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2.负责对全矿设备的动态跟踪,确保帐、卡、物以及图牌版与现场的一致。
3.督促指导设备的各种资料整理建档。
4.负责编制矿井年度设备租赁更新和改造计划,设备年度、月度计划,以及设备委托修理计划等。
5.负责设备验收入库,编号进账,供应报废等工作,做好新工作面设备的配置验收和设备清查,督促设备出井工作。
二、考核标准
1.对现场设备监管不到位,罚款100元。
2.到矿设备验收、资料收集不到位,罚款100元。
3.未完成矿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及突发性工作,罚款100元。
4.未完成特种设备管理检验测试,罚款100元。
5.未完成机电生产所需紧急设备的审批以及跟进、催办,罚款100元。
6.未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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