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积极协助团委副书记,认真组织安排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安全知识以及《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法令法规。
2.加强自身安全理论学习,不断丰富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3.认真抓好青年安全监督岗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查岗查纪纠风活动,认真组织开展“零点查岗”等青监岗活动。
4.经常带领青监岗员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突击检查,不断加大检查监督力制。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具体做好青年职工特别是青监岗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6.参与“五小”革新成果的选题、立项、申报以及推广工作。
二、考核标准
1.监督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组织团员青年学习相关安全知识,未组织学习罚款200。
2.未定期组织青监岗员深入井下排查安全隐患罚款100元。
3.未定期组织青监岗员开展培训工作的罚款100元。
4.积极组织青监岗员,结合井下实际,开展“五小”创新活动及推广工作,未认真开展的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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