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9日,洛阳应急局执法大队到河南能源永煤集团嵩山煤矿开展安全督察。洛阳煤业副总经理、嵩山煤矿矿长孟现锋,矿党委书记李红军,副矿长郝召玉、石万松、张昊等领导陪同。
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地面等方式,对嵩山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雨季“三防”等工作进行了系统检查,并对该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督察组要求,一要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规范作业,确保生产安全。二要进一步加强“雨季三防”管理,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和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度汛。
督察组还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宣贯,要求矿井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研读,对自身的职责要充分认识,确保各项要求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并将新《安全生产法》书籍发送给每位安全管理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