求对密闭、采掘工作面以及抽采管路防灭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监督落实好相关的防灭火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掌握矿井通风系统及各作业地点的通风、瓦斯、综合防尘、瓦斯抽采、安全监测、防突、防灭火等工作和通风设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6、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工作、了解情况,及时处理现场出现的各种“一通三防”问题和隐患。
7、做好井下各地点瓦斯抽采参数、防灭火相关参数的测定工作,按照要求测定记录好。
8、及时整改矿领导提出的分管区域内的隐患。
9、负责督促落实各队组班前会议召开、班前隐患排查及隐患闭环工作。
10.负责督促分管队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11、负责督促分管队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提供相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2、负责组织对分管范围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管控。
13、负责分管范围职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5、负责分管范围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技能。
17、按要求完成矿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通风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