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辅助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5.深入现场,检查分管范围内各系统安全设施情况,及时解决事故隐患,如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提出本班检修所需材料、工器具、配件计划,并负责保管、发放、节约材料、降低消耗。定期检查各工种的检修记录,对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批评意见,使记录完整、细致。
7.完成各项检修任务并检查完成情况,严把安全质量关,对查处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不得让设备带病运转,杜绝空班漏检现象的发生。
8.参与机电事故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坚持遇事“四不放过”原则,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9.参与业务范围内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落实管控措施,并做到持续跟进,同时做好业务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地面综合班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在队长及分管副队长领导下,带领全班同志学习、领会《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以及有关安全规定。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是思想,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端正态度,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3.对分管车间设备进行安全、标准化检查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计划。
4.对管理范围内的设备及安全装置,严格执行定期维修和试验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5.,严格劳动纪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6.负责开好班前会、安全教育会。
7.以身作则,带头做好安全工作,严格抵制“三违”现象。对本班发生的操作事故负责追查,做到“三不放过”,并上报处理意见。
二、考核标准
1.未组织本班职工严格按照检修标准和“地面工程质量标准化”作业,搞好设备检修和工作地点的文明卫生,落实好设备维修制度,罚款200元。
2.未落实设备包机人员,未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包机组长及包机成员。罚款100元;设备检修不到位,设备漏检而造成的人身及设备事故,罚款200元。
3.未召开班前班后会,对安全工作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检查,班后有总结,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未做到设备检修前先检查后工作,罚款200元。
5.当地面车间发生事故时,未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处理,并做到及时汇报,罚款200元。
6.设备检修完后,未组织联合试运转,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地面综合班副班长(电)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在队长及分管副队长领导下,配合班长带领全班同志学习、领会《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以及有关安全规定。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是思想,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端正态度,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3.对分管车间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标准化检查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计划。
4.对管理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及安全装置,严格执行定期维修和试验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5.,严格劳动纪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6.负责开好班前会、安全教育会。
7.以身作则,带头做好安全工作,严格抵制“三违”现象。对本班发生的操作事故负责追查,做到“三不放过”,并上报处理意见。
二、考核标准
1.未按时召开班前会的,每次罚款100元。
2.没有合理安排人手,导致对分管范围内电气设备检修不到位的罚款200元。
3.值班期间空岗的,每次罚款200元。
4.分管范围内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导致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罚款200元,并上报进行事故追查处理。
5.不服从分管队长安排,不能如期完成工作安排,每次罚款200元。
地面综合班副班长(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在队长及分管副队长领导下,配合班长带领全班同志学习、领会《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以及有关安全规定。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是思想,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端正态度,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3.对分管车间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标准化检查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计划。
4.对管理范围内的机械设备及安全装置,严格执行定期维修和试验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5.,严格劳动纪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6.负责开好班前会、安全教育会。
7.以身作则,带头做好安全工作,严格抵制“三违”现象。对本班发生的操作事故负责追查,做到“三不放过”,并上报处理意见。
二、考核标准
1.未按时召开班前会的,每次罚款100元。
2.没有合理安排人手,导致对分管范围内机械设备检修不到位的罚款200元。
3.值班期间空岗的,每次罚款200元。
4.分管范围内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导致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罚款200元,并上报进行事故追查处理。
5.不服从分管队长安排,不能如期完成工作安排,每次罚款200元。
地面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所检修机电设备的结构原理、检修标准,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2.工作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高压操作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台上。
3.服从领导分配,持证上岗,负责做好包干范围内设备、线路检修保养工作。
4.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各种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电气作业规程和有关电气管理制度,熟悉包干范围内供电线路、设备性能、电气、机械原理,按照设备完好标准和检修质量标准或设备厂家的技术要求进行设备检修工作。
5.每台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应定期检查电气设备情况、经常注意和检查动力、照明、信号、电缆有无破皮、损伤及老化裸露。
6.检修机电设备必须遵照停电、验电、放电、挂接地线的作业顺序进行,并做好检修内容的原始记录,备查。
7.机电设备开停应有专人负责,非连续运转的设备,下班前应及时切断电源。操作开关时,应避免面部正对开关,动作须敏捷、准确,禁止来回拨动,以免发生电弧伤人及烧伤开关或电线。
8.如电器设备有异常情况或保险丝熔断时,应先拉掉开关,如发生电火灾,应先迅速拉掉开关,然后用干砂或灭火器扑灭,严禁用水。
9.按时参加班前会,按照检修计划和工作安排,及时做好设备的预防性检修和日常检修,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汇报,并做好检修记录。
10.必须按章作业,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设备检修后现场交接验收制度,虚心听取操作人员对设备维修方面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做好检修记录。
11.爱护设备、工具和材料,做好修旧利废,努力降低成本。
12.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离岗,做好巡回检查,及时处理当班各种机电故障,认真做好检修场地及车间周围的卫生工作,做到文明生产。在电机及开关附近禁止堆放任何物品,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改变设备原状。
13.加强技术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水平,提高判断和处理设备故障的能力。
二、考核标准
1.没有按时参加班前会的,每次罚款50元。
2.对设备进行认真检修,确保台台设备完好,消灭机电设备故障, 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3.如因包机人对设备不认真负责,设备完好率达不到规定,出现机电事故,由包机人负全部责任,按矿有关设备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另罚款50元。
4.没有对车间电气设备进行巡视检修,导致出现设备故障,影响安全生产的,每次罚款200元
5.没有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相关停送电规定的,或者无票停送电的,每次罚款200元。
6.车间卫生不干净整洁,设备上积尘,给予包机人罚款50元。
7.重要车间值班人员擅自脱岗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地面管道安装、维修岗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
2.按时参加班前会,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3.认真学习管道安装、维修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作业,不冒险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要每班加强地面管路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果处理不掉,及时上报。
5.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6.工作时间和班间休息时间严禁饮酒。
7.不得随意拆卸、挪用安全防护装置,挂上“危险”标志的设备或地段,非有关人员不能动用或进入。
8.班组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施工人员要对安全方面要互相监督。维修供暖管道时,要使管道中汽水降温后再维修,防止烫伤事故。
9.下班时,要注意清扫工作场所,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二、考核标准
1.不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2.没有进行管路巡视,安装不到位,有跑冒滴漏现象的,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
3.干活时,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罚款50元。
4.当班期间饮酒的,每次罚款200元。
5.擅自拆卸防护装置的,造成安全隐患,每次罚款200元。
6.作业完毕,不收拾场地的,罚款100元。
锅炉操作、维护岗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应熟悉和掌握锅炉的基本技术知识,设备状况,操作技能,并具备排除故障的能力,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负责锅炉的正常运行操作,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供汽。
4.按时对锅炉各主要部分、电器设施、 各种仪表、阀们、附属设备、 水汽管路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随时注意观察水位计、压力表。按时排污,定期试验安全阀。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6.经常学习锅炉知识,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参与锅炉的检查和试运行工作。
7.使用砂轮机前要检查论片有无破裂现象,并要戴好防护眼镜,严禁带手套。使用大锤要检查锤把是否牢固,要注意周围人员安全,不准戴手套操作,前方不准站人,禁止用淬火工件对打。
8.设备的拆卸、起吊、装配、试车应严格按标准执行,检修完毕必须经过试运转,待运转正常后方可交付使用。
9.拆装设备时,要点清工具及零件,防止异物丢在机器内。
10.起吊较大物件时要认真检查起吊工具,起吊时要随时注意设备起吊较大物件时要认真检查起吊工具,起吊时要随时注意设备和起重梁的变化。
11.对于检修超过3米高度的设备,应戴保险带,工具要系保险绳,禁止登高作业。
12.使用电动工具在停电、休息或离开岗位时,均应切断电流。
13.应保持工作场所的安全畅通,对于油污、煤灰应及时清理防止滑倒。
14.认真填写各种运转、检修记录。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不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的,罚款100元。
2.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的,未按时巡视检修的罚款200元。
3.不能正确使用工器具的、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罚款50元。
4.未填写本班相关运转、检修记录的罚款100元。
5、巡视检修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造成严重影响的罚款200元。
6、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的,罚款100元。
电气焊、割岗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熟悉电焊工的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2.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3.工作前要佩戴好防护用具,施工现场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无易燃易爆物品。
4.高空作业或在煤仓口施工要系好安全带。
5.焊割前,先检查电焊机和割具以及氧气瓶、乙炔瓶、减压器、回火装置是否良好,不允许沾有油污,安装氧气和乙炔气表要严格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