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5.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矿井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全面提升合同、招标、工程预(结)算、计划、统计、经营绩效考核、工程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市场化建设、法务风险等经营管理工作,为矿井经营管理、效益增长献计献策,为领导层经营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7.负责牵头制定公司生产经营、内部市场化建设、法务风控、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编制。
8.负责公司展前可持续发展、当前经营指标的制定及整体资源优化配置工作。
9.认真执行保密法规,对计划、统计、招标、合同、内部考核等资料实行安全密级管理。
10.保证部门的公共物品、办公设施不受损坏,休班期间安排专人值班。
11.完成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未参加相关的安全工作会议,未落实领导要求的安全工作指示,罚款200元。
2.不能及时传达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决定和指令,对领导安排布置的工作,不能按时督促检查落实,罚款200元。
3.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未落实责任人,罚款200元。
4.安全制度宣贯、执行不到位,罚款200元。
5.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委指示决定决议不及时到位,罚款200元。
6.未能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不关心职工生活,工作不注意方法,不能调动全部职工的积极性,罚款200元。
7.未按要求完成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罚款200元。
副部长(招投标合同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在部长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认真学法,做到懂法、守法,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2.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收集矿井安全生产信息,并及时提供安全信息资料。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矿井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协助部长履行招投标、经济合同、法务风控、预结算、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4.负责起草招投标、固定资产管理、经济合同、法务风控等相关制度。
5.分管工程的招标及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主持招标会,确保招标工作符合规定;参与合同编制、审查工作,确保合同符合规定。
6.分管公司相关法务风控工作。
7.分管工程预(结)算管理工作,控制工程造价,做好投资分析工作。
8.分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
9.完成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未参加相关的安全工作会议,未落实领导要求的安全工作指示,罚款200元。
2.不能及时传达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决定和指令,对领导安排布置的工作,不能按时督促检查落实,罚款200元。
3.未按时主持招标会,未参与合同编制造成重大影响的,罚款200元。
4.本部门规章制度不健全的,罚款100元。
5.部门内职工思想不稳定,未及时开展安全教育的造成负面影响的,罚款200元。
6.未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罚款200元。
副部长(内部市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在部长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认真学法,做到懂法、守法,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2.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收集矿井安全生产信息,并及时提供安全信息资料。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矿井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协助部长分管计划、统计、经营绩效考核及内部市场化建设的工作。
7.负责起草经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内部市场化考核办法等分管范围内的相关制度。
8.分管计划工作,组织月、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的编制;每月组织召开计划平衡会。
9.分管统计工作,审核统计资料,确保及时、准确、简洁、实用。
10.分管经营考核工作,定期组织召开经营考核分析会,收集整理分析经营数据,落实经营考核结果。
11.分管内部市场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处理好日常事务。
12.分管内部市场化管理系统的运行及维护,及时解决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3.完成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未参加相关的安全工作会议,未落实领导要求的安全工作指示,罚款200元。
2.不能及时传达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决定和指令,对领导安排布置的工作,不能按时督促检查落实,罚款200元。
3.计划、考核不及时,不规范,未按规定归档,罚款200元。
4.无故未定期组织经营分析会,未落实经营考核结果的,罚款100元。
5.部门内职工思想不稳定,未及时开展安全教育的造成负面影响的,罚款200元。
6.未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未深入现场解决实际问题,罚款200元。
预算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职责范围
1.在部长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认真学法,做到懂法、守法,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2.协助部长制定或完善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和掌握矿井生产系统和各环节的安全生产情况,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现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并向分管副总经理汇报。
3.指导、规范月、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的编制工作。
4.指导、规范填报生产统计报表、能源报表等工作。
指导、规范固定资产清查、报废等工作。
5.规范、明确职责范围内业务流程。
6、负责矿建的预(结)算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考核标准
1.不能及时传达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决定和指令,对领导安排布置的工作,不能按时督促检查落实,罚款100元。
2.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罚款100元。
3.部门内职工思想不稳定,未及时开展安全教育的造成负面影响的,罚款100元。
4.各类报表报送不及时,不准确,罚款100元。
5.预结算工作未按程序办理,结算存在明显错误的,罚款200元。
6.未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未深入现场解决实际问题,罚款100元。
预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在部长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认真学法,做到懂法、守法,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2.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收集矿井安全生产信息,并及时提供安全信息资料。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矿井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工程的预(结)算工作。负责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
4.参与设计图纸审查、工程验收、竣工审计等工作。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编制和审查本专业概、预、结算,确保安全设施的实施。
5.深入施工现场,对照设计图纸,认真检查设计落实情况,对于施工中尚未发生的设计内项目,督促其按设计落实。
6.负责工程变更、签证、索赔核价工作
7.负责结算资料归档整理工作。
8.根据公司需要完成相关工程费用的测算。
9.加强业务学习,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造价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及时准确做好预、结算工作。
10.完成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不能深入现场掌握和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罚款100元。
2.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罚款200元。
3.费用测算不准确,结算资料不归档,罚款100元
4.未遵守劳动纪律的,每次罚款50元。
5.预结算工作未按程序办理,结算存在明显错误的,罚款200元。
6.未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未深入现场解决实际问题,罚款100元。
绩效考核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在部长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认真学法,做到懂法、守法,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2.参与制定公司经营绩效考核办法、公司全年全面预算等管理办法,构建适应公司的考核管理结构,完善考核管理体系。
3.按照考核办法对各项经营指标、各口、各单位全面开展经营绩效考核工作,编发考核通报,审核、整理、分析、归档考核资料,形成考核闭环。
4.按照预算全面分析各项收入、成本费用,编制经营分析材料,及时掌握分析内外部经济运行情况,为下一步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5.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审核、编制、下发生产经营计划,为公司下一步生产提供考核依据,明确生产任务,提升管理效能。
6.收集、整理、分析、归纳历史经营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
7.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8.加强业务学习,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造价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考核标准
1.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罚款200元。
2.未参与制定公司经营绩效考核办法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罚款100元。
3.未按时开展经营考核工作,未形成经营考核材料,罚款200元。
4.未遵守劳动纪律的,每次罚款50元。
5.未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罚款100元。
法务风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在部长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认真学法,做到懂法、守法,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为公司各项事务的合法履行提出合理建议。
3.参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5.从法律角度建立及完善公司的风控体系、建立风控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学习,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造价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6.负责处理、解决法律案件,并归档相关资料
7.负责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8.严格按章保管和使用合同专用章。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考核标准
1.未从法律角度建立及完善公司的风控体系、建立风控管理制度,罚款100元。
2.无故部参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罚款100元。
3.未遵守劳动纪律的,罚款50元。
4.未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罚款100元。
市场化结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在部长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认真学法,做到懂法、守法,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2.根据上级公司内部市场化管理相关制度,起草、编制公司内部市场化相关制度。
3.结合全面预算,负责对二级市场的定额、价格、计量、结算流程的编制和实施。
4.负责修旧利废市场、设备维修市场、工程施工市场等要素市场结算工作。
5.负责办理设备维修、租赁等外委单位结算工作。
6.负责内部市场化建设工作,定期对全矿内部市场化建设进行检查通报。
7.负责审核各部门(区队)上报各类数据,为内部市场化建设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8.协助解决各部门(区队)内部市场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9.负责各部门(区队)内部市场化定额、价格、计量、结算等运行流程的指导和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