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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防技术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8-23 14:16 来源:煤矿安全网 技术 主管 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

  一、责任范围

  1.协助部长、分管副部长开展通防技术工作。

  2.深入现场,掌握通防现场管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汇报。

  3.参加矿井各单位作业规程、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设计的会审工作。

  4.参与“一通三防”专业标准化创建,做好“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及风险管控工作。

  5.负责做好“一通三防”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6.编制、组织或参与“一通三防”各类鉴定方案。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没有按照上级和公司对“一通三防”所制定的指令,开展日常“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罚款100元。

  2.未有效进行各类“一通三防”方案鉴定的罚款50元。

  3.没有按规定深入现场,检查矿井“一通三防”现场情况的罚款50元。

  4.没有按规定参加相关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设计会审工作的罚款50元。

  5.未按规定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和双控工作的罚款50元。

  6.未及时按规定收集整理各类“一通三防”资料的罚款50元。

  7.未及时有效完成领导交办工作的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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