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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辅助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8-21 17:01 来源:煤矿安全网

  4.队内应急管理专业资料严重滞后的罚款100元。

  5.矿井应急演练资料收集不及时罚款200元。

  小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负责小队的全面工作,带领小队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2.领导并组织小队学习和训练,做好日常管理和救援准备工作。

  3.积极参加科学文化、技术业务学习,加强体质锻炼,苦练基本功。

  4.遵守《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等安全、救护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5.爱护公共财产,厉行节约,爱护救护仪器设备,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其保持在完好的战斗准备状态。

  6.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果断,积极参战,完成抢救和其他各项战斗任务。

  7.在队内搞好个人和室内外卫生。

  二、考核标准

  1.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罚款200元。

  2.战斗准备、技术训练和后勤管理工作不到位的罚款200元。

  3.未参与制定矿井救护管理制度和救护行动计划,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未贯彻的罚款200元。

  4.战备训练及日常装备管理、保养工作不到位,做不到“闻警即到,速战能胜”的罚款200元。

  5.业务知识培训不达标罚款200元。

  6.救护队使用的装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过期、未定时保养,不完好的,罚款200元。

  7.矿井职工自救与互救知识培训工作不达标的罚款200元。

  8.本小队发生“三违”的罚款100元。

  9.不服从中队领导的罚款200元。

  副小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遵守《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等安全、救护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2.爱护公共财产,厉行节约,爱护救护仪器设备,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其保持在完好的战斗准备状态。

  3.积极参加科学文化、技术业务学习,加强体质锻炼,苦练基本功。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果断,积极参战,完成抢救和其他各项战斗任务。

  5.协助小队长工作,并指定临时副小队长当小队长不在时,履行小队长职责,。

  6.处理事故时是小队长的助手,小队长不在时,行使小队长指挥小队一切战斗行动的职责。

  7.在队内搞好个人和室内外卫生。

  二、考核标准

  1.小队长不在时,未履行小队长职责的罚款200元。

  2.不服从小队长领导的罚款200元。

  3.日常未及时组织队员训练、学习的罚款200元。

  矿山救护员岗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热爱矿山救护工作,全心全意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

  2.遵守《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等安全、救护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3积极参加科学文化、技术业务学习,加强体质锻炼,苦练基本功。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果断,积极参战,完成抢救和其他各项战斗任务。

  5.爱护公共财产,厉行节约,爱护救护仪器设备,认真做好个人和小队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其保持在完好的战斗准备状态.

  6.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积极主动的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

  7.在队内搞好个人和室内外卫生。

  二、考核标准

  1.不主动配合小队领导、中队领导分配的任务罚款200元。

  2.技术装备达不到战斗准备标准要求的罚款100元。

  3.不参加学习和技术、体质训练的罚款100元。

  4.事故救援时完不成指挥员的命令罚款200元,不熟悉本队的救援任务罚款200元,不积极救助遇险人员和消灭事故的罚款200元。

  5.发现异常现象不报告小队长的罚款200元,自己仪器发生故障不及时报告小队长的罚款200元。

  6.单独离开小队作业的罚款200元,撤出矿井后,没有迅速整理好氧气呼吸器及个人分管装备的罚款100元。

  井口信息岗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负责井口检身、接待和安全信息的筛选、汇总、上报等工作。

  2.负责对下井人员的检身工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和物一律不得下井。

  3.负责各类安全信息的汇总、筛选和上报等工作,做好重大隐患的筛选和落实,严格对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及抓“三违”情况的考核,敢于动真,不徇私情。

  4. 严格遵守公司、中队各项规定,按时参加公司、中队各项活动和政治业务学习。

  5.按时交接班,完成当班工作任务。

  6.严格执行八小时工作制,不准空岗、脱岗、睡岗、上班期间要着装上岗,不准工作范围内吸烟和喝酒。

  7.爱护公共财物,搞好室内外卫生,每班定期清扫,动态保持环境清洁。

  8.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考核标准

  1.不服从领导分配的任务罚款200元。

  2.室内外环境卫生不合格罚款100元。

  3.各类安全信息统计、登记和上报不及时罚款100元。

  4.当班缺岗、空岗、脱岗,未履行请假手续的罚款200元。

  5.入井人员未履行检身手续的罚款200元。

  信息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抓好信息中心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建设、维护、管理监测监控系统,负责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技术升级改造。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相关图纸、报表、记录、设备台账及管理制度。

  3.矿井通讯系统管理: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建设、维护、管理矿井生产调度有线和无线通讯系统,负责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技术升级改造。健全矿井生产调度通讯系统相关图纸及管理制度。

  4.矿井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建设、维护、管理矿井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负责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技术升级改造。健全矿井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相关图纸、记录、数据备份及管理制度。

  5.矿井井下应急广播系统管理: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建设、维护、管理矿井应急广播系统,负责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技术升级改造。健全矿井井下应急广播系统相关图纸、记录及管理制度。

  6.矿井工业视频监控系统管理: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建设、维护、管理矿井工业视频监控系统,负责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技术升级改造。健全矿井工业视频监控系统相关记录、数据存储及管理制度。

  7.矿井局域网管理:负责矿井局域网设计、规划及施工、维护、管理及技术升级改造。严格执行矿井局域网进网实名制工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管理公司用户进入互联网,确保矿井局域网安全运行。健全公司局域网管理制度,完善网络拓布资料,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8.矿井综合自动化系统管理:负责矿井综合自动化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严格按照制度和严格的操作手册运维管理综合自动化各子系统,确保矿井综合自动化的顺利投入运行,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现减人提效。

  9.协助配合其他部门所用信息化系统工作,确保各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各部门制定的各项文件和管理制度。

  2.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及时向本部门传达上级安全文件精神,组织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及风险管控评估,总结布置安全工作。

  3.认真做好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4.对信息系统存在的故障及技术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人员提出措施,进行处理。

  5.配合分管领导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完成分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安全监控、自动化等管内业务工作不及时,影响矿正常生产,罚款200元。

  2.未能安排好本部门工作,无计划、无布置、无检查、无总结,罚款200元。

  3.未深入调查研究,不能搞好各项基础工作,罚款100元。

  4.不积极参加各类安全生产会议,不能深入现场掌握和检查生产情况,罚款200元。

  5.不能及时传达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决定和指令,对领导安排布置的工作,不能按时督促检查落实,罚款100元。

  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决定、通报等,把安全工作列入支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在实施过程中起到监督保证作用。

  2.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积极参加与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违章违纪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会同行政主要领导追查处理,并形成处理意见报矿有关部门。

  3.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法规和遵章守纪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安能力。

  4.随时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消除不安全的因素,发现违章及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发生事故时要亲临现场参加抢救和追查处理工作。

  5.充分发挥党、工、团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考核标准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委指示决定决议不及时到位,给予200元罚款。

  2.没有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没有落实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罚款200元。

  3.安全监控、自动化等管内业务工作不及时,影响矿正常生产,罚款200元。

  4.没有关心职工生活,不能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精神状况的,罚款100元。

  5.无故不参加规定会议的,罚款100元。

  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在主任领导下,协助主任做好全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集团公司及矿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文件精神,搞好安全生产。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坚持深入现场,对分管范围场所加大检查监控力度,检查安全设施和职工按章操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安排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3.协助主任、书记做好本部门职工的安全学习和业务学习工作,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

  4.负责分析总结分管业务范围之内安全工作,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指令及各项规定,强调安全注意事项,搞好安全总结。

  5.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处理。

  二.考核标准

  1.未贯彻执行国家对煤矿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矿相关安全技术方针政策,罚款200元。

  2.不积极参与制定管内系统设计,组织编制、审定规程、措施,并督查落实情况,罚款200元。

  3.管内业务工作落实不及时,影响矿正常生产的,罚款200元。

  4.不积极参加各类安全生产会议,不能深入现场掌握和检查生产情况,罚款200元。

  5.未完成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任务的,罚款200元。

  信息技术岗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熟悉各系统设备性能及原理,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2.负责编制审核本部门的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范计划及各系统设备检修计划,并协助主任贯彻实施。

  3.深入现场等重要场所,检查安全技术工作,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4.负责督促收集图纸.安全技术资料等并整理归档。

  5.负责督促落实各系统设备配件储备计划,保证各系统设备完好。

  6.负责监测监控.自动化管内系统安装、维护、调试及故障处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7.负责落实本部门职工的技术培训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未按要求编制安全监控系统、自动化系统方案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罚款200元。

  2.未对措施进行宣传学习,或者学习签字弄虚作假的罚款100元。

  3.未对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做相关的推广、安全注意事项宣传、资料整理归档的,罚款100元。

  4.不断组织部门人员学习、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的,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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