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按电气试验规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检修设备,必须进行继电保护和绝缘电阻试验,不合格者不能安装。
2、设备下井前,要根据有关设计和现场实际需要的安装方向与顺序事先排列好,并且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得随意变动。
3、电气设备在井上、下运输过程中,除执行设备运输操作规程外,应有专人监护,防止颠簸或碰撞,防止零配件丢失。
二、安装方法(所内或不具备条件可采取其它方式)
4、电气设备在专用平板车上,运至安装地点后,不卸车,从里向外依次安装。
5、用专用连杆将电气设备列车及其它有关的平板车连接起来。
三、电气设备安装质量要求
6、设备安装、排列整齐,其间距符合有关规程要求。设备与平板车间的固定要牢固可靠,设备列车不得自行移动或滑动。
7、各种电气保护装置齐全,整定准确,动作灵敏可靠。接地装置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8、各操作按钮、手柄和机械闭锁装置齐全、完整、并灵敏可靠。
9、各种仪表和信号指示装置完整无损,指示准确、清晰。
10、控制、监视系统完备可靠,通讯系统完备,通话清晰。
11、设备内部腔体无灰尘、无积水、无其它异物。
12、防爆面无锈蚀、无伤痕、并涂以适量的防锈油脂。防爆间隙符合防爆标准规定。
13、所有紧固件齐全、完整、无松动。
14、设备间联络电缆的规格、长度和压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线头。
15、设备上不用的电缆喇叭嘴或插座应按防爆安全要求封闭。
16、所有电气设备、在需附加防淋水、防砸等防护设施的地方,均应有相应有效的防护装置。
17、单机、联合试运转符合设计要求。
四、拆除方法
18、先拆电缆和小型、易丢失的零部件。
19、大型和不易丢失的小型设备及零部件不卸车由外向里逐车拆除。
五、安全操作规定
20、安装人员要认真学习并熟悉电气设备的装车、运输、安装和拆除方法,严格按本规程规定施工,严格执行工种岗位责任制。
21、装车前必须由熟悉设备结构的专业人员对所有设备进行外观检查,确保零部件齐全、完整、牢固,开关手把置于断开位置并闭锁。
22、设备装车时,要有专人指导并检查,保证设备排列顺序和方向与现场实际需要相一致。
23、设备的配线和电缆连接要指定专人按设计图表施工,并遵守先控制线后动力线,先低压开关后高压开关,最后搭接总馈电开关。
24、必须由熟悉设备结构和性能的另一人检查配线和电缆连接情况,在符合设计图表要求和本规程中的电气设备安装质量要求后方可试送电。
25、试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执行电气设备操作技术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试送电时,各有关设备应设专人操作,专人监护,操作和监护人员要熟悉设备操作程序和性能。
26、拆除设备时,先停电、验电,检查确实停电后,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再将导体对地放电,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标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才有权取下此牌。
27、严禁带电撤除。
28、拆除电缆时,先拆高压后拆低压,先拆动力线后拆控制线。
六、检修
29、本规程中所指防爆电气设备为煤矿现用的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移动变电站、手动防爆开关。凡从事以上防爆电气设备检修的工程均应遵守本规程。
30、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
31、车间内的配电盘附近严禁挂衣物、工具。配电盘上的各种电压要有明显的区分标志,配电盘上要有明显的“触电危险”的警告标志,配电盘的电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32、设备检修完毕送电试验前一定要仔细检查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试验。如在试验中需要工作时应停电,如必须带电作业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33、临时工作中断恢复工作或每班工作前,必须重新验明无电和检查接地是否可靠。
34、工作中起吊搬运设备时,一定要仔细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35、设备喷漆时要严格按照《喷漆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36、要正确使用各种仪表,测量前要核对测量项目是否相符,量程要从高档开始,逐渐旋转到合适的量程。万用表不用时要将旋转开关拨到交流电压最高档。
37、工作中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危险,并进行人工呼吸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