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协助部长、分管副部长开展通防技术工作。
2.深入现场,掌握通防现场管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汇报。
3.参加矿井各单位作业规程、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设计的会审工作。
4.参与“一通三防”专业标准化创建,做好“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及风险管控工作。
5.负责做好“一通三防”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6.编制、组织或参与“一通三防”各类鉴定方案。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没有按照上级和公司对“一通三防”所制定的指令,开展日常“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罚款100元。
2.未有效进行各类“一通三防”方案鉴定的罚款50元。
3.没有按规定深入现场,检查矿井“一通三防”现场情况的罚款50元。
4.没有按规定参加相关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设计会审工作的罚款50元。
5.未按规定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和双控工作的罚款50元。
6.未及时按规定收集整理各类“一通三防”资料的罚款50元。
7.未及时有效完成领导交办工作的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