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4.负责制定通风专业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参与编制通风相关管理规定、技术标准等,并督促落实。
5.及时掌握矿井采掘动态,超前安排各项通风工作。
6.组织通风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搞好通风队伍建设。
7.协助领导开展通风专业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创建等,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8.负责分管范围内科研项目的日常管理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未按要求落实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罚款200元。
2.对井下“一通三防”工作存在的问题没有督促有关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理,重大问题没有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的,罚款200元。
3.未落实通风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创建工作,罚款200元。
4.未落实“一通三防”基础资料审查、分析工作,罚款200元。
5.未落实各类“一通三防”工程考核、监督工作,罚款200元。
防治水技术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负责矿井各采掘工作面的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到年有年报,月有月报,按时上报西部煤电集团,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2.对井下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及时调查,收集现场资料并加以分析,及时向领导汇报。
3.负责日常水文观测工作,对水文观测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做到定期总结分析,及时更新台帐,完善水文地质图纸,为矿井防治水工作积累基础资料。
4.编制探放水设计,做好老空水、富水断层等探查治理工作;协助分管部长做好各类防治水措施的审批。
5.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未按要求及时做好水害预测预报工作,罚款50元。
2.未落实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收集、分析工作,罚款50元。
3.未及时更新台帐,完善水文地质图纸,罚款50元。
4.未落实探放水设计,罚款50元。
地测技术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组织地质人员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地质条件,开展地质预测预报和地质隐患排查工作。
2.负责分管业务范围矿井安全生产所需的各种地质图纸和资料的审查。
3.参与矿井相关设计、规程、措施等会审工作。
4.参与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风险分级管控、水害安全防治技术、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等相关工作。
5.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
6.组织地质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开展地质专业相关的科研活动。
7.做好井上、下地质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业务工作。
二、考核标准
1.地质探查、设计出现问题的,每次罚款50元。
2.地质资料分析、审核出现问题的,每次罚款50元。
3.地质灾害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每次罚款50元。
4.相关地质专业技术管理出现问题的,每次罚款50元。
通防技术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协助部长、分管副部长开展通防技术工作。
2.深入现场,掌握通防现场管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汇报。
3.参加矿井各单位作业规程、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设计的会审工作。
4.参与“一通三防”专业标准化创建,做好“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及风险管控工作。
5.负责做好“一通三防”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6.编制、组织或参与“一通三防”各类鉴定方案。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没有按照上级和公司对“一通三防”所制定的指令,开展日常“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罚款100元。
2.未有效进行各类“一通三防”方案鉴定的罚款50元。
3.没有按规定深入现场,检查矿井“一通三防”现场情况的罚款50元。
4.没有按规定参加相关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设计会审工作的罚款50元。
5.未按规定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和双控工作的罚款50元。
6.未及时按规定收集整理各类“一通三防”资料的罚款50元。
7.未及时有效完成领导交办工作的罚款50元。
地测技术助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负责矿井分管范围内地质技术工作,解决地质技术问题。
2.深入现场地质调查,全面收集、整理各自分工范围内的地质资料,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分管范围内地质图纸及资料的编制、修改、补充、存档等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供地质资料。
3.编制落实地质探查设计,查清分管范围内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进行资料整理和验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地质资料。
4.参与编制分管范围内各种地质预报、勘探规划,掌握采掘动态;参与地质隐患排查,提供矿井地质构造等致灾因素基础资料及相关报告。
5.参与规程、设计、措施等资料会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认真学习吸收先进经验,参与技术创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和业务培训,尽职守规,完成各项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地质基础资料收集、编录出现问题的,每次罚款50元。
2.地质图纸及资料的编制、存档等工作出现问题的,每次罚款50元。
3.地质预报及相关技术工作不及时的,每次罚款50元。
4.分管范围内技术工作出现其它问题的,每次罚款50元。
地测技术助理(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及时掌握矿井三量动态变化,对资源的合理开采实行业务监督。
2.深入采煤工作面现场进行地质调查,详细记录工作面采出、丢煤情况,对不合理的丢煤现象及时下达丢煤通知单。现场的原始记录要做到清晰、无误,并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3.准确、及时估算矿井保有资源储量,计算矿井剩余服务年限,绘制储量估算图、损失量计算图,编写储量年报,填写各类储量台帐。
4.负责按规定进行储量报损、注销、转入及转出的呈报和审批,及时向西部公司申报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
5.定期分析回采率,采区、工作面结束后按规定编写采后总结和回采率分析报告。负责填报季度矿井“三量”统计表及相关图纸等资料。
二、考核标准
1.储量基础资料收集、编录出现问题的,每次罚款50元。
2.储量相关图纸及资料的编制、存档等工作出现问题的,每次罚款50元。
3.未按要求定期分析回采率,工作面结束后未按规定编写采后总结和回采率分析报告,每次罚款50元。
4.分管范围内技术工作出现其它问题的,每次罚款50元。
防治水技术助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细则》有关水文地质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
2.负责矿井水文地质现场资料的收集、分析、整理工作,并将资料及时反映在相关图纸、台账上,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3.协助防治水主管编制水害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协助做好水害应急演练工作的开展。
4.根据矿井生产情况,编制年度、月度水情、水害预测预报。
5.编制探放水设计、提出防治水措施和建议。
6.积极参与防治水技术研究,学习并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业务水平。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未落实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罚款50元。
2.防治水相关图纸及资料的编制、存档等工作出现问题的,罚款50元。
3.水文预报工作不及时罚款50元。
4.分管范围内技术工作出现其他问题的,罚款50元。
测量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种技术规定做好各项测量技术方案的编写、各类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上报等工作。
2.收集整理井下巷道的施工进度,对相关领导提供准确的测量数据、报表等。
3.协助分管副部长、首席工程师、组长做好各类技术总结、周、月、季度隐患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
4.参加有测量任务的矿井工程设计会审,帮助施工单位按技术要求施工。
5.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工程测量时必须制定施测方案,对精度要求进行预计。
6.根据生产安排和采掘进度将测量工作方面安全隐患用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有关单位。
7.负责测量原始资料的编录整理工作,做到成册、成套便于长期保管使用。
8.参加生产计划的编制工作,及时提供测量资料和图纸。
9.参加应急知识培训,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未收集整理井下巷道的施工进度,对相关领导提供准确的测量数据、报表等,罚款50元。
2.未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工程测量时必须制定施测方案,对精度要求进行预计,罚款50元。
3.测量原始资料的编录整理工作不及时罚款50元。
4.分管范围内技术工作出现其他问题的,罚款50元。
地质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矿井地质专业技术和业务管理工作,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研究矿区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提供矿井安全生产各个阶段所需的地质资料,解决采掘工作中影响安全生产的地质问题。
3.负责矿井资源储量的技术管理工作,掌握矿井储量动态,提供各类储量数据和图纸。
4.负责矿井地质专业预测预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月度工作计划。
5.负责制定地质专业危险源辨识和管控工作,开展日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负责矿井地质专业资料收集、整理、分析、总结工作。
7.负责地质专业科研攻关,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质组组(副)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规程、规定,执行部务会议决议,负责地质资料管理工作。
2.面向生产,深入现场,调查研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地质问题,对疑难地质问题,及时向部长、分管副部长汇报。
3.负责采掘工作面的地质素描工作,及时收集采掘工作面所揭露的地质资料,升井后及时编录整理所收集的资料,做好地质预报工作,密切配合生产。
4.负责原始资料的整理、绘制和有关图表的填绘工作。
5.参与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或其它地质报告的编制工作。
6.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7.参与地质专业隐患排查,并监督限期整改。
8.参加应急知识培训,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未按要求深入井下现场收集整理地质基础资料,罚款50元。
2.未按要求编制、填绘相关图纸,台账、卡片等工作,罚款50元。
3.未落实地质预测预报制度,罚款50元。
水文(物探)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矿井防治水技术和业务管理工作,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井上下水动态调查,分析总结变化规律。负责调查研究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及充水因素,掌握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矿井安全生产的水文地质及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矿井水害预测预报、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月度工作计划。
4.负责防治水专业危险源辨识和管控工作,开展日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负责防治水专业资料收集、整理、分析、总结工作。
6.负责防治水方面的科研攻关,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水文(物探)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规程、规定,执行部务会议决议,负责防治水及物探资料管理工作。
2.面向生产,深入现场,调查研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地质、防治水问题,及时向部长、分管副部长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